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2部分):化學物(GBZ/T 229.2-2010)》是在GB 12331—1990基礎上修訂的,主要修訂內容如下:有毒作業分級由五級改為四級;毒物危害程度級別權重更新了新的標準,增加了分級依據,明確了不同來源分級不一致時的處理原則;依據的職業接觸限值類型由原標準的單一的最高容許濃度修改為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或最高容許濃度三種等。

基本介紹

  • 外文名: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2: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Chemicals
  • 書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 出版日期:2010年5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20795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5頁
  • 開本:16
  • 定價:16.00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2部分):化學物(GBZ/T 229.2-2010)》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本部分由衛生部職業衛生標準專業委員會提出。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上海市衛生監督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志俊、何永華、常秀麗、朱素蓉、唐傑、朱俊、張敏、李濤、陳衛紅。

文摘

著作權頁:
插圖:
1 範圍
本部分規定了從事有毒作業危害條件分級的技術規則。
本部分適用於用人單位職業性接觸毒物作業的危害分級以及有毒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監督。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Z 2.1 工業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Z 159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採樣規範
GBZ/T 189.10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第10部分:體力勞動強度分級
GBZ 230 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有毒作業 exposure to industrial toxicant
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可能接觸到各種化學性有害因素的作業。
3.2
職業接觸比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ratio
工作場所勞動者接觸某種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實際測量值與相應職業接觸限值的比值。
4 分級
4.1 分級原則與基本要求
4.1.1 應在全面掌握化學物的毒性資料及毒性分級、勞動者接觸生產性毒物水平和工作場所職業防護效果等要素的基礎上進行分級,同時應考慮技術的可行性和分級管理的差異性。勞動者接觸生產性毒物的水平由工作場所空氣中毒物濃度、勞動者接觸生產性毒物的時間和勞動者的勞動強度決定。
4.1.2 分級前應確定需要進行分級的作業。應通過系統調查識別作業場所生產性毒物的產生過程、分布範圍和採取的控制防護措施,收集工人既往的健康監護資料和事故資料(如有),全面進行職業接觸評估後確定。
4.1.3 應定期對分級結果、預防控制措施的建議及其效果進行評估確認。如發現有關參數變動時應重新進行分級,並提出新的預防控制措施和建議。
4.1.4 分級完成後應編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報告書,報告書的內容應包括分級依據、方法、結果以及分級管理建議和應告知的對象。
4.1.5 分級結果應告知用人單位負責人、管理者和相關勞動者。
4.1.6 分級過程的全部資料應歸檔並妥善保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