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常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簡稱市安監局),為正處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Changde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單位簡介


常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擬訂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政策、規定及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負責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擬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分解方案,組織實施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市本級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承擔授權範圍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上述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並負責其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含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全市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組織中央、省屬駐常企業、市直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全市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煤礦除外);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煤礦除外);組織、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研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四)歸口管理國家、省財政下撥我市和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監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群團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投入政策落實情況;負責國家、省、市級安全技術改造、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等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擬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科技成果推廣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管理工作。
(二)綜合監督科(法制科)
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及發布工作;負責全市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統計分析工作;牽頭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其他依法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標準和控制指標,組織實施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綜合督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指導、監督和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牽頭組織對職責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依法對事故責任人追究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提出有關處理建議;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有關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指導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請同級政府予以關閉;負責相關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相關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四)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準入管理;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相關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相關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告知性備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相關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相關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六)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承擔全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一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授權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組織查處相關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相關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審核、審批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危害統計分析工作;參與相關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相關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工會主席1名,總工程師1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正科級黨風廉政建設聯絡員1名);其他工作人員6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一)關於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分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常德監察分局負責煤礦安全生產國家監察,市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負責煤炭安全生產地方監管,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煤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二)關於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問題。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市本級工礦商貿企業及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的中央、省在常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
(三)關於交通、鐵路、民航、水利、建築和城市公用設施、國防工業、郵政、電信、旅遊、特種設備、消防等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問題。公安、交通、鐵路、民航、水利、建設、郵政、信息產業、旅遊、質監、環保等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或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燃放工作,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擬訂煙花爆竹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有關標準、規範。
(五)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煤礦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管理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
(六)市安監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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