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動國內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順利落地的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動國內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順利落地的通知》是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5月26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動國內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順利落地的通知
  • 發布部門: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5-5-26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提高國內招商引資重點項目(以下簡稱“招商重點項目”)服務管理水平,助推全省經濟轉型發展,加快推動招商重點項目順利落地,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目標,突出重點
(一)總體目標。力爭利用2-3年的時間,通過整合推動招商重點項目順利落地的各項政策,疏通項目落地渠道,建立全程跟蹤服務制度,爭創全國一流營商環境。到2017年,爭取實現當年確定招商重點項目次年開工率達到80%,資金到位率達到50%;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入魯助推轉調創洽談會所有簽約項目開工率和資金到位率均達到90%左右。
(二)項目入選條件。側重培育新興產業,重點推動符合我省鼓勵類產業要求和產業布局的內涵效益型投資項目。重點項目基本條件:現代農業、社會事業項目總投資在1億元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項目總投資在2億元以上;城市基礎設施和能源交通項目總投資在5億元以上;其他產業類項目總投資在10億元以上。
(三)重點項目確定。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相關部門和設區市組成的山東省加快推動國內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順利落地和招商引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協調解決招商重點項目落地中的重大問題,全面推動我省招商引資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招商重點項目由各市從上年招商引資簽約項目中篩選上報,經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比選論證後,報聯席會議審定。
各市要建立相應機制,負責招商重點項目落地相關工作。
二、完善服務,最佳化環境
(一)提高審批效率。需國家審批的事項,由招商重點項目所在地全過程跟蹤並做好服務爭取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解決審批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最佳化審批程式,推行並聯核准(備案);提高審批效率,涉及省、市兩級審批許可權的事項,在法定辦結時限基礎上,辦理時間原則上再壓縮三分之一。
(二)拓展融資渠道。相關部門要不定期召集商業銀行、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民間資本管理機構、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與招商重點項目投資方對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為企業提供優質、便捷金融服務。
(三)暢通企業投訴渠道。招商重點項目所在地政府要設立項目投訴信箱和投訴服務熱線,牽頭受理投訴事項,對企業投訴問題要及時給予書面答覆並督促落實。項目投資方可直接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投訴、舉報相關問題。對企業投訴的問題要認真核查,單位或個人有不作為、亂作為或違規違紀問題而影響項目落地的,要嚴肅追責。
三、強化保障,優先支持
(一)要素投入重點保障。對招商重點項目,省里每年統籌安排一定數量的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給予支持,並在年度建設用地計畫、農用地轉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指標安排上予以傾斜,優先安排;符合山東省重點建設項目申報條件的,優先列入省級重點建設項目,保障建設用地指標;各市縣主動挖掘存量,積極清理盤活“批而未用”閒置地塊,盤活土地優先用於招商重點項目建設。堅持依法用地,倡導集約節約用地。要落實重點建設項目與就業聯動機制,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主動為項目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多渠道滿足項目用工需求。
(二)產業政策優先支持。投資農業的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納入相關規劃並列入國家農業專項的,省直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支持;對於其他投資農業類項目,在規劃布局、前期工作、投資計畫安排等方面予以支持。
投資服務業的項目,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魯政發〔2013〕25號)確定的相關支持政策。在工業園區建設的生產性服務業項目,參照執行工業用地政策;推進項目企業利用智慧財產權、股權、特許經營權、應收賬款、收費權和動產等開展抵(質)押貸款業務。投資文化旅遊和鄉村旅遊的項目,符合相關條件的,優先列入山東旅遊發展基金支持範圍。
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項目,符合國家專項申報條件的,優先申報;符合我省相關專項資金支持方向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企業申報建設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等國家和省級創新平台。
投資節能、環保等領域的項目,符合國家環資備選項目申報條件的,優先申報;符合相關專項資金安排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投資其他產業類的項目,結合項目具體情況和有關政策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四、加強領導,強化監督
(一)強化各級責任。各市政府是招商重點項目推進的第一責任單位,要對項目實行全程跟蹤服務,相關領導同志要親自研究推動,積極協調解決項目引進和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省直有關部門對項目落地要特事特辦、限時辦結,提供優質服務。
(二)實行履約管理。各市負責招商重點項目履約管理,督促項目投資方按照協定履約。對未按約束條件建設的項目,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經聯席會議批准,取消其招商引資重點項目資格。
(三)考核督查通報。省里將於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各開展一次工作督查並通報。對不支持、不配合、推諉扯皮,未按時限完成相關工作,或虛(假)報項目落地情況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予以嚴肅處理。
附屬檔案:山東省加快推動國內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順利落地和招商引資工作任務分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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