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

2012年2月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2〕6號印發《山東省“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該《規劃》分發展現狀和面臨的形勢、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保障措施5部分。

主要任務是: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系建設;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綜合治理;完善安全科技支撐體系;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保障能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強安全文化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12〕6號
  • 印發時間:2012年2月6日
通知,規劃,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2〕6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地、各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等納入本地區、本行業和領域“十二五”發展規劃,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資到位、監管到位。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的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要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管理、評估和考核,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目標實現。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規劃

山東省“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1〕47號)和《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和面臨的形勢
(一)“十一五”安全生產取得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十一五”期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著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採取一系列重大舉措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各地、各部門深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不斷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積極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努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社會氛圍,大力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和宣傳教育行動,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得到不斷加強,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體系日益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和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長足發展,政府主導的安全投入不斷加大,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安全文化建設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成果明顯,全民安全素質明顯提高。5年來,全省年產9萬噸以下小煤礦全部關閉,壓減非煤礦山3000個,非煤礦山企業數量由8233家下降到4472家,提請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企業400餘家,關閉尾礦庫77座,道路和水上交通、漁業、消防、建築、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特種設備、航空和鐵路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狀況明顯改善,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與“十五”末的2005年相比,2010年全省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下降56.8%和40.4%,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規劃的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二)“十二五”安全生產進入關鍵時期。“十二五”時期是我省實施經濟文化強省戰略的關鍵時期,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既要妥善解決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結構性和區域性問題,又要積極應對新情況、新挑戰。
一是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我省事故總量仍然很大,2010年全省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19427起,死亡4702人。較大以上事故時有發生,2010年全省共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50起。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仍然屢禁不止。職業危害嚴重,塵肺病、職業中毒等職業病發病率居高不下。
二是安全生產基礎依然薄弱。生產經營企業,特別是民營和中小企業的安全生產設備裝備水平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發展還不平衡。企業從業人員整體安全素質不高,專業安全管理和技術人才缺乏、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科技發展滯後等問題依然突出。非煤礦山、建築、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危險性較大的行業領域產業布局和結構不合理,勞動力密集和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礦小廠大量存在。
三是安全生產監管及應急救援保障能力亟待提升。基層安全監管執法力量依然薄弱,監管執法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安全監管技術支撐能力建設不能滿足安全生產發展需要。監管執法人員專業水平有待提升。行政管制、人盯死守的傳統監管方式和手段影響安全監管效能的提高。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制和機制尚不夠健全,應急救援基地、專業救援設備設施、救援物資保障等基礎條件還不完備,應對複雜突發事故災害的救援處置能力不足。
四是保障廣大人民民眾安全健康權益面臨新的考驗。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社會各界對安全生產的關注度不斷增加,廣大人民民眾對自身安全健康權益的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對安全監管效能、事故災害防治處置能力、改善作業環境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安全生產工作面臨新的考驗。
二、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把減少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作為保障民生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提升事故預防和救援能力,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長效機制建設,強化政府和企業責任落實,深化依法監管,加快安全科技進步,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改善作業場所環境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
(二)規劃目標。到2015年,事故風險防控水平和公眾安全素質進一步提升,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狀況全面改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技術支撐能力和事故應急救援能力顯著增強,事故總量進一步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職業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6%以上,工礦商貿十萬就業人員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6.5%以上,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2.5%以上,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比2010年下降10.5%以上,較大以上事故起數比2010年下降15%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系建設。
1.完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體系。加強與國家制定和修訂法律法規的銜接,制訂《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等安全生產法規。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標準體系,到2015年建立起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互補,涵蓋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滿足我省安全生產需要,具有山東特色的地方標準體系。推動企業制定落實危險性作業專項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提高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效力。完善安全生產執法計畫機制。建立部門執法信息溝通制度,完善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機制。建立執法與指導、現場執法與網路監控、全面檢查與重點監管相結合的安全監管機制。推進安全監管執法政務公開,及時發布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標準、項目審批、監管執法、安全檢查、案件處理等政務信息。建立執法效果跟蹤反饋評估制度,實施執法標準化建設,提升安全監管執法水平。健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落實“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建立完善“覆蓋全面、監管到位、監督有力”的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體系。
(二)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
1.全面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規範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全面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活動。到2011年,煤礦企業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到2013年,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和商貿8個工貿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到2015年,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等行業領域及冶金等8個工貿行業規模以下企業全部實現安全標準化達標。
2.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設。健全完善重大危險源辨識、登記、評估、報告備案、監控整改、應急救援、警示公告等監督管理機制和重大安全隱患逐級掛牌督辦、公告、整改評估機制,建立以專業技術機構和專業人員為主導的安全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制度,進一步完善政府督導、專業力量排查、企業整改、社會監督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3.加強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督導企業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強化廠礦、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培訓,突出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以及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培訓,所有職工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後上崗。加強企業安全培訓規範化建設,推動企業安全培訓全員建檔和企業安全培訓師資培養。鼓勵企業自主辦學和校企合作辦學,通過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等方式,大力培訓安全專業技術人才。完善安全培訓機構培訓質量控制體系,開展安全培訓機構標準化達標創建活動,實施安全生產培訓質量控制標準化規範,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機構實際操作設施設備的配備和特種作業人員實際操作技能培訓。積極推進法定安全培訓考核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實施“一人一檔”聯網管理,建設全省安全培訓計算機聯網考試信息平台,建立安全培訓質量考核與效果評價機制。加快安全培訓和考核大綱、培訓教材和考核題庫建設,健全完善安全培訓考核體系。
4.促進安全生產產業加快發展。加強政府引導,將安全生產裝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產業納入我省振興裝備製造業的政策扶持範疇,完善落實各項財稅優惠政策,重點支持安全生產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防護、特種安全設施、應急救援以及安全生產模擬仿真設施設備的科研開發。鼓勵安全生產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支持具有傳統產業優勢、產業集中度高、科研基礎紮實、區域優勢的地區發展成為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裝備產業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科研開發能力,市場競爭力強,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知名品牌的安全生產裝備和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制定和完善生產標準和企業裝備標準,加強安全裝備配備使用的教育培訓,推進安全生產裝備培訓基地建設。
(三)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綜合治理。
1.道路交通。積極推進公路營運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半掛牽引車衛星定位系統、行駛記錄儀的安裝套用,加快省市運輸企業衛星定位系統監管平台建設。加強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交通安全配套設施,統一規範道路隔離設施設定標準,已經建成的一級及其他雙向四車道以上公路事故易發路段、雙向六車道以上城市道路,要在3年內全面設定中間物理隔離設施。新建改建一級公路,中央隔離設施同步建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設水平,2012年年底前,實現設區市城市道路交通智慧型化管理。加強對公路網主要節點、省際和市際交界處、事故多發路段以及主要公路全程監控網路建設。探索建立以科技裝備、信息通訊為支撐的現代高速公路管理模式,推進高速公路超速抓拍、卡口攔截等系統的建設。嚴格落實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重點車輛及駕駛人的源頭管理,嚴格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加大淘汰老舊車輛力度。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應急救援聯動機制。
2.煤礦。提高礦井裝備水平,積極推廣套用綜采、高效綜掘設備。推進數字礦山建設,加快形成生產過程自動化、管理信息流程化,建設完善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無線通訊、人員定位和考勤、安全語音廣播、泵房遠程監控集控、礦井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等系統。加快緊急避險系統建設,2012年年底完成煤礦垂深超800米立井應急電源安設工作。2012年6月底前,全省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中央企業和省屬煤礦中高瓦斯、開採容易自燃煤層礦井,完成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完善工作。2012年年底前,全省存在高瓦斯區和瓦斯湧出異常區低瓦斯礦井,煤塵具有強爆炸性礦井,水文地質類型複雜或受水害威脅嚴重礦井以及市縣屬煤礦中高瓦斯、開採容易自燃煤層礦井,完成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礦要完成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完善工作。嚴格實行從業人員準入資格制度,完善以總工程師為核心的技術管理體系,各類煤礦工程技術人員占企業生產定員總數不少於5%。
3.非煤礦山。重點推進地下礦山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和應急通訊三大系統建設,擴大安全避險硐室、壓風自救和供水施救三大系統建設的礦山數量。實施尾礦庫、大型採空區、露天采場邊坡及排土場、水害、通風、高含硫油氣井等安全隱患治理,進行危害性分級、安全穩定性評價和監控治理。強制淘汰落後工藝、技術及裝備,大力推廣安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及裝備。嚴格從業人員準入資格,提高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準入條件。推進地下礦山通風、機電、地質等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
4.危險化學品。在中小型化工企業實施化工企業基本安全管理制度規範,在大型化工企業推廣套用風險管理、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等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加大安全技術改造,督促企業採用先進實用、壓力等級低、反應條件溫和、安全性高、運行周期長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淘汰落後工藝、技術和裝備。實施化工園區區域性安全評價制度,嚴格安全準入、一體化管理、安全容量控制,實現化工園區安全合理布局。引導企業向化工園區或化工集中區域搬遷,2012年,基本實現周邊安全距離不足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入園;2015年,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劇毒化學品等企業全部進入化工園區。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使用和經營的監管,制定危險化學品經營集中交易市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程,推進集倉儲、配送、物流、交易和商品展示為一體的危險化學品交易市場建設。
5.煙花爆竹。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和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提升,推進機械化生產。到2015年,90%以上生產企業的混藥、造粒、裝藥、插引、結編等工序實現機械化、半機械化生產,混藥、造粒、裝藥等直接涉藥工序實現人藥、人機隔離。加強煙花爆竹產品和主要原材料流向登記管理。加強政府領導下的部門協調配合,落實縣鄉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責任,繼續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
6.消防。完善消防法規和政策體系,健全基層消防工作組織體系。加快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和城鄉火災防控基礎建設,加強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築和地下工程消防安全監管,全面實施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達標創建。2011年,人員密集場所基本達標;2012年,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標。加快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推進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加強消防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建設,形成覆蓋全省17市的消防特勤力量網路。加強滅火、偵檢、搜尋、救生等專業器材配備。建立省級應急救援訓練基地,構建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體系,積極開展消防學歷教育和職業教育,強化各系統、各行業的消防安全培訓,推進消防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對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體系進行評估,建立對投保方、借貸方火災風險評估機制。
7.水上交通。建設完成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統)、AIS(船舶自動識別系統)、CCTV(閉路監視系統)和衛星遙感監視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布局完善的沿海現代化水域監控系統,實現港口、航道和重要水道全面覆蓋。基本建成大中小型巡邏船艇、飛機和執法車輛齊全,結構合理,功能全面的立體化巡航及快速反應力量,實現轄區水域巡航能力全覆蓋。
8.鐵路運輸。加強安全基礎建設,最佳化站段管理結構和車間、班組設定,全面提升主要行車工種隊伍素質。深化長效機制建設,突出專業管理,完善規章制度,強化現場控制,實現安全管理常態化、規範化。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與地方政府及安監、公安等部門的聯運機制。全面提升主要行車設備質量,加強固定、移動設備養護維修,完善檢修工藝質量標準。建立完善高速鐵路安全標準體系和高速鐵路安全監控手段,提升高速鐵路防災系統及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確保工程質量。開展防洪、營業線施工、道口及路外、貨運和火災等安全專項整治,確保鐵路運輸安全。
9.民航運輸。實施國家航空安全綱要和安全管理體系。加快導航、航行新技術套用。開展安全績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鑑定體系和健康風險管理體系。加強飛行、機務、空管、簽派、機場、危險品運輸等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能和規章標準的教育培訓。細化航空器應急救援工作程式,開展應急演練,配合做好跨省民航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10.漁業船舶。建立政府領導定期登船檢查制度。建設平安漁業示範縣、漁業安全雙基和應急救援示範點。健全省、市、縣、鄉、村五級漁業船舶安全管理體系,漁業船舶數量20艘以上的鄉和5艘以上的村,可配備專兼職漁業安全管理員。強化漁船編隊生產,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完善以CDMA(碼分多址無線電通信系統)、AIS(船舶自動識別系統)和衛星網路為主體的漁業船舶安全監控系統建設。二級以上漁港安裝視頻監控系統,一級以上漁港配備消防船。推進漁業船舶標準化建設。實施木製漁業船舶玻璃鋼化、大型漁業船舶冷凍化改造。構建漁業船舶政策性保險體系,增強漁民互助保障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11.特種設備。開展危險化學品壓力容器專項整治,重點對承裝易燃、易爆、有毒等介質的壓力容器開展隱患排查;加大氣瓶充裝、電梯維保、起重機械的專項整治力度。做好汛期等重要時期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在全省工業氣瓶充裝、電梯維保、CNG(壓縮天然氣)加氣站等領域加快推廣射頻識別技術運用。
12.工貿行業。深入開展冶金、機械、輕工、建材、有色、紡織、菸草和商貿等工商貿行業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整治,重點對煤氣系統、高溫液態金屬、交叉作用、受限空間作業等進行隱患排查治理。推廣使用安全聯鎖技術,重點在煤氣危險區域安裝固定探頭,實現及時監控監測,提高自動報警能力。在建材、陶瓷、玻璃、機械、冶金、輕工等行業淘汰工藝落後、安全技術水平低的煤氣發生爐。嚴格查處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堅決禁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行為。
13.農業機械。完善農機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農機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培訓,進一步排除農機行業安全隱患,提高農機掛牌率、持證率、年檢率。保障農業機械安全投入。強化農機安全監理檢測,加快拖拉機檢測線及考試系統、事故應急處理裝備建設,推進拖拉機照明燈、轉向燈、剎車燈、反光貼的推廣套用,加強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捲簾機等農業設施裝備安全監管,大力推廣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節能環保的農業機械,逐步建立農機報廢更新制度,淘汰殘舊和安全隱患嚴重的機械。加強農機手安全培訓和農機質量跟蹤調查,繼續開展共建扶持“平安農機”示範縣和農機安全“十縣百鄉千村萬戶”示範創建活動。
14.建築施工。嚴格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基礎條件。繼續廣泛開展文明工地創建活動,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加強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行為,嚴格項目分包管理。加大建築施工安全技術工藝、施工設施設備、材料的科技研發投入,大力推廣套用建築外牆防火阻燃保溫材料。開展安全防護用具綜合整治,嚴厲打擊假冒偽劣防護用品。理順建築施工安全監管體系,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和考核。進一步加強全省建築安全生產信息網路管理平台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建設。
15.民用爆炸物品。逐步最佳化民用爆破產業結構,鼓勵民用爆破企業做大做強。改善產品結構,發展安全清潔、節能低耗、性能優良的民用爆破新產品,改造傳統生產方式和管理模式。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民用爆破行業生產經營動態信息平台,實現民用爆破物品從生產企業下線直到銷售企業出庫的全程動態流向監控,全面完成生產線視頻監控系統建設。
16.職業健康。建立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普查與申報系統,加強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建立完善職業健康特殊工種準入、職業危害嚴重領域職業健康許可、職業健康培訓、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員等制度。建立重點行業領域職業健康檢測基礎資料庫,對粉塵、高毒物質危害嚴重的行業實施專項治理。到2015年,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審查率達到70%以上,用人單位職業危害申報率達到85%以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率達到75%以上,粉塵、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0%以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定率達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職業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接觸職業危害作業人員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65%以上。強化職業健康監督檢查,加強職業危害防護用品監督管理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監管。嚴厲打擊危害職業健康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優先採用有利於職業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改善作業場所環境。
(四)完善安全科技支撐體系。
1.完善安全科技管理體系。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組織、指導安全科技進步工作中的作用。健全安全科技政策和投入機制。整合安全科技優勢資源,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政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技術創新體系,提升安全生產事故防範能力。完善安全生產科技成果評估、鑑定、篩選和推廣機制。建立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2.加強安全生產科學研究。大力推進安全生產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的實施,積極開展重大事故風險防控和應急救援科技攻關,實施安全生產科技示範工程。加強安全科技基礎建設,建立完善研發、檢測檢驗與物證分析、技術推廣與服務、法規標準、信息共享、智力支持等安全科技基礎平台。加強安全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建立先進適用安全工藝技術和裝備發布制度,推進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示範工程建設。
3.推動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中介服務機構規範發展。加強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中介服務機構規範化、標準化建設,不斷完善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職業健康技術服務和安全培訓等監管體系,引導幫助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中介服務機構提高服務質量,規範和整頓技術服務市場秩序,建立專業中介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培育建立註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推進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援助與服務體系建設。
4.加強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全省安全生產專家庫,加強安全生產專家統一管理,搭建全省專家資源調度平台,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工作委員會,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專家聘用、培訓、考核機制。
5.加快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推進國家“金安”工程在我省套用。加強數位化礦山、化工企業危險工藝自動化控制以及重點行業領域信息化檢測監控系統建設。加快各主要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監控信息系統和面向社會公眾的政務信息公開、行政審批等信息服務系統建設。加強各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之間的信息共享。
(五)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保障能力。
1.健全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進一步理順綜合監管和專業監管的關係,落實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的綜合監管責任和各有關部門的專業監管責任。加強基層安全監管、應急救援以及職業衛生監管體系建設。推進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建立完善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理順監管執法職責。
2.強化監管監察人員素質建設。建立完善安全監管監察人員選拔、培養、執法資格、考核等制度。以崗位職責為基礎,分級分類建立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崗位能力評價體系。全面加強安全監管執法人員業務技能培訓,通過崗位培訓、集中脫產培訓、委託院校培訓、實訓等方式,提升監管執法人員履職能力。到2015年,各級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培訓及持證上崗率達到100%,業務培訓覆蓋率達到100%。
3.改善安全監管執法工作條件。推進安全監管部門工作條件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省、市、縣三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條件建設全部達到標準配置要求,省級各類技術支撐機構工作條件達到基本配置標準。
(六)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1.健全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健全省、市、縣及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制和工作機制建設,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聯合處置機制。建立各地區安全生產應急預警機制,及時發布地區安全生產預警信息。
2.加快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快以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和市、縣(市、區)骨幹救援隊伍為主要力量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到2015年,形成布局合理,救援範圍覆蓋全省,功能完善,由專業隊伍、輔助隊伍、志願者隊伍構成的省、市、縣、企業四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救援隊伍社會性服務補償機制,沒有建立專業救援隊伍的高危行業企業要與有資質的專業救援隊伍簽訂協定,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加強救援隊伍管理和保障工作機制建設,提高區域間骨幹救援隊伍的組織、協調和跨區域聯合作戰能力。
3.加強應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設。建立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加強預案編制、評估和演練。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監管及預警預報體系。完善全省安全生產應急平台信息共享和指揮調度功能。加強應急救援科研能力、檢測檢驗能力和人才培養能力建設。加快應急救援關鍵裝備的配備,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和緊急配送體系。
(七)加強安全文化建設。
1.加強安全生產基礎教育。將安全防範知識納入國民教育範疇,建立完善學校專業教育、職業教育、企業教育和社會化教育相結合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體系。在學齡前和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普及安全知識教育,將職業健康與生產安全教育作為職業技術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加強逃生自救技能訓練,提高全民安全素質。
2.創建安全發展社會環境。發揮媒體的宣傳和監督作用,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和輿論監督,廣泛營造全社會“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氛圍。開展安全誠信企業創建活動,積極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和安全社區建設,到2015年爭取國家級安全文化企業達到20家,省級安全文化企業保持在100家左右,國家級安全社區達到200個,省示範社區達到300家。推進“平安暢通縣區”、“平安漁業示範縣”、“平安農機示範縣”、“平安鄉鎮”、“平安校園”、“安全班組”等建設。
四、重點工程
(一)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工程。完善省、市、縣三級安全監管部門基礎設施,補充配備現場監管執法裝備。推進安全生產科學研究、生產安全事故分析、職業安全檢測、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安全標準化評估認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安全評估、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等技術和專業支撐體系建設。
(二)應急救援能力保障工程。依託省安委會有關單位,市、縣(市、區)和生產經營單位預測預警信息等資源,建立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綜合發布系統。依託應急指揮平台,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調度系統。加強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礎設施設備建設,建立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和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庫。
(三)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推進物聯網技術在安全監管領域的套用,以地理信息系統、衛星定位系統、射頻識別等技術為基礎,建設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智慧型監控一體化系統和煙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統。實施交通港口運輸安全監管系統、道路交通事故預警系統、海事部門專用監管信息系統、建築施工作業場所遠程實時監管系統、特種設備安全動態監管系統等項目建設。
(四)非煤礦山專項治理工程。加強非煤礦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重點實施地下礦山大型採空區事故隱患治理工程、水害隱患治理工程、通風隱患治理工程、露天采場邊坡及排土場事故隱患治理工程、尾礦庫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程、高含硫油氣井安全隱患治理工程。三等及以上尾礦庫全部實現線上監測,在露天礦山推廣套用高陡邊坡穩定性監測監控系統。實施地下礦山避險系統建設工程,建設完善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通信聯絡系統。
(五)危險化學品專項治理工程。實施化工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自動化改造工程,到2015年,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設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自動控制系統或安全儀表系統。實施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排查治理工程,對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特別是穿越公共區域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開展排查摸底,完善管道標誌和警示標識,建立長期檔案,明確管理責任,加強巡線監管。實施大型儲罐區安全體系建設工程,健全安全運行和管理制度,完善罐區消防、電氣、防雷、防靜電設施和火災自動報警、電視監控系統,建立高效應急回響和快速滅火系統,在涉及多家企業(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大型儲罐區建立起統一的安全生產管理和應急保障系統。
(六)工商貿企業安全保障工程。在水泥行業建設純低溫餘熱發電安全監控系統,在爐窯(玻璃熔窯和陶瓷企業煤氣發生爐)建設安全監控系統,在冶金企業煤氣危險區域安裝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煤氣管道使用防漏氣裝置,推動橋式起重機準確定位裝置、起重機吊鉤上下限位安全保護裝置和壓力機滑塊防墜落裝置在相關企業的安裝套用。
五、保障措施
(一)深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企業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督導企業嚴格落實企業領導幹部現場帶班制度,強化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完善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加強基層班組安全建設、安全技術更新改造和安全隱患治理,加大對事故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行政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和要求。充分發揮各級安委會綜合協調作用,全面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各級政府安全責任,加大安全生產工作的考核獎懲力度。
(二)完善安全生產政策保障。完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產業、財政、稅收、信貸政策。把安全生產納入民生工程,把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納入各級政府公共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增強各級財政的引導性投入。鼓勵和引導企業研發、採用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和產品,鼓勵安全生產適用技術和新裝備、新工藝、新標準的推廣套用。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加快建立完善水上搜救獎勵與補償機制。加大安全科技投入,支持安全生產基礎性、公益性和關鍵技術的科研開發。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監督機制,提高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下限標準,規範使用範圍。在高危行業領域企業推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積極穩妥推進高危行業企業安全風險抵押金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銜接。鼓勵高等院校、職業學校逐年擴大採礦、機電、地質、通風、安全等相關專業人才的招生培養規模,加快培養高危行業專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急需技能型人才。發揮產業政策導向和市場機製作用,加大對高危行業企業重組力度。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的技術改造和搬遷項目,限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項目建設。
(三)加強社會輿論監督。調動和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的監督作用,依法保障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維護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健全安全生產信息公開和發布制度,發揮新聞媒體安全生產宣傳監督作用,加強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的宣傳報導,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予以曝光。完善社會監督機制,拓寬和暢通安全生產社會監督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完善民眾舉報受理及獎勵制度,加大對舉報事項的查處力度。
(四)加強規劃實施、評估和考核。各級政府要將規劃實施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進,統籌安全生產與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將安全生產目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體系。要對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以及重點工程進行細化分解,明確責任主體。要建立完善規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制度,加強跟蹤分析,及時編制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分析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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