平頂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平頂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平頂山市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頂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pingdingshanzhufanghechengxiangjiansheju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

現任領導

局長:黃建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房屋開發建設的方針、政策,制訂全市城市房屋開發建設的中長期規劃,指導開發行業管理和小區的建設。
(二)負責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市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築施工、建設監理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建立建築市場各方主體信用體系;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外出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三)負責規範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勘察設計質量。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勘察設計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建築裝飾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單位資質的管理;負責組織工程建設標準的推廣套用,監督執行全市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抗震設計規範。
(四)負責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市統一定額;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工程造價資質管理;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園林綠化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園林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訂配套實施辦法;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綠化建設管理和監察保護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市)、建制鎮的綠化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建設單位搞好綠化配套;負責綠化達標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園林科研、規劃、施工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指導規劃區內的義務植樹等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市城鄉建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制訂城市管理有關辦法;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市管市政設施的管理和維修養護工作;負責全市生活垃圾處理、糞便處理、建築垃圾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資質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評比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監察執法工作的行業管理、監督檢查、考核評比,主次幹道戶外廣告、停車場的設定、審批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工作。貫徹執行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有關政策,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活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建築工程質量安全。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負責推進建築行業科技發展、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擬訂全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建築節能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成果推廣,組織實施重大建設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指導技術引進,創新節能工作。
(十)負責推進牆體材料革新。貫徹執行新型牆體材料有關政策法規;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的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套用;組織收繳、管理和使用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工作。
(十一)負責維護裝修裝飾行業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室內裝修、建設裝飾工程招投標、安全、定額、質量和驗收;負責外地進平和外出施工許可證管理。
(十二)負責城市建設發展研究。擬訂城市建設中長期發展計畫,編制年度城市建設計畫,開展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對計畫建設工程進行投資估算,調查收集項目的基礎性資料;辦理建設工程相關手續;對城市建設和發展進行研究。
(十三)對本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進行執法監察,規範參建各方市場行為,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事實進行行政處罰。
(十四)代理政府行使指導和管理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中的拆遷管理工作。
(十五)管好用好城市建設資金,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對政府統籌安排用於城市建設的資金或受政府委託代征的各項城建資金在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的監督下,負責提出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六)管理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指導行業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標準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等工作。
(十七)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各類協會、學會管理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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