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運河條約

巴拿馬運河條約

巴拿馬運河條約,又稱托里霍斯-卡特條約,是巴拿馬軍政府領導人奧馬爾·托里霍斯·赫雷拉與美國總統吉米·卡特於1977年9月17日簽訂的關於巴拿馬運河主權過渡的條約,以取代原1903年簽訂的舊條約。同年10月1日新條約生效,有效期到1999年12月31日。新條約規定,巴拿馬運河由兩國官員組成的運河管理委員會管理,運河區的司法和移民機構、海關、郵局等逐步交由巴拿馬管轄和經營,新條約期滿後,由巴拿馬承擔運河的管理和防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拿馬運河條約
  • 英文名:Torrijos–Carter Treaties
  • 條約類型:用於主權過度的條約
  • 簽訂時間:1977年9月7日
  • 生效時間:1977年10月1日
  • 有效期:到1999年12月31日
  • 簽訂方:美國與巴拿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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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1978年4月18日,美國參議院以六十八票對三十二票批准了新的《巴拿馬運河條約》。

意義

這一條約將取代美國一九○三年強加給巴拿馬的不平等的《美巴條約》以及一切有關的修正案。新條約規定,在該條約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滿以前這段期間內,巴拿馬將逐步收回對運河及運河區的完全的管轄權。

新條約生效

新條約生效後,在運河區將升起巴拿馬國旗,原運河區的司法、移民機構、海關、郵局等將交由巴拿馬管轄。

背景

同一天,美國參議院還以七十三票對二十七票通過了一項如下內容的提案,即:“根據新條約和中立條約的規定,根據不干涉原則,美國為行使保證巴拿馬運河開放、中立、安全和通行的權利所採取的任何行動……都只是為了達到上述目的,而不是有意要干涉巴拿馬內政或干涉它的政治獨立和領土完整,也不能被解釋為是進行這種干涉的一種權利。”
這項提案的提出,是為了緩和美國參議院三月十六日批准巴拿馬運河中立條約時附加的一項“德孔奇尼修正案”在國內外所引起的強烈反應。這項修正案規定,美國在二○○○年以後有權在巴拿馬運河區駐紮軍隊和為保衛運河中立而單方面地“使用軍事力量”。
這項修正案的通過曾引起巴拿馬政府和人民的強烈不滿,也引起拉美國家以及第三世界其他國家的極大關注。巴拿馬政府首腦托里霍斯曾就此寫信給聯合國各成員國政府首腦,對美國的修正案表示關切。他還在對美國《芝加哥太陽時報》記者發表談話時指出,美國參議院通過的上述修正案是對巴拿馬國家主權的威脅,是勃列日涅夫的“有限主權論”在美國的翻版。
新的《巴拿馬運河條約》和巴拿馬運河中立條約是巴拿馬政府首腦托里霍斯和美國總統卡特去年九月七日在華盛頓簽署的。巴拿馬已在去年十月二十三日通過公民投票批准了這兩項條約。
美國參議院從二月八日開始就批准這兩項條約問題展開了長時間的辯論。在辯論期間,一批持反對態度的參議員設定種種障礙,提出這樣或那樣的“修正”、“保留”、“條件”和“諒解”等等,極力阻撓參議院原封不動地批准條約。上述的“德孔奇尼修正案”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出籠的。

相關連結

歷史上,巴拿馬曾經是哥倫比亞共和國的一個省。1903年11月3日,巴拿馬脫離哥倫比亞而獨立。15天后,簽訂了一個由美國占領運河區的《美巴條約》。次年,美國在運河區動工,1914年完工,1915年溝通太平洋和大西洋的巴拿馬國土中得到了一塊殖民地。巴拿馬運河全長81.3公里,橫切美洲大陸,連線太平洋和大西洋,使兩大洋沿岸航程縮短了一萬多公里。19世紀末美國同西班牙作戰時,美國停泊在西海岸的軍艦,繞道南美洲,航行了60多天才到達加勒比海參戰。運河通行後,船艦橫越兩大洋僅需8小時。
巴拿馬前外長、收回運河條約的重要談判者卡洛斯·洛佩斯3日逝世,享年79歲。這個訊息是洛佩斯的家人4日向當地媒體透露的。
洛佩斯還曾擔任過巴拿馬勞工黨的主席。上世紀70年代,洛佩斯作為巴拿馬軍政府領導人奧馬爾·托里霍斯將軍的私人朋友,參與了巴拿馬方面與美國關於收回運河主權的談判,歷時數年的談判結果是1977年9月簽訂的《新運河條約》,即“托里霍斯-卡特條約”。
“托里霍斯-卡特條約”因由托里霍斯與美國總統卡特簽訂而得名,是關於巴拿馬運河主權過渡的條約。條約規定從1999年12月31日中午起,巴拿馬收回運河主權,承擔起運河的管理和防務工作。

巴拿馬運河

巴拿馬運河位於美洲巴拿馬共和國的中部,它是溝通太平洋和大西洋的重要航運要道。巴拿馬運河全長81.3千米,水深13米~15米不等,河寬150米至304米。整個運河的水位高出兩大洋26米,設有6座船閘。船舶通過運河一般需要9個小時,可以通航76000噸級的輪船。
巴拿馬地處北美洲與南美洲的交界處,地區優勢明顯,左臨太平洋,右臨大西洋,最寬的陸域寬度只有80多千米。這一切使得巴拿馬成為溝通兩大洋的理想之地。早在16紀,西班牙國王查理五世就曾下令進行巴拿馬運河開鑿的測量與調查。到了1879年,在法國巴黎召開了審查巴拿馬運河問題的國際代表會議,決定由法國政府全面負責進行開鑿運河。1880年1月1日,法國的"全球巴拿馬洋際運河公司"宣布正式開工挖鑿巴拿馬運河。然而,因流行病的發生、蔓延以及財政上的重重困難,挖鑿工程終於在1889年停頓。在以後的時間裡,美、英、法三國圍繞著巴拿馬運河的開鑿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逐。1901年,美國迫使英國就範,締結了《海一龐斯福特條約》,同時廢除了1850年簽訂的保證兩國對巴拿馬運河擁有平等權的《克萊敦一布爾尼條約》。美國從此獲得了開鑿、經營和管理巴拿馬運河的特權01903年,在美國的策劃下,哥倫比亞共和國巴拿馬地區的一些人發動政變,宣布成立巴拿馬共和國。同年11月18日,美國與巴拿馬簽訂了不平等的美巴條約,規定了美國以一次償付1000萬美元和9年後付給年租25萬美元的代價,取得永久使用巴拿巴運河區(約14.74萬公頃)的權利。除了這一權利之外,美國還得到修建鐵路和設防駐軍的權利。
在法國原先開鑿運河航道的基礎上,美國又繼續投資了3.87億美元,僱傭了數十萬人挖鑿運河。在整個挖鑿施工過程中,來自世界各國的勞工,其中包括許多中國勞工,都為開鑿巴拿馬運河付出了血汗。當時的勞工們在極其惡劣的環境下勞動,曾先後有7萬名巴拿馬和其他國家的勞工死亡。巴拿馬運河於1914年竣工,1915年通航,1920年起運河成為國際通航水道。由於巴拿馬運河的開通,太平洋與大西洋之間的航程比原來縮短了5000千米至10000千米。現在,每年大約有1.2萬至1.5萬艘采自世界各地的船舶經過這條運河。
巴拿馬運河通航以來,美國一直控制著運河航行等各個環節。直至今日,管理運河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巴拿馬運河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的總負責人由美國人擔任,副手是巴拿馬人,運河的全部引航員由美國人充當。
為了奪回運河的管理權,巴拿馬人民不斷進行英勇鬥爭。 1946年1月9日,巴拿馬曾爆發了震驚世界的反美愛國鬥爭。在巴拿馬人民堅持不懈的反抗與鬥爭下,美國政府終於和巴拿馬政府簽訂了《巴拿馬運河條約》。根據這個條約,美國應在1999年前把巴拿馬運河及運河區全部歸還巴拿馬,美國駐紮在運河區16個基地的軍隊將全部撤走。運河收回後,巴拿馬政府將另外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統一處理運河事務。
巴拿馬運河開鑿歷史
巴拿馬運河的開鑿過程是一段不平凡的歷史。多少年采,帝國主義一直試圖控制拉美國家,包括這些國家的主權領土、能源、交通等。處在這一地區的巴拿馬共和國曾經就是一個受到擴張、侵占的國家,巴拿馬人民在歷史上受盡帝國主義的奴役與壓迫,巴拿馬運河就是最好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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