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平邑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辦字〔2009〕175號)和《中共平邑縣委平邑縣人民政府關於平邑縣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平發〔2010〕32號),設立平邑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根據職責,平邑縣交通運輸局設5個職能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邑縣交通運輸局
  • 機構隸屬:平邑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交通運輸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人事科,(三)財務結算中心,(四)宣傳教育科,(五)政策法規科,直屬單位,領導分工,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交通局的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管理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的職責。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擬訂全縣公路、水路行業規劃、計畫,貫徹執行上級部門的行業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範、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客運管理及有關設施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監管責任;負責縣轄內河水上交通管制、救助打撈、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動船舶(不含漁業船舶、挖沙船)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防止污染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貫徹執行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 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公路通行費收費、內河船閘、超限超載檢測站點設定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
(六)承擔農村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農村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
(七)協助做好轄區內高速公路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道、省道的布局規劃,組織農村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
(八)負責途經我縣境內幹線鐵路建設的協調服務及我縣地方鐵路建設、境內鐵路站場功能定位、鐵路運營的協調服務工作。
(九)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十)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相關涉外運輸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承辦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調研、督辦、保密、機要、信訪、會務、資產、政務公開、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有關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管理和協調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三)財務結算中心

貫徹執行公路、水路規費徵收政策和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行業投融資的有關工作;承擔公路通行費收費站點設定及公路通行費、內河船閘收費標準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編制縣級交通運輸部門財政預算;承擔交通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匯、信貸有關工作;承擔受委託管理和政府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四)宣傳教育科

研究擬訂交通行業教育培訓規劃,組織指導行業職工教育和從業人員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本行業的宣傳報導工作;貫徹執行公路、水路行業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

貫徹執行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承擔縣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承辦政策調研、行政複議、應訴、聽證等工作;組織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承擔超限超載檢測站點的設定審核、上報工作;承辦執法培訓、執法證件法服裝管理工作。

直屬單位

1、稽查大隊
根據許可權負責對各種道路運輸車輛稽查;負責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規範道路運輸市場;負責全縣道路運輸業戶經營行為的管理稽查;負責對違反道路運輸行政管理行為的經營業戶,按行政處罰法和其他交通法律、法規實施處罰;協助各交通管理所轄區內的交通管理,完成交通規費徵收任務;負責全大隊的稽查管理工作。
2、運管處
主要負責規範運輸行業管理秩序,培養和發展道路運輸市場,協調好各職能單位關係;組織制定運輸市場發展規劃,參與起草本縣運輸管理方面規章制度及其他規範性檔案;負責審批管理汽車客貨運輸、裝卸搬運等運輸服務業的開業、停業申請及年度審驗,核發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制定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轄區內汽車貨運、裝卸搬運場地的統籌安排與發展;組織本轄區維修市場調研,擬定年度管理計畫,廠家規模結構、數量等指標;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批轄區內維修廠家開業、停業申請,統籌安排維修市場的發展;負責本縣汽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班)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汽車駕駛員培訓工作和培訓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負責車站車輛經營、合理安排車次、班次,保證定點、定時、定班發車。對站內車輛的車容車貌和技術狀況及發車班次、安檢、運行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乘客乘車安全、順利。
3、工程處
主要負責縣鄉公路橋樑設計規劃、建設等工作;根據規定許可權,參與起草本縣縣鄉公路管理方面規章制度及其他規範性檔案;負責縣鄉公路建設施工技術指導,工程質量的監督;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各種機械的管理、保養及各種固定資產的安全管理;合理調配工程機械的調度,保證工程機械的需要。

領導分工

朱安忠同志:主持交通運輸局全面工作。
宋漢卿同志:負責交通法制、交通稽查、治理公路“三亂”、隊伍建設、行風建設、黨建、扶貧、維穩、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交管所規範化建設等。分管交通運輸監察大隊、政策法規科、信訪科、人事科,聯繫平邑所、仲村所、保太所的工作。
白金梅同志:負責運輸管理、安全生產、城市交通、應急指揮、機關後勤、宣傳、培訓、老乾、婦聯、計畫生育、工會、共青團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運管處、辦公室、宣教科、服務中心、安全科、海事科、出租辦、交戰辦、蒙山出租公司,協管財務科,聯繫卞橋所、地方所、銅石所的工作。
鞏哲同志:負責公路建設、農村公路養護和路政管理、公路工程許可、質量安全、行業監管、黨風廉政建設、交通基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工程處、農村公路養護中心、監察室、企管辦,聯繫豐陽所、臨澗所、白彥所的工作。
肖長華同志:主持運輸管理處全面工作。協助白金梅同志做好安全生產、城市交通、應急指揮等方面的工作,聯繫鄭城所的工作。
張輝同志:主持交通運輸監察大隊的全面工作。協助宋漢卿同志做好交通運輸監察、治理公路“三亂”和規範路面執法等方面的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山東省臨沂市平邑縣
平邑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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