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錢法堂

機構名。清代工部所管機構之一。掌寶源局鼓鑄之政令。設管理錢法侍郎滿、漢各一人,均以工部右侍郎兼管。掌核每年運交工部銅鉛的數額、運輸期限及成色。凡鼓鑄錢幣,由錢法堂分配爐座,核其所鑄錢數,並將所鑄之錢全部報解戶部,搭放兵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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