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區教育局(崇明縣教育局)

上海市崇明區教育局

崇明縣教育局一般指本詞條

上海市崇明區教育局是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崇明區教育局
  • 隸屬: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教育工作的制度、規定、意見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本區教育改革方案,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統籌規劃和管理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各類教育工作;協調和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和教育教學綜合改革;開展本區現代學校制度建設及依法治校工作。
(四)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推動城鄉教育一體化;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和特色化發展;深化特殊教育醫教結合改革;加強內地民族班的招生、教育教學管理;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教學改革和基礎教育學校設施設備配置。
(五)規劃編制教育預算,監督教育經費規範使用;負責本區教育審計督查工作。
(六)規劃指導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教學基本要求;負責檢查執行各類學校的統編教材情況;規劃管理教育技術裝備和配套標準。
(七)統籌管理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中等教育、學歷教育的招生工作;負責基礎教育、中等教育和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八)負責管理各類學校德育工作、智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科普工作以及國防教育工作,統籌協調社區教育工作。
(九)指導和管理以職業道德為核心的各級各類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組織實施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
(十)負責對本區社區0—3歲科學育兒早期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十一)組織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開展基礎教育學業質量評價和檢測。
(十二)指導和管理學校後勤改革、後勤管理和節約型校園建設工作;指導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導做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三)負責教育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處理教育系統人民來信來訪工作。
(十四)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能,上海市崇明區教育局內設7個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二)人事科
(三)計畫財務科
(四)中學教育科(體衛藝科科)
(五)國小教育科
(六)托幼科
(七)成人和職業教育科

現任領導

龔朝暉 崇明區教育黨工委書記
全面負責教育黨工委工作
龔耀飛 崇明區教育局局長、區教育黨工委副書記
全面負責教育局行政工作、主持教育黨工委日常工作
分管:黨政辦、督導室、計財科、人事科、教育局黨校、關工委
郭 琰 崇明區教育黨工委副書記
負責教育黨工委組織、紀檢、宣傳、精神文明、統戰以及武裝、共青團等工作
協助分管:黨政辦、教育局黨校
陸 琴 崇明區教育黨工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教育局成職教、德育、青保、計畫生育、婦兒工作及機關支部工作
分管:成職科、小教科(德育、青保)、開放大學、社區學院(老年大學)、東平森林青少年活動基地
協助分管:關工委
黃乃華 崇明區教育黨工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教育局中國小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信息技術、合作交流工作
分管:中教科、小教科、教育考試中心、教育學院
協助分管: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吳美華 崇明區教育局副局長
負責教育局學前教育、體育、藝術、科技、語言文字工作
分管:托幼科、中教科(體藝科)、青少年活動中心、早教中心(托育服務中心)
陸 傑 崇明區教育黨工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教育局後勤、法律法規、衛生、信訪、維穩、安全、校園周邊
分管:工會、中教科(衛生)、基建設備管理站、教育財務核算中心
協助分管:督導室、計財科、人事科

獲得榮譽

2021年8月25日,被列入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2021年9月17日,被授予“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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