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巢湖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受理。

法律依據,收費標準,辦理時限,所需材料,辦理地址,有關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第九條:具備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收費標準

《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財政廳關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關收支管理問題的通知》(皖公通140號):對居民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收費標準核定為每證10元。

辦理時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辦理,並在收到申請後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

所需材料

在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手續完成後,攜帶居民戶口簿。

辦理地址

各公安分、縣局治安大隊

有關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三條: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第七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第十三條: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第十四條: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第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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