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文奎

崔文奎

崔文奎(1451~1536),字應宿,號松溪,明代濟南府新泰縣苗莊(今山東新泰市龍廷鎮苗莊)人。成化十三年(1477)舉人,二十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弘治十一年(1498),升任河南按察司副使。十六年,轉任山西布使司左參政。正德初年,其母其父先後辭世,崔文奎回鄉守孝。服闋,詔起復,因宦官劉瑾和焦芳濁亂朝政,辭以疾病,未就。正德五年(1510),劉瑾伏誅。七年,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糧儲。十年,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十一年,崔文奎“修河”之際,重修濟寧梁祝之墓,並樹《梁山伯祝英台墓記》碑以記其事。嘉靖元年(1522),崔文奎任南京工部尚書。因與權臣張璁、桂萼意見不合,多次請辭。嘉靖四年,辭官歸里。賜五時朝服,晉階為從一品。卒謚康簡。新泰城敕建司空坊旌表褒揚。著有《康簡公文集》。

基本介紹

  • 本名:崔文奎
  • 出生時間:1451
  • 去世時間:1536
  • 性別:男
生平簡介,作品一覽,

生平簡介

崔文奎(1451~1536),字應宿,號松溪,明代濟南府新泰縣苗莊(今山東新泰市龍廷鎮苗莊)人。成化十三年(1477)舉人,二十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弘治十一年(1498),升任河南按察司副使。十六年,轉任山西布使司左參政。正德初年,其母其父先後辭世,崔文奎回鄉守孝。服闋,詔起復,因宦官劉瑾和焦芳濁亂朝政,辭以疾病,未就。正德五年(1510),劉瑾伏誅。七年,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糧儲。十年,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十一年,崔文奎“修河”之際,重修濟寧梁祝之墓,並樹《梁山伯祝英台墓記》碑以記其事。嘉靖元年(1522),崔文奎任南京工部尚書。因與權臣張璁、桂萼意見不合,多次請辭。嘉靖四年,辭官歸里。賜五時朝服,晉階為從一品。回到故鄉後,崔文奎優遊山林,兼事農稼,興修學校,教育子弟。嘉靖十一年,崔文奎生日,嘉靖帝還特命臣下制壽聯並頒“表率卿相”匾額。卒謚康簡。新泰城敕建司空坊旌表褒揚。崔文奎歷事四朝,位列六卿,剛正不阿,“守身清約,精於吏事,居官所至有聲”(《明世宗實錄》卷一三五),“清潔恪厚,天下推為長者”(清康熙十七年《新泰縣誌·人物》)。著有《康簡公文集》。事跡詳看今人馬東盈編撰《崔文奎年譜》。
《新泰鄉土志》記載:明大司空康簡公傳崔文奎,字應宿。洪武初,其祖瑾自沂水遷居於新泰,遂家焉。文奎體貌魁梧,眉目疏朗,性格樸訥,有俊才。成化甲辰進士,弘治十一年由部屬遷河南按察司副使。守憲不阿,以秩遷,父老為之樹碑立祠。十六年,轉山西布使司左參政,政聲冠一時。正德元年,太宜人劉氏卒,文奎奔喪回籍,服闋。上起復之時,中官劉瑾用事,與焦芳濁亂朝政,荼毒縉紳,文奎遂辭以疾不就。五年,瑾伏誅。言官交薦,徵文奎為光祿寺卿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九年,內官張永輩忌文奎,直詔出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巡按南畿,借外秩以遠之。十二年,拜工部右待郎,升倉場總督兼工部左侍郎。初興王之在國也,嘗師事文奎。武宗崩,入繼統,即尊位,是為世宗。嘉靖元年,進為南京工部尚書,時詔議。興獻王典禮,張璁桂萼首倡邪說,排擠正士。文奎與議不合,遂有去志。或曰:“今張桂用事,眾皆影附,公宜降意以從,否則將不容。”文奎弗然曰:“人臣以之賢斥佞,不能者止,焉為有黨奸固位而毀其臣節者耶!”四年秋,遂上疏乞骸骨歸田裡。雖嘗以議禮忤旨,帝雅敬憚,不可留,特賜五時朝服,晉一品太子少保。文奎歷事四朝,清潔恪厚,天下推為長者。歸里後,優遊山林,超然有物外之致。上屢以時政得失,遣使顧問,文奎辭以年老志昏,一無所對。十一年會生日,上命詞臣制壽聯並頒“表率卿相”匾額。第十七年卒,上輟朝,遣使諭祭,謚康簡,祀鄉賢。

作品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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