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是根據《山西省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整合了原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職責及相關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是省政府的組成部門。

2018年10月27日,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省工業高質量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工業高質量發展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三)制定全省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經濟運行中多種交通運輸方式的綜合協調;開展重要運行要素的保障協調;組織推進工業領域現代物流發展工作。
  (五)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資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含煤炭類項目)的核准、備案。負責全省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工業園區、信息產業園區的巨觀指導、規劃發展、組織協調和綜合管理工作。
  (六)擬訂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最佳化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全省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負責培育發展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承擔全省新材料、原材料、裝備製造、化學工業、消費品和電子信息等行業管理和產業促進工作,承擔藥品儲備管理職責,辦理山西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事務。
  (八)綜合分析工業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促進可持續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指導行業和企業節能環保工作;參與擬訂全社會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負責建立服務企業常態化機制,統籌推進服務企業工作。
  (十)承擔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緊急狀態下重要物資生產組織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十一)負責全省信息化工作。統籌推進全省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安全,協調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推進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製造和套用。
  (十二)負責全省大數據發展套用工作;負責大數據建設的規劃組織實施、項目統籌管理等工作;承辦省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三)管理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四)負責全省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經濟技術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六)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加強和改善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供改和綜改相結合,深化改革創新,推動形成有利於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服務企業效能,加快推進簡政放權,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力度。推進實施製造強省、網路強省戰略,促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轉型發展。
  (十八)職責分工。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有關職責分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生產組織工作。

內設機構

人事教育處
綜合處
政策法規處
運行監測服務處
產業政策處
投資與規劃處
產業促進和技術合作處
技術創新處
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交通物流處
新材料工業處
原材料工業處
裝備工業處
化學工業處
消費品工業處
電子信息處
軟體服務業處
信息化處
省大數據產業辦公室
行政審批管理處
行政財務處
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現任領導

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書記、廳長: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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