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是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貫徹執行我國的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省、市委、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 地區:常州市
  • 類型:政府機關
  • 機構設定:國際交流中心、常州市翻譯中心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常州市國際交流中心,常州市翻譯中心,港澳事務處,民間交流促進處,涉外管理處,出國來華處,禮賓新聞處,友好城市處,秘書(人事)處,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我國的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省、市委、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決定。
二、提出制訂本市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的建設;檢查本市有關部門、單位貫徹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情況;協調本市重大外事工作、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本市重大涉外事務。
三、負責本地區的外事調查研究工作,及時為市委、市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本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四、負責組織接待來訪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接待、管理來本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和來常採訪的外國記者;協助市委、市政府對本市需要統籌協調的重要外事事項綜合歸口管理;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負責指導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國人來常考察、訪問的接待工作和涉外參觀單位的開闢、調整和外事業務的建設工作。
五、審核本市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或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協領導人出訪和邀請外國人地方現職副部長級以上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承辦或審核、報批本市縣處級及其他人員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代擬市政府出國任務批件;負責申辦本市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簽證等手續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
六、負責因公出國(境)團組人員的管理,了解核查出國(境)團組、人員在國(境)外活動情況;負責牽頭嚴格制止用公款變相出國(境)旅遊和不必要的公務出國(境)活動。
七、歸口管理本地區友好城市工作,負責辦理對外結好報批手續;制訂、審核本市友好城市、地方友好交往的交流計畫;負責管理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日常事務;指導本市民間友好團體以及其他地方性團體對外友好交往活動;承辦、報批本市各部門成立的主要從事對外交往活動的機構、團體有關事項。
八、承辦本市與外國有關領事機構的業務聯繫和交往事宜,歸口管理本市各部門、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會同市有關部門指導管理本市口岸的外事業務和涉外事宜。
九、指導本市各部門、單位做好外國人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及出國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及其年審年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本市重要涉外事件;審核、報批授予外國人榮譽市民及其名譽職務和給予重要獎勵等具體事項;承辦外國專家證;歸口管理外事服務工作。
十、依照授權、負責申辦《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在授權範圍內,審批或審核因公臨時赴香港、澳門和邀請香港、澳門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辦理應邀來訪的香港、澳門人士的通知函電。
十一、審核、報批本市邀請外國記者來常採訪事宜;指導本市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接待和安排工作;配合、協助本市黨委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負責向本市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資料和中央、國務院的對外表態口徑。
十二、負責對本市外事幹部、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組織外事幹部對外政策業務培訓;檢查涉外人員守則落實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建議。
十三、負責指導各轄市、和市各部門、單位外事機構的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報批全市涉外單位的具體事宜;負責全市翻譯職稱評審或報審工作。
十四、辦理市委市政府和省外辦及上級有關部門交班的其他外事事項。

機構設定

常州市國際交流中心

為來華開展投資、商務活動的團體和個人提供聯絡、信息服務。為赴海外進行公務訪問、文化交流、商務活動的團體和個人提供聯絡及後勤保障等服務。為涉外機構及企業提供各類外事服務。因私簽證代辦服務、涉外事務教育、代理外派事務等。

常州市翻譯中心

承擔市領導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動、國際性會議和活動的翻譯工作;重要宣傳和歷史資料的翻譯;市政府網站外文翻譯和其他翻譯服務;負責領事認證、因公護照簽證代辦服務等。

港澳事務處

擬訂並實施我市與港澳地區年度交流計畫;
負責審核、報批縣處級及其以下經貿、科技人員因公赴港澳地區的手續;
推動我市與港澳地區的經貿、科教、文體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承擔我市與港澳有關民間交往的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港澳居民在我市的有關事務;
負責邀請香港、澳門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

民間交流促進處

負責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事務;
負責辦理全國友協、省友協下達的各項對外交往任務;
負責與各國對華友好組織團體和各界友好人士的聯絡工作;
指導本市民間團體對外友好交往活動。

涉外管理處

負責接待來常進行公務活動的國際組織、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的具體安排;
歸口承辦與駐華使領館的交往、交涉事宜;
指導管理出國培訓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市口岸的外事業務和涉外事宜;
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事件;
指導、配合有關部門、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涉外事務;
審核本市各部門成立的主要從事對外交往活動的機構、團體有關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市涉外單位的管理工作;
承辦、報批授予外國人榮譽稱號評審工作及其他名譽職務和給予重要獎勵等具體事項;
負責本市外事幹部、涉外人員的涉外業務培訓工作。
協調處理涉外管理工作。

出國來華處

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歸口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工作;
負責審核、報批縣處級及其以下人員因公出國(境)手續;
承辦市委、人大、政府、政協等領導出國(境)的具體報批事宜;
負責代擬本市非經貿活動的出訪請示;
代擬市政府出國赴港澳任務批件、確認件、通知書;
負責或指導轄市外辦對因公出國(境)人員進行外事紀律教育;
負責制止利用公款出國(境)旅遊及不必要的公務出國(境)活動工作;
在授權範圍內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進行調查,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負責本市因公出國(境)人員回國後的護照收繳、管理工作;
負責辦理外國人來訪的簽證、通知、函電的具體業務;
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外事紀律教育;
負責處理出國管理中要求要求我駐外使館協助的有關事宜;
負責對全市護照專辦員隊伍的培訓工作;
負責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商務卡的辦理和管理事務。

禮賓新聞處

負責接待來訪國賓、黨賓及副部長級以上的邀請外賓;
負責協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人的外事活動;
負責全市外事禮賓接待管理、協調、和指導;
負責全市外事禮賓接待管理、協調和指導;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參觀單位的建設、管理、聯絡工作;
承擔邀請、接待和管理外國常駐和臨時來訪記者工作;
負責向本市有關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對外表態口徑等重大國際問題的有關材料;
配合和協助市宣傳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

友好城市處

綜合管理全市友好城市工作;
負責處理國際友好城市間的日常事務;
制訂、實施友好城市中、長期及年度工作計畫和對外交流項目;
負責收集各友好城市的綜合情況,擬訂新的友好城市對象;
按規定辦理及審核對外締結友好城市的報批手續;
負責友好城市團組出訪計畫的制訂、報批和來訪友城團組的接待工作;
指導轄市、區的的友城工作和對外友好交往的業務工作。

秘書(人事)處

負責本機關日常事務的處理和協調;
草擬全辦年度工作計畫、總結;
負責機要保密工作;
承辦檔案處理和文書檔案工作;
負責全市外事工作的調研及涉外問題的研究;
負責外事信息收集、匯總、上報;
負責外事志、外事史料的編纂;
負責地方政策法規和涉外工作意見的協調、綜合;
處理行政訴訟事務;
負責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資、保衛、保密等工作;
負責本辦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負責核算外事、行政、事業經費和預算外資金;
歸口管理所屬單位財務工作;
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
負責外事系統來常人員接待工作;
負責本辦行政事務和後勤服務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