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藥發展行動計畫

《巴藥發展行動計畫》經巴中市人民政府二屆6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11年8月31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巴府發〔2011〕22號印發。該《行動計畫》分突出優勢特色,發展巴藥種植基地;注重深度開發,建立巴藥生產加工基地;健全流通體系,破除巴藥銷售瓶頸;強化保障措施,促進中藥產業跨越發展4部分。同時附有《巴藥發展行動計畫聯席會議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藥發展行動計畫
  • 地區巴中市
  • 發布:2011年8月31日
  • 文號:巴府發〔2011〕22號
巴中市人民政府通知,巴藥發展行動計畫,突出優勢特色,發展巴藥種植基地,注重深度開發,建立巴藥生產加工基地,健全流通體系,破除巴藥銷售瓶頸,強化保障措施,促進中藥產業跨越發展,附屬檔案:巴藥發展行動計畫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組成單位,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聯席會議的召開,聯席會議精神的落實,附 則,

巴中市人民政府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巴藥發展行動計畫》的通知
巴府發〔2011〕2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巴藥發展行動計畫》已經市政府二屆66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計畫,科學布局,精心組織,創新舉措,狠抓落實,強力推進我市中藥產業突破發展。
特此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巴藥發展行動計畫

為緊緊抓住全球天然藥業的興起和國家實施中藥產業現代化的難得機遇,充分依託我市生態良好、資源豐富、中藥產業發展已形成一定基礎等有利條件,強力推進巴中中藥材(以下簡稱巴藥)產業實現新突破,按照市委“追趕跨越、加快發展”的總體要求和“建設兩地兩區一中心”的發展定位,市政府決定實施“巴藥發展行動計畫”,堅持市場化導向、開放式發展,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進中藥產業規模化、生產標準化、產品品牌化、企業現代化,把巴中建成川東北規模最大的中藥材種植基地和重要的中藥生產加工基地、中藥物流集散地。

突出優勢特色,發展巴藥種植基地

(一)科學規劃布局。根據我市資源、海拔、土壤、氣候和地理位置等自然條件,科學編制中藥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與《巴中市“十二五”發展規劃》和農業、林業專項發展規劃相銜接。各縣(區)要根據區域優勢,對已進入《中國藥典》、市場潛力較大的中藥材,重點規劃發展3~5個主導品種。南江縣重點發展金銀花、豬苓、茯苓、天麻、玄參、桔梗等,通江縣重點發展銀耳、天麻、“三木”藥材、淫羊藿等,巴州區重點發展川明參、虎杖、梔子、丹參、重樓、白芷、桔梗等,平昌縣重點發展紅花、丹參、梔子等,積極探索培育發展功效明顯、增收作用強的新中藥品種,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優勢明顯的中藥產業化發展格局。
(二)擴展種植規模。堅持產業發展“反彈琵琶”戰略,以加工製藥企業為主體帶動中藥基地建設,實施“企業+基地+農戶”、“企業+合作社(協會)+基地+農戶”,提高生產組織化水平。依託優勢企業建立中藥材種植核心示範區,建立企業、基地、農戶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輻射帶動民眾參與中藥材種植。積極保護野生地道藥材,對市場緊缺、用量大、前景好、具有地域優勢的藥材,推行野生撫育技術、人工繁育技術,加強野生撫育基地、優質原料藥生產基地和良種基地建設。到2015年,全市新增中藥材重點品種面積20萬畝,實現年產值20億元以上。
(三)規範種植標準。按照《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試行)》(簡稱GAP)的要求,實施重點品種良種化、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種植。積極申報GAP和“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國家地理標誌)認證,引導企業創建國家級、省級巴藥標準化示範項目。2015年全市符合GAP標準的中藥材種植面積比例達到20%。

注重深度開發,建立巴藥生產加工基地

(四)加快建設中藥加工園區。抓緊規劃建設醫藥工業園,著力引進2~3家品牌響、帶動力強的優勢企業入駐園區。到2015年末,培育中藥飲片龍頭企業5家、中成藥和保健食品生產龍頭企業4家,實現中藥生產加工年產值30億元以上。
(五)加強產品研發和技術創新。鼓勵中藥加工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以多種方式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實質性合作,實行產、學、研相結合,強化自主研發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積極引進、推廣、使用先進成果和中藥現代加工工藝,立足巴中實際和市場需求變化,重點研發治療抗腫瘤、心腦血管病、病毒感染、糖尿病等中成藥、中藥提取物,積極向保健食品、日化產品等領域拓展,開發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潛力較大的中藥新產品和高新技術成果,促進巴藥轉化增值。

健全流通體系,破除巴藥銷售瓶頸

(六)完善流通網路。充分利用國家重點支持秦巴山區扶貧開發的政策,加快推進中藥物流園區建設。建立中藥材交易中心,建立健全行銷網路,完善市場功能,早日形成川東北重要的中藥物流集散地。積極組織建立中藥材專業合作社、協會,發展中藥材行銷大戶,構建一支專業化的中藥材行銷隊伍。扶持企業配套發展倉儲設施和運輸隊伍,培育壯大集種植收購、生產加工、物流配送等農工貿一體的現代化中藥材企業。
(七)創新銷售模式。大力實施品牌促銷戰略,打造知名品牌,重點包裝“南江金銀花”、“巴州川明參”、 “通江銀耳”、天麻、“三木”藥材、丹參等地道中藥材,突出品牌優勢,積極申報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中國名牌、四川名牌和中國馳名商標、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四川省著名商標。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網路系統,建立巴藥信息網站,搭建信息平台,加大巴藥特色產品的宣傳力度,提高巴藥在國內外市場的知名度和占有率。
(八)嚴格市場監管。嚴格中藥飲片包裝備案管理制度,規範中藥購銷渠道、包裝及標籤管理。建立川東北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加大對地道中藥材和以中藥材為主要原料的相關產品檢驗檢測力度。建立健全巴藥質量追溯制度,對中藥生產、經營、使用實施全過程監管。嚴禁違規生產加工行為,對藥食兩用產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依法打擊摻雜制假、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強化保障措施,促進中藥產業跨越發展

(九)加強協調配合。市、縣(區)要加強對巴藥發展行動計畫的組織領導,建立巴藥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巴藥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市政府對縣(區)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實施巴藥行動計畫實行目標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實施巴藥發展行動計畫,積極申報地道中藥材進入國家藥典。市委農辦負責涉農部門中藥材種植和項目的協調、整合工作。市發改委負責組織制定中藥產業化發展規劃,對中藥產業發展爭取項目支持。市財政、稅務部門負責對中藥材重點發展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和稅收優惠政策。市人社局負責抓好中藥人才引進、中藥學術帶頭人培養,積極爭取將我市生產的中西藥列入醫療保險用藥目錄。市農業局、林業局負責制定中藥材種植髮展規劃、品種遴選、種苗培育、種植技術指導、示範區和基地建設。市經信委負責制定中藥生產加工業發展規劃和行業管理,抓好醫藥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市科技局負責組織開展新藥及藥品生產新工藝研究、研發平台建設、科技項目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市工商局負責中藥材交易市場的培育與管理。市商務局負責中藥物流行業與交易市場的規劃和建設。市衛生局負責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和地道中藥材在本轄區優先使用。市質監局負責巴藥產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的建設和巴藥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報、保護等工作。金融管理部門負責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信貸資金支持。保險部門負責對中藥材種植業戶主的重點品種提供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招商引資、經信、商務、衛生、藥監、農業等部門共同負責做好巴藥產業發展的招商引資工作。其他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緊密結合巴藥發展行動計畫的目標任務,研究制定具體的行動方案,完善工作措施。
(十)強化人才支撐。大力引進專業人才和創新團隊,制定一系列優惠政策,積極搭建科研、創新平台,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和設施設備,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吸引一批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有潛力的中藥發展專業隊伍。加強對農業技術人員和藥農在良種選育、規範化種植、產地加工、病蟲害防治等方面的技術培訓,培養造就一批中藥產業化發展的中堅力量。
(十一)加大政策支持。市、縣(區)財政要加大資金投入、整合力度,設立中藥產業化發展專項資金,明確資金使用範圍。對成片流轉土地1000畝以上的,縣(區)政府可給予受讓方每畝100元的補助資金,實行“以獎代補”。在種植基地建設中,各級政府要整合退耕還林、連片扶貧開發、新農村建設、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產業發展等項目資金,給予項目支持,鼓勵成片發展;對帶動農戶500戶以上的中藥材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在項目、信貸支持上優先支持;將中藥材種植保險業務納入農業政策性保險範圍,降低種植風險。對獲得GAP、GMP 認證、國家地理標誌產品認證和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的企業,政府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農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的企業,政府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創新開發並申報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藥、保健食品和其他相關產品取得國家或省級批准文號的企業,政府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
(十二)營造良好環境。簡化巴藥產業化發展行政審批事項的辦事程式,提高辦事效率,搞好種植基地、加工和物流園區建設的配套服務,強化水、電、氣、路、通訊等生產要素保障。嚴格執行《巴中市損害投資軟環境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對“巴藥”產業化發展中存在的失職、瀆職和違規行為,嚴格按照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屬檔案:巴藥發展行動計畫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對“巴藥”發展的組織領導,定期或不定期會商“巴藥”發展中的具體問題,加快推進我市中藥產業化發展步伐,特制定本制度。

聯席會議組成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委農辦、市發改委、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經信委、市招商引資局、市科技局、市衛生局、市扶貧開發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住建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供銷社及稅務、金融、保險等單位聯合組成。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事務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巴藥發展行動計畫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目標考核等工作。

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的有關方針政策;
(二)提出實施巴藥發展行動計畫的重大政策建議;
(三)研究落實基地建設、園區建設、政策扶持、項目爭取、資金協調、招商引資等工作;
(四)指導各縣(區)巴藥產業化發展工作;
(五)具體辦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席會議的召開

(一)聯席會議的召集。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負責召集,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出席聯席會議,並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日常事務。
(二)聯席會議的議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要事項;巴藥產業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其執行情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提議,經召集人同意,需提交聯席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三)聯席會議的準備。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的籌備工作。對提交聯席會議協商的事項,先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各單位聯絡員作好準備工作,提交聯席會議研究。

聯席會議精神的落實

(一)聯席會議通過的一般事項,各單位要按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對需共同完成的事項,各單位要相互支持、協調配合。聯席會議通過的重大事項,報市政府審定後組織實施。
(二)需要上報或下發的公文,由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草擬,並徵求各成員單位意見,經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後,以“巴藥發展行動計畫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名義負責上報和下發。

附 則

(一)未盡事宜由巴藥發展行動計畫聯席會議確定;
(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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