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認定

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是指從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工程概算、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的專業資質。當中分為甲級資質和乙級資質兩種,其中甲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由建設部審批;乙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建設部備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認定
  • 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 行政許可數量:無限制
  • 行政許可辦理: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認定條件,甲級資質,乙級資質,行政許可依據,行政許可條件,申請材料目錄,行政許可程式,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認定條件

甲級資質

(1)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
(2)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資格,並具有工程或者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3)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工程或者工程經濟系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的人員不少於10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4)企業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100萬元;
(5)近3年企業工程造價諮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6)具有固定辦公場所,人均辦公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
(7)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8)員工的社會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9)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人事檔案關係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10)企業的出資人中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於60%,出資額不低於註冊資本總額的60%。

乙級資質

(1)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資格,並具有工程或者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0年以上;
(2)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於12人,其中:工程或者經濟系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於8人,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的人員不少於6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3)企業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50萬元;
(4)在暫定期內企業工程造價諮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5)具有固定辦公場所,人均辦公面積不得少於10平方米;
(6)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7)員工的社會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8)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人事檔案關係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9)企業的出資人中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於60%,出資額不低於註冊資本總額的60%。
3、新設立的工程造價諮詢企業的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並設1年的暫定期。

行政許可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行政許可條件

甲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條件:
(一)已取得乙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證書滿3年;
(二)企業出資人中,註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於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於企業註冊資本總額的60%;
(三)技術負責人已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並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15年以上;
(四)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的人員不少於10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五)企業與專職專業人員簽訂勞動契約,且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檔案關係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代為管理;
(七)企業註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100萬元;
(八)企業近3年工程造價諮詢營業收入累計不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九) 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人均辦公建築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
(十)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齊全;
(十一)企業為本單位專職專業人員辦理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手續齊全;
(十二)在申請核定資質等級之日前3年內無下列行為:
1、塗改、倒賣、出租、出藉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
2、超越資質等級業務範圍承接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3、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或兩個以上投標人對同一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4、以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5、轉包承接的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6、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申請材料目錄

申請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同時在網上申報:
(一)《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等級申請書》;
(二)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身份證;
(三)專職專業人員(含技術負責人)的人事代理契約和企業為其交納的本年度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憑證;
(四)企業章程、股東出資協定並附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
(五)企業繳納營業收入的營業稅發票或稅務部門出具的繳納工程造價諮詢營業收入的營業稅完稅證明;企業營業收入含其他業務收入的,還需出具工程造價諮詢營業收入的財務審計報告;
(六)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證書;
(七)企業營業執照;
(八)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契約或產權證明;
(九)有關企業技術檔案管理、質量控制、財務管理等制度的檔案;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請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項、第(六)項所列材料。

行政許可程式

1、申請甲級工程造價諮詢企業資質的,應當向申請人工商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提出申請。
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建設部自收到初審意見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經分管部長批准,可延長十個工作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