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表律

中國秦朝關於駐屯應役和邊防事宜的軍律。又稱《敦表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屯表律
  • 別名:敦表律
《屯表律》規定:“如戰死事不屈,論其後。有後察不死,奪後爵,除伍人;不死者歸,以為隸臣。”在作戰中戰死不屈者,應將爵位授予他的後人;如果後來發現此人未死,應剝奪其後人的爵位,並要懲罰其同伍的人;如果未死的人回來了,應作為隸臣。“軍新論攻城,城陷,尚有棲未到戰所,告曰戰圍以折亡,_(假)者,耐;敦(屯)長、什伍智(知)弗告,貲一甲;伍二甲。”即攻城作戰時,如果當城被攻陷時戰士還沒有進入戰場,卻報告說在圍城戰鬥中陣亡了,是弄虛作假,要處以耐刑(剃掉鬍鬚);屯長及同伍、同什的人知情不舉,罰一件鎧甲的錢;其同伍的人要罰兩件鎧甲的錢。該法還規定,應服兵役的軍士回鄉,聲稱役滿,但不能證明其役滿者,罰居邊服役四個月。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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