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怡(博士研究生導師)

常怡(博士研究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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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著名民事訴訟法學家,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的奠基人。西南政法大學資深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理事,四川省學位委員會委員。1960年在蘇聯列寧格勒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副博士學位,1992年獲政府特殊津貼。主編《民事訴訟法教程》、《強制執行的理論與實務》、《告訴申訴的理論與實務》等19本教材、專著及工具書,在法學刊物上發表文章30餘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怡
  • 出生日期:1931年1月5日
  • 信仰:中國共產黨
  • 代表作品:比較民事訴訟法等
生平,職務,法學專著,

生平

1931年1月5日生,山西省沁水縣人。1947年參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47年至1951年8月任山西省沁水縣龍渠村國小教員,太岳行政公署民政處幹部科幹事,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人事處科員1951年9月至1955年8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1955年9月至1956年10月在北京俄語學院留蘇預備部學習1956年11月至1960年11月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大學研究生院攻讀民事訴訟法專業副博士學位,1960年11月獲得法學副博士學位,1961年8月至今在西南政法大學歷任講師、副教授和教授及博士生導師。

職務

曾任訴訟法教研室副主任(副處級)、支部書記和支委,
兼任第三屆中國法學會理事,第一屆四川省學位委員會委員,第一、二、三屆四川省法學會常務理事。現兼任第四屆中國法學會訴訟法研究會顧問,第一屆重慶市學位委員會委員,第一屆重慶市人大立法諮詢委員會委員,鄭州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汕頭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法學專著

□比較民事訴訟法/常怡,2002-12-1版  □民事訴訟法學(高等政法院校規劃教材)/常怡,2002-12-15版
常怡
□民事訴訟法學--高等政法院校規劃教材/常怡,1994-3-1版
常怡 法學論文
□《中國調解制度》 /常怡,,
引文索引(常怡的論著被以下論文引用僅限本網不完全收錄)
□論現行法院調解制度的弊端和改革 /羅輯,,
□論物證鑑定結論與專家證人證言的區別 /劉紅娟,,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視野下的民事司法救助制度 /周成泓,,
□淺析法官助理制度對我國民事審前程式構建的積極意義——以訴訟效率為價值指引 /何惠生,高原,,
□試論信賴利益保護、例外及當事人更換——芻議對“方舟旅行社”訴“東方航空公司”一案引發的思考 /劉江,,
□試論我國民事訴訟中的自認 /王志傑,,
□新一屆村委會可否以訴訟方式向上屆村委會成員索要公章 /劉京柱,,
□執行競合問題的構想 /何艷芳,余茂玉,
□級別管轄制度的新思考 /余茂玉,,
□論民事訴訟中的再審程式 /鄭治虎,,
□論我國民事訴訟中當事人權利不平等傾向 /奚瑋,,
□《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對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平等保護 /奚瑋,,
□重構民事審判監督程式之我見 /田濤,蘭平,
□論專利侵權責任 /施國明,,
□論民事執行權的再分配----兼談執行體制改革 /王建軍,,
□試析我國專利權保護的特別規定 /徐巍,,
□淺談我國民事訴訟當事人訴訟上自認 /牛生光,,
□民事訴訟中的抗辯和否認 /徐巍,,
□證據的屬性問題研究——淺析民事訴訟中視聽資料的合法性 /王清鎮,,
□民事訴訟法律關係論 /田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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