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

2012年6月2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2〕44號印發《山東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該《規劃》分現狀與形勢,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建設項目,保障措施5部分。

主要任務是: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建設;加強防災減災信息管理與服務能力建設;加強自然災害風險管理能力建設;加強自然災害工程防禦能力建設;加強自然災害救援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能力建設;加強區域和城鄉基層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加強防災減災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加強防災減災社會動員能力建設;加強防災減災人才和專業隊伍建設;加強防災減災文化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12〕44號
  • 印發時間:2012年6月20日
檔案通知,規劃,

檔案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2〕44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編制和實施《規劃》,是推進綜合防災減災事業發展、構建綜合防災減災體系、全面增強綜合防災減災能力的迫切需要,對於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市、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好《規劃》實施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確保《規劃》目標的順利實現。
各市人民政府要將本規劃內容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逐級落實工作目標和任務。對《規劃》中涉及的建設項目,要認真做好前期工作,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投資,並按程式報批後實施。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加強對《規劃》的指導、支持和協調,共同落實《規劃》任務。省減災委員會要強化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中期進展評估和總體實施情況要向省政府報告。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規劃

山東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
為進一步提高我省防災減災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和《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一)“十一五”期間我省防災減災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我省是自然災害多發省份之一,災害種類多、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給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嚴重影響。“十一五”期間,嚴重洪澇、乾旱、風雹、颱風(熱帶風暴)、風暴潮、海冰、雪災、低溫冷凍、病蟲害等災害多發並發,先後遭受了2007年“7.18”特大洪澇、2008年7號颱風“海鷗”、2009年大範圍低溫冷凍和雪災及2010年海河流域特大洪澇等重大自然災害,全省受災人口約1.18億人次,緊急轉移人口約150萬人次,倒塌房屋28.61萬間,直接經濟損失近740億元。面對嚴峻的災害形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堅持以人為本,高效有序開展抗災救災工作,全面加強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防災減災管理體制基本形成。省政府成立了由33個涉災部門和單位組成的省減災委員會,16個市、136個縣(市、區)成立了減災委員會,應急聯動、災情會商、信息共享機制逐步健全完善,防災減災綜合協調職能得到充分發揮,全省防災減災管理體制基本形成。
二是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初步建成。建立了颱風、暴雨、強對流、寒潮、高溫、大霧等災害性天氣的臨近、短時和短期監測預警業務,省、市、縣三級共用的氣象預報業務互動平台投入使用,地質、地震、森防、農作物病蟲害等方面的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不斷加強,全省基本形成了氣象、水文、地震、地質、農業、林業、海洋、環境等多類型、多專業的立體監測預警預報體系。
三是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進一步完善。制定了《山東省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市、縣應急預案基本健全,省、市、縣三級預案體系基本形成。建立了覆蓋全省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健全了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監管制度,規範了災害救助和災區民房恢復重建制度。救災捐贈機制逐步完善,應對自然災害的社會動員機制進一步健全。
四是防災減災工程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形成了由水庫、河道、湖泊和蓄滯洪區等組成的防洪工程體系和以海堤為主體的防潮工程體系,全面完成了列入國家規劃的158座大中型、350座小型和列入省規劃的3882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15個設區的市、77個縣(市、區)完成城區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地震小區劃。全省多處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崩塌、滑坡等重大隱患區實施了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建成區域氣象觀測站台1435個,地基GPS水汽監測站20個,完成了全省高空氣象探測站探測系統換型。建設了森林防火指揮中心、遠程林火視頻監控系統、森林撲火物資儲備庫和林火觀測瞭望網路等工程。全面實施農村困難民眾危房改造工程和受災民眾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程,提升了農村居民的抗災能力。紮實推進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活動,重點區域和城市的防災減災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五是防災減災專業隊伍逐步壯大。建立健全了相關部門聯動機制,防汛抗旱、抗震救災、基礎設施搶修、森林防火、醫療衛生等專業隊伍不斷壯大。建立了覆蓋全省所有村莊(社區)的災害信息員隊伍和氣象信息員隊伍,防災減災救災隊伍建設全面推進。
(二)“十二五”時期防災減災工作面臨的形勢。“十二五”時期,在全球氣候變暖和全國氣候異常的背景下,我省乾旱、洪澇、風雹、颱風、雪災、低溫冷凍、病蟲害以及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風險進一步增加,各類災害的突發性、異常性、難以預見性日益突出。同時,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明顯加快,城鎮人口密度增加,基礎設施承載負荷不斷加大,農業生產的經濟附加值提高,自然災害對城市和農村的破壞程度有加重的趨勢。我省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後,設防水平偏低,農村居民抵禦災害的能力較弱。同時,自然災害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風險日趨嚴重。
面對嚴峻的災害形勢,“十二五”時期我省防災減災工作還存在一些亟待加強的薄弱環節:一是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部門之間、區域之間協作機制尚需進一步完善,對各類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禦工作需要進一步整合資源,形成合力。二是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體系還不夠完善,預警信息覆蓋面和時效性尚待提高,災情監測、採集和評估體系建設滯後。三是城鄉基礎設施設防標準偏低,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滯後,防災減災能力相對薄弱。四是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種類、數量難以滿足救災需要,救災應急裝備、技術手段、通信和應急廣播設施嚴重滯後,防災減災科技支撐能力亟需提高。五是防災減災人才隊伍建設滯後,各級災害信息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亟需進一步提高,減災專家隊伍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六是社會組織和志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的社會動員機制尚不健全,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體系亟待完善,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需進一步提高,特別是面向基層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有待進一步深化。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防災減災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適應、與城鄉區域建設相結合,發揮各級政府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主導作用,依靠健全法制和科技創新,加強防災減災體制機制建設,紮實推進各項防災減災任務和重大項目的落實,全面提高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加快經濟文化強省建設、實現富民強省新跨越作出積極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各級政府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充分發揮減災委的綜合協調作用,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組織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廣泛參與防災減災。
以人為本,科學減災。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民眾生命財產損失為根本,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為重點,把科技進步作為全面提高防災減災能力的重要支撐,努力提高防災減災科學技術套用水平。
以防為主,綜合減災。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風險調查、工程與非工程防禦、宣傳教育等預防工作,堅持預防為主,減防抗救結合,協同推進災害管理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的工作。
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從戰略高度統籌規劃防災減災工作,著力推進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夯實基礎,講求實效,優先解決防災減災領域的關鍵問題和突出問題。
(三)規劃目標。全面提升防災減災能力,進一步提高風險管理水平,應對重特大自然災害能力明顯增強,受災民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顯提高,城鄉綜合防災減災能力明顯提升,全民防災減災知識、技能和意識明顯增強,自然災害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明顯降低。
---基本摸清自然災害發育、分布、威脅情況及重點區域自然災害風險情況,基本建成省級綜合減災與風險管理信息平台,自然災害監測預警、統計核查和信息共享及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自然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在同等致災強度下較“十一五”時期明顯下降,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全省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防災減災工作納入各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土地利用、資源開發、能源供應、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和扶貧開發等規劃中統籌兼顧防災減災工作要求。
---自然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災害保險賠款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的比例有所提高。災後重建基礎設施和民房普遍達到規定的設防標準。
---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明顯增強,防災減災知識在大中小學生及公眾中的普及率明顯提高。
---各級各類防災減災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人才結構更加合理,應急搶險救援能力得到穩步提升。創建300個“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和300個“全省綜合減災示範社區”,每個城鄉基層社區設有1名以上災害信息員,各級全面完成災害信息員培訓任務。
---建立完善以群測群防為基礎、與現代化專業監測相結合的全省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網。在防治技術方法和地質災害體綜合開發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使危害較嚴重並需要治理的致災危險點得到有效治理。
---建立反應迅速、可靠完備的防汛抗旱減災體系,應對極端災害天氣能力增強。200km2以上重點河流防洪標準達到20年一遇,重要河段達到50年一遇,重點平原窪地及糧食生產區除澇標準達到5年一遇,海堤防風暴潮標準達到20年一遇,重要堤段達到50年一遇以上。抗旱應急水源建設全面加強,地下水儲備提升,確保特大幹旱、連續乾旱年份城鄉生活、重點企業和高效農業用水需求。
---全省80%以上的縣級以上城市完成活動斷層探測和地震小區劃工作,設區的市和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縣(市、區)至少建成1處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各縣(市)至少建成1處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
---重大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的時效性顯著提高,大範圍災害性天氣監測率達到95%以上,突發災害性天氣監測率達90%以上,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5%以上,重點地區各級政府的信息覆蓋率達到100%。
---森林火災和有害生物災害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單片面積不大於100公頃的林火阻隔網路,年度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5%以內。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2.5‰以下,“十二五”末監測覆蓋率達到98%,測報準確率達到90%以上,防治率達到95%以上,無公害防治率達到85%以上,調運檢疫率和種苗產地檢疫率均達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能力建設。完善氣象、水文、地質、地震、海洋、農業、林業和環保等自然災害監測網路系統,建立健全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的自然災害綜合監測網路體系。充分利用衛星、雷達、自動站、人工觀測、群測群防等災害監測手段,逐步建成天基、空基、地基、人基相結合的立體災害監測體系。推進監測預警預報基礎設施的綜合運用與集成開發,加強預警預報模型、模式和高新技術運用,完善災害預警預報決策支持系統。完善自然災害災情上報與統計核查系統,加強縣級以下災害監測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自然災害預警預報和信息發布機制,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最佳化功能布局,加強自然災害早期預警能力建設。
(二)加強防災減災信息管理與服務能力建設。提高防災減災信息管理水平,科學規劃並有效利用各級各類信息資源,拓展信息獲取渠道和手段,提高信息處理與分析水平。充分利用基礎地理信息、經濟社會信息和災害信息,建立以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評估為主要對象,以信息共享服務為目標的災害信息共享技術標準和存儲規範,加強對災情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評估、處理和套用,為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決策服務。建立健全災情信息會商、通報和信息共享、發布機制。加強各級相關部門防災減災信息互聯互通、交換共享和協同服務,提高防災減災信息集成、智慧型處理和服務水平,實現各級各類應急指揮平台互通互聯和與國家相關部門間的縱向聯通,有效提升防災減災信息共享能力。充分利用衛星通信、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導航定位和移動信息終端等手段,提高信息獲取、遠程會商、公眾服務和應急保障能力,推進“數字減災”工程建設。
(三)加強自然災害風險管理能力建設。加強全省自然災害綜合風險管理,完善減輕災害風險的措施,建立自然災害風險轉移分擔機制,加快建立災害調查評價體系。以縣級為調查單位,開展全省自然災害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摸清底數,建立完善資料庫,提高現勢更新能力。
建立健全全省自然災害評估體系,不斷提高風險評估、應急評估、損失評估、社會影響評估和績效評估水平,完善重特大自然災害綜合評估機制,提高災害評估的科學化、標準化和規範化水平。結合重大工程、生產建設和區域開發等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開展自然災害風險評價試點工作,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注重生態保護。研究建立減少人為因素引發自然災害的預防機制。
(四)加強自然災害工程防禦能力建設。加強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寒抗凍、防風抗潮、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防災減災骨幹工程建設,提高重特大自然災害的工程防禦能力。提高城鄉建(構)築物,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重大建設工程和生命線工程的災害防禦性能,推廣安全校舍和安全醫院等工程建設。
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加大危房改造、農田水利設施、抗旱應急水源、農村飲水安全等工程的投入力度。加快實施自然災害隱患點重點治理和居民搬遷避讓。
(五)加強自然災害救援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能力建設。加強自然災害搶險救援和應急救助指揮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災害應急管理體制和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運行機制。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建立健全搶險救災協同聯動機制。加強救災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以公安消防、地震、武警、民兵預備役、醫療衛生等為主體的專業救援搶險隊伍,充分發揮駐魯部隊參與搶險救災的作用,形成統一指揮、科學調度、共同協作、保障有力的軍警民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建立應急救援模擬訓練基地,大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開展專業化、集成化、模擬化、實戰化演練。開展現場救護技能普及與培訓,加強災害救援技術、災後心理干預等方面的理論研究。
加強救災應急裝備建設。立足救災減災工作實際需要,以提高各級應急救援隊伍特別是基層隊伍的災情信息採集與傳輸能力、搜救能力、後勤保障能力為目標,全面加強應急通信裝備、應急廣播設施、救災專用車輛、緊急救援直升機、應急救援專業機械設備等技術裝備建設,建立成系統、成規模的基層減災信息裝備網路,實現相關部門和系統的互聯互通。
加強救災物資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制定物資儲備規劃,擴大儲備庫覆蓋範圍,豐富物資儲備種類,提高物資調配效率。充分發揮各類資源在應急救災物資保障中的作用,提高重要救災物資應急生產能力,建立健全政府儲備為主、社會儲備為補充、軍民兼容、平戰結合的救災物資應急保障機制。
加強受災民眾生活保障能力建設,推進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受災民眾實際生活需求相適應的救助資金長效保障機制建設,完善自然災害救助制度,提高受災民眾救助質量和生活保障水平。
加強災後恢復重建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恢復重建評估制度和重大項目聽證制度,做好恢復重建需求評估、規劃選址、工程實施、技術保障等工作,加強受災民眾的心理援助,提高城鄉住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產業、生態環境、組織系統、社會關係等方面的恢復重建能力,提高恢復重建監管水平。
(六)加強區域和城鄉基層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統籌協調區域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將防災減災與區域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建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生態環境改善緊密結合起來。提高城鄉建築和公共設施的設防標準,加強城鄉交通、通信、廣播電視、電力、供氣、供排水管網、學校、醫院等基礎設施的抗災能力建設。大力推進大中城市、城市群、人口密集區、經濟集中區和經濟發展帶防災減災能力建設,有效利用廣場、綠地、公園等露天公共場所和學校、體育場館等設防標準較高的堅固公共建築物,建設或改造室內外相結合的城鄉應急避難場所,建立城市綜合防災減災新模式。
積極推進基層防災減災工作,不斷完善基層社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組織社區居民積極參與減災活動和預案演練。繼續開展國家級和省級“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活動,加強城鄉社區居民家庭防災減災準備,加強預警信息發布能力建設,建立應急狀態下社區弱勢群體保護機制,強化城鄉社區的災害綜合防禦能力。結合災後恢復重建、新農村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農村住房救助等政策,積極開展農村減災安居工程建設,著力提高農村防災減災能力。
(七)加強防災減災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加強防災減災科學研究。開展自然災害形成機理和演化規律研究,重點加強自然災害早期預警、重特大自然災害鏈、自然災害與社會經濟環境相互作用、全國氣候變化背景下自然災害風險等科學研究。建成完備的覆蓋災前預評估、災時跟蹤評估和災後損失評估的災害評估系統。積極推行防災減災技術標準體系,提高綜合減災的標準化水平。
推動防災減災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立足我省防災減災發展需要,積極引進和吸收科技前沿防災減災新技術、新成果,加強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導航定位、三網融合、物聯網和數字地球等關鍵技術在防災減災領域的套用研究,積極實施北斗綜合減災示範項目,推動高新技術在防災減災領域的集成套用。強化科研交流與協作,注重科研與防災減災事業的結合,特別是加快推進防災減災部門與省內外科研院校的項目合作,搭建我省跨部門、跨學科的綜合防災減災研究平台,開展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等相關課題的聯合攻關。加大政府對防災減災科研資金的投入,推動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加強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在防災減災領域的支撐作用。
(八)加強防災減災社會動員能力建設。完善防災減災社會動員機制,建立暢通的防災減災社會參與渠道,完善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志願者等參與防災減災的政策措施,建立自然災害救援救助徵用補償機制,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公益慈善機構在防災減災中的作用,完善自然災害社會捐贈管理機制,加強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監督。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和公眾在災害防禦、緊急救援、救災捐贈、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災後心理干預等方面的作用。加強對防災減災志願服務的指導,扶持基層社區建立防災減災志願者隊伍。提高志願者的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促進防災減災志願者隊伍的發展壯大。
建立健全災害保險制度,充分發揮保險在災害風險轉移中的作用,拓寬災害風險轉移渠道,推動建立規範合理的災害風險分擔機制。
(九)加強防災減災人才和專業隊伍建設。全面推進防災減災人才戰略實施。積極開發防災減災人才資源,擴充隊伍總量,最佳化隊伍結構,完善隊伍管理,提高隊伍素質,形成以防災減災管理和專業人才隊伍為骨幹力量,以各類災害應急救援隊伍為突擊力量,以防災減災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防災減災隊伍。
加強防災減災專業隊伍建設。適時成立省減災委專家委員會,建立防災減災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資源在防災減災中的決策諮詢作用。加強防災減災科學研究、工程技術、救災搶險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養。結合救災搶險工作特點,定期開展針對性訓練和技能培訓,培育和發展“一隊多用、專兼結合、軍民結合、平災結合”的救災搶險專業隊伍。加強基層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積極推行災害信息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推進防災減災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十)加強防災減災文化建設。加強防災減災文化建設,提高綜合防災減災軟實力。強化各級政府的防災減災責任意識,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的災害風險管理和應急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等合作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提升社會各界的防災減災意識和文化素養。結合國家“防災減災日”和“國際減災日”等,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防災減災的文化氛圍。加強中國小校、幼稚園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教育,將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術普及納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積極推進各級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基地建設,經常性地開展防災避險應急演練,提高公眾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四、重點建設項目
(一)綜合減災備災工程。
1.綜合減災與風險管理建設工程。開展全省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和減災能力調查,建立相關資料庫,編制省、市及災害頻發易發區縣級行政單元自然災害風險圖和自然災害綜合區劃圖。完善信息化手段,實現相關部門涉災業務的協同與資源共享,提升災害風險信息與搜救信息的獲取、分析、研判能力以及救災、減災的會商和決策能力,有效支撐相關部門防災減災協作。
與國家環境減災衛星星座建設工作相銜接,加強衛星減災套用技術的套用。完善重大自然災害衛星和航空遙感應急監測合作機制,加強省級減災能力建設,提高衛星減災套用水平。
2.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系統工程。建設省、市、縣三級災害救助應急指揮系統,積極推進北斗綜合減災示範項目建設與系統整合,實現災情、決策、指揮、物資調運等各類信息的及時傳送與傳遞。構建災害損失評估、預案推演信息系統,為災害應急救助提供科學決策信息。大幅提升災害應急救助即時信息高效處理、互聯互通與指令信息的快速傳達能力。加強各級救災裝備建設,提升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回響能力。
3.全省救災物資儲備工程。以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和資源整合為原則,通過新建或改擴建等方式,加快全省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擴大省救災物資儲備管理中心的倉儲規模,加快設區城市一級救災儲備庫建設,形成以省級庫為樞紐、市級庫為骨幹、縣級庫為基礎、基層鄉村社區救災物資儲備站(點)為必要補充的分級管理、反應迅速、布局合理、種類齊全、規模適度、功能完備、保障有力的救災物資儲備網路。
完善受災民眾生活救助、醫療衛生防疫、交通應急保障、森林防火等方面的物資儲備,加強救災儲備物資信息管理能力,最佳化救災物資管理與使用,提高救災物資投送能力。
(二)防洪抗旱減災工程。
1.河道治理工程。基本完成有重點防洪任務的中小河流治理,達到國家規定防洪標準;啟動金堤河、大汶河、洙趙新河、泗河、梁濟運河、沂沭河、大沽河、小清河、濰河、彌河、支脈河、北膠萊河、徒駭馬頰河項目建設。
2.治淮工程。啟動實施湖東堤封閉工程、郯蒼平原窪地治理、沿運平原窪地治理、南四湖濱湖平原窪地治理以及沂河、沭河、泗河、小清河、洙趙新河、梁濟運河治理等10個建設項目,進一步提高攔蓄洪水能力。
3.防潮堤工程。實施千裏海堤工程,高標準規劃建設防潮體系,構築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安全螢幕障。
4.病險水庫、塘壩、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對近年來新增並列入國家規劃的小(1)型和小(2)型病險水庫以及新出現的大中型病險水庫、水閘實施除險加固。
5.蓄滯洪區安全建設。重點實施南四湖湖東滯洪區、恩縣窪滯洪區、東平湖滯洪區和黃河灘區安全建設。實施黃河南北展寬區水利配套工程。
6.山洪災害防治工程。重點完成列入國家規劃的39個縣級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28條山洪溝和4條土石流溝整治。
7.城市防洪工程。重點實施濟南、青島等17個設區城市防洪工程,確保大中城市防洪安全。
8.抗旱應急備用水源工程。建設一批城鄉備用水源工程,實現主要城鎮多水源供水,解決供水水源單一、水資源配置不合理的問題,確保城鎮居民生活、重點部門和企業的基本用水需求。
(三)地震安全重點工程。
1.地震信息共享基礎工程。加強省、市、縣三級地震台網中心或監測中心建設,適當加密測震台,最佳化台網布局。建設地震信息共享系統,實現全省範圍內信息共享。強化地震前兆監測;最佳化完善地震烈度速報系統;開展生命線工程地震預警試點;發展流動觀測技術。
2.城鄉地震綜合防禦基礎工程。繼續開展縣級城市地震活動斷層探測與地震小區劃工作,增強城市的地震災害防禦能力。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高廣大農村的地震災害防禦能力。開展山東半島南部近海地震區劃,保障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等重大戰略的實施。加強工程地震基礎設施建設,為建設工程抗震技術和抗震設計提供科學研究基礎。
3.地震應急與救援基礎工程。加強縣級地震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充實地震現場指揮裝備、應急與救援設備設施和應急物資儲備,增強地震工作機構的地震應急能力。建設地震救援訓練與宣傳教育基地。
(四)氣象防災減災綜合保障工程。
1.海洋災害氣象服務保障工程。完善海洋防災減災體系,為海洋災害防災減災決策提供氣象服務。完善決策、公共和專業海洋氣象服務平台,推廣使用海洋天氣警報接收系統,提高海洋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發布和傳播能力。建立黃渤海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系統,提升科技支撐和保障能力。
2.城市防災減災氣象服務保障工程。面向濟南都市圈和半島城市群建設,加強城市氣象災害監測和預警信息發布,有效提升城市氣象災害的防禦水平。增強對局地強降雨、冬季降雪、大霧等高影響天氣監測預警能力,完善省---市---縣一體化監測預警平台。完善城市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手機簡訊和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廣泛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3.交通運輸高影響天氣監測預警工程。完善全省交通氣象觀測網,開展全省主要公路、鐵路、內河航運的能見度、大風、暴雨(雪)、結冰、路面狀況等的觀測預報服務,提高全省主要交通線路氣象災害監測和預警水平。
4.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工程。完善氣候變化觀測系統。開展重大工程建設的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完善氣象災害防禦標準。開展氣象災害風險區劃技術方法研究和重大氣象災害區劃。建立暴雨洪澇、乾旱、大風、冰雹等氣象災害歷史資料庫和農業氣象災害指標庫。開展災害風險區劃與風險評價。
5.農業氣象災害服務工程。圍繞農業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建設需要,加強農業洪澇、乾旱、冰雹、低溫凍害等氣象災害的預警預報,為農業生產決策管理提供氣象預警預報信息服務。建立面向設施農業和果品業的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業務系統。研發糧食安全的防災減災氣象保障技術,構建農業抗禦氣象災害機制。研究精細化農業氣象災害風險區劃技術。
6.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建設工程。建立空中雲水資源綜合監測系統,升級完善人工影響天氣基礎設施,顯著提升增雨抗旱、防雹減災作業服務能力。
(五)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加強森林防火預防、撲救和保障體系建設。健全宣傳教育網路,建立重點林區全覆蓋的宣傳教育體系。規範林區墓地管理,對重點林區實施全面監控。加強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加強重點林區防火道路、隔離帶及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加強森林防火通信、宣傳教育和火災評估系統建設。
加強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檢疫御災和防治減災體系建設,突出實施以重點生態區的松材線蟲病、美國白蛾等為主要治理對象的省級林業有害生物治理工程,使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的發生範圍和危害程度大幅度下降。
(六)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對城鎮、人員聚居地、重要交通和輸水幹線及其他重要工程設施威脅嚴重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區)進行效益評估,宜治則治,宜避則避。對新發現的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及時進行勘查治理或搬遷避讓。對實施搬遷的新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充分論證。
(七)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和避難場所建設工程。按照綜合減災示範社區標準,創建300個“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和300個“全省綜合減災示範社區”。整合全省地震、氣象等減災部門資源,統籌建設城鄉社區居民就近緊急疏散和臨時安置避難場所,配備應急物資,設定應急逃生指示標識和應急廣播設施,編制城鄉社區應急預案和災害風險圖,開展社區救災演練,建立社區志願者隊伍。
結合區域和城市建設發展規劃,在濟南都市圈和半島城市群等重點區域,根據人口分布和城市布局,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區或人員密集區的學校、大型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大型綠地等場所,建設具備應急指揮、應急避難、醫療救治等功能的應急避難場所。在農村災害易發區,結合鄉村布局、人口分布和災害隱患分布情況,依託現有學校、體育場等公共場所,新建或改擴建鄉村應急避難場所。
(八)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科普工程。利用現有設施,建設省級防災減災文化宣傳教育基地,配置防災減災相關專業器材及多媒體設備,為公眾免費提供體驗式、參與式的防災減災知識文化服務。開發防災減災宣傳教育網路平台,建設防災減災數字圖書館,實現資源共享、線上交流、遠程教育等功能。
組織形式多樣的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活動和專業性教育培訓,開展各類自然災害的應急演練,加強各級領導幹部防災減災教育培訓,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綜合協調機制。進一步加強各級減災協調機制建設,強化各級減災委員會的綜合協調職能,完善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社會參與、分工健全的防災減災決策和運行機制。建立健全防災減災資金投入、應急聯動、信息共享、徵用補償、社會動員和人才培養機制。完善防災減災績效評估、考核、責任追究制度,形成各級政府統一領導、減災委綜合協調、各部門協同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綜合防災減災管理體制。
(二)完善法規和預案體系。推進防災減災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或修訂防災減災的地方性規定。加強各級、各類防災減災救災預案的制(修)訂工作,完善省、市、縣三級防災減災救災預案體系,不斷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可行性和操作性,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原則,實現基層鄉村、社區預案編制全覆蓋。制定具體工作規程,全面規範防災減災工作。
(三)加大資金投入。完善防災減災資金投入機制,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加大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工程建設、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科普宣傳和教育培訓的經費投入。規範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建立健全救災和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監督機制。探索建立災害保險制度,豐富災害保險險種,鼓勵和引導公民和企業參加保險,擴大保險覆蓋面,發揮保險對災害損失的補償作用,拓寬災害風險轉移渠道。建立社會化災害救助機制,積極動員企業參與防災減災事業。
(四)做好規劃實施。本規劃的實施由省減災委員會統籌協調,通過最佳化整合各類防災減災資源,做好組織協調和實施保障工作,並建立規劃監測評估制度,強化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省減災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圍繞本規劃目標任務,做好與本部門規劃的有機銜接,加強對規劃相關領域實施情況的評估。市、縣(區)政府要結合本規劃和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本規劃中期進展評估和總體實施情況要向省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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