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屯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

發展歷史

2019年2月20日,屯昌召開全縣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全面動員部署屯昌縣機構改革工作。按照《屯昌縣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屯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
(二)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四)統籌建立全縣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統籌擬定全縣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標準,執行省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式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的審批,組織實施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職責範圍內人員的退休政策。
(七)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制度,負責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服務工資。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定和聘任工作,為我縣的發展建設引進各類專業技術人才。
(八)負責軍隊專業幹部安置,組織實施部分企業軍隊專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專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隊伍建設。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監督檢查,對其發展規劃、計畫進行指導協調。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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