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師範學院“感恩·圓夢”義工服務隊

嶺南師範學院“感恩·圓夢”義工服務隊

嶺南師範學院“感恩·圓夢”義工服務隊是由嶺師學生工作部(處)統籌領導的義工機構,圍繞感恩教育,為本校得到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助學金的義工展開一系列無償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嶺師“感恩·圓夢”義工服務隊
  • 指導老師:梁煜鵬、郭曌汾
  • 成立時間:2015年3月21日
  • 所屬學校:嶺南師範學院
常規活動:,大型活動:,活動總則:,機構設定:,校總隊和院分隊職責:,成為機構隊員基本要求:,義工服務隊隊員享有的權利:,義工服務隊隊員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常規活動:

  1. 校園花圃整理活動:主要協助校園園丁整理花圃的植物。
  2. 學生公寓打掃活動:主要是在清潔阿姨休息的周末打掃學生公寓,讓清潔阿姨在周末好好休息。
  3. 校園圖書館整理活動:利用周日的時間整理圖書館的書籍,把凌亂的書籍整理歸位。
整理花圃整理花圃
公寓打掃公寓打掃
整理圖書館整理圖書館

大型活動:

  1. 每年五月舉行的感恩月系列活動
  2. 感恩於心、圓夢於行演講比賽
  3. 探訪獨居老人活動
  4. 普法宣傳活動
  5. 母親節活動
  6. 感恩跑活動
  7. 採訪公寓老師活動
  8. 孝親敬老活動
  9. 國小支教、義教活動
  10. 心港社區赤坎婦聯反家暴活動
  11. 幼稚園工藝活動
  12. 一系列有意義的社會活動,只要有需要,就會有義工。
“感恩於心,圓夢於行”主題演講比賽“感恩於心,圓夢於行”主題演講比賽
感恩母親節活動現場學生給母親寫信感恩母親節活動現場學生給母親寫信
感恩跑活動感恩跑活動

活動總則:

  1. 為了促進大學生義工服務活動健康、有序的發展,學生工作部(處)在校內設立“感恩·圓夢”義工服務站,組織與管理全校受資助大學生參加各項義工服務活動。
  2. 學校成立校級“感恩·圓夢”義工服務總隊(以下簡稱“校總隊”),歸學生工作部(處)領導;各二級學院(包括基礎教育學院)成立義工服務分隊(以下簡稱“院分隊”),掛靠學院勤工機構,接受校總隊的領導。
  3. 義工服務總隊和分隊應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以“身體力行、感恩奉獻、回饋社會”為原則,面向校內外開展義工服務活動。
  4. 義工服務總隊和分隊開展義工服務活動必須以“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社會道德,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得影響學校的教學、科研、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不得影響校園容貌和宿舍管理,不得影響學生自身的學習”為前提開展工作。

機構設定:

1、主任處:主任負責義工服務隊的全面工作,制定義工服務隊的發展規劃。副主任配合主任做好義工服務隊的管理工作,統籌規劃服務隊的工作及人員配置等。
2、秘書部:負責各部門的交流協調,撰寫通知、總結計畫等;制定內部管理制度;整理並保存有關檔案,負責考勤和記錄工作;做好上級與下級的上傳下達工作等。
3、策劃部:負責制定方案以及各項大小義工服務活動的開展;負責管理各院級義工服務活動的申報、審核與監督活動的開展等。
4、內務部:負責組織活動經費的管理及後勤物資的保管,負責全校受助學生參加義工服務的認證與愛心積分兌換管理等。
5、宣傳部:負責各項活動的前中後期的宣傳工作,製作海報、撰寫新聞、攝影采編等。
6、外聯部:負責義工服務隊的外聯活動,與校內外有關單位聯繫開展義工服務活動的相關事宜,爭取支持,促成合作;負責校總隊與院分隊的聯誼;負責機構內部各部門間的聯誼等。

校總隊和院分隊職責:

1、校總隊職責:負責籌辦、發起與組織校級義工服務項目;負責對院級義工項目的審核、指導與監督;負責校級和院級項目的義工服務小時認證;負責年度義工服務隊評優工作。
2、院分隊職責:負責籌辦、發起與組織院級義工服務項目;負責配合校總隊開展校級義工服務項目;負責對院級項目參與學生的義工服務小時進行整理、審核與提交。

成為機構隊員基本要求:

1、嶺南師範學院接受各項資助的在校大學生(其中包括獲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十佳大學生、“晨光工程”早餐補助、學費減免、新生困難補助等其他校級資助項目);
2、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自覺維護良好的義工服務形象;
3、有志願服務、不計回報、互助平等和吃苦耐勞的義工服務精神。

義工服務隊隊員享有的權利:

1、參加各項義工服務活動,接受有關教育和培訓;
2、選擇與自己行為能力相適應的項目進行義工服務;
3、在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獲得相關組織和機構的幫助;
4、拒絕提供違反法律和違背社會公德以及商業性的服務;
5、對義工服務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並進行監督;
6、義工服務工作服務過後獲得義工服務的認證權;
7、完成義工服務認證後優先享受任何資助的評選權;
8、完成義工服務認證後獲得“愛心積分”獎勵。

義工服務隊隊員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1、自覺遵守本辦法的任一規定;
2、了解與服務對象的關係,並尊重他們的隱私和自主權;
3、不得向服務對象收取報酬或者借錢、借物、牟取其他利益;
4、在服務期間不得接受服務對象的捐贈;
5、不得以義工服務活動或義工服務隊伍的名義,組織或參與違反義工服務隊服務原則和損害學校形象的活動;
6、在義工服務隊伍的組織安排下參與義工服務活動,完成服務工作;
7、在與外界發生矛盾衝突時,應維護義工服務隊織的利益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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