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饒讓抵免

差額饒讓抵免是稅收饒讓抵免的主要方式之一。指居住國 (國籍國) 政府對本國居民(公民) 來源於非居住國 (非國籍國) 的收益或所得,按非居住國 (非國籍國) 稅法規定稅率計算的稅額與按稅收協定規定的降低稅率計算的稅額之差額,視同已納稅額予以饒讓抵免。採用這種饒讓抵免方式,其饒讓抵免數額的大小,取決於非居住國 (非國籍國) 稅法規定的稅率和稅收協定規定的稅率之間的差距,兩者差距愈大,饒讓抵免的數額愈大,反之,兩者的差距愈小,饒讓抵免的數額也愈小。與定率饒讓抵免相比,差額饒讓抵免計算相對較複雜。

內容
差額的產生通常有兩種情況:
1.按稅收協定限制稅率繳納的稅額和按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
2.享受減免稅優惠後實際繳納的稅額和按稅法規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
差額饒讓抵免適用範圍較窄,通常僅限於對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等投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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