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銘

尚銘

尚銘,(生卒年不詳),明成化年間東廠總管太監。善於欺壓富人,藉以斂財、或賣官求財,無所不做。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聯合上林監丞李孜省彈劾西廠總管汪直,此後不久便被李孜省上書彈劾,遭到抄家,被罰到明孝陵掃地(一說罰到南京充“淨軍”,“淨軍”,即用宦官組成的軍隊),後不知所終。

基本介紹

  • 本名:尚銘
  • 所處時代:明成化年間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不詳
  • 主要成就:東廠總管;彈劾汪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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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曾擔任二十四衙門中司禮監的主管,王振馮保劉瑾魏忠賢等皆曾任司禮監主管。
明皇帝出警圖東廠白靴校尉就這樣以皇家禁衛軍和皇帝私人秘密警察的雙重身份,橫行不法,為所欲為,人人聞廠衛緹騎和校尉而色變,惶惶不可終日。東廠從設立到明亡,也是幾起幾落,出了幾個很有代表性的人物。明成祖時,東廠和錦衣衛並重,但東廠初設,錦衣衛有衛指揮紀綱門達受皇帝寵幸,所以,東廠略遜於錦衣衛。明憲宗時,尚銘領東廠,又另設西廠以心腹內侍汪直統領,西廠緹騎數倍於東廠。
當時,有盜越皇城入西內,東廠校尉緝捕逮獲,太監尚銘上報,憲宗甚喜,厚加賜賚。汪直聽後大怒稱尚銘違背其意獨擅功。尚銘恐懼,於是偷偷向憲宗上報汪直的過錯。宣宗因寵信李孜省,加上萬安勾結昭德宮而獨攬政權,亦稱汪直浸淫,憲宗於是漸漸疏遠汪直。成化十八年三月,科道交相彈劾西廠苛察,萬安亦稱應當罷免西廠,而劉珝持不可。憲宗竟然罷免西廠,朝廷內外官員均欣然大喜,劉珝則有慚色。
同年八月,因萬安恐汪直為王越所誘,於是請求恢復使用王越,調任鎮守延綏,而以都督許寧取代原職。
成化十九年(1482年)六月,汪直因為與總兵官許寧不協,巡撫郭鏜上報,憲宗於是調任汪直為南京御馬監。
同年八月,御史徐鏞上疏彈劾汪直欺罔罪,並稱:汪直與王越、陳鉞結為腹心,自相表里。肆羅織之文,振威福之勢,兵連西北,民困東南,天下之人但知有西廠而不知有朝廷,但知畏汪直而不知畏陛下。漸成羽翼,可為寒心。乞陛下明正典刑,以為奸臣結黨怙勢之戒。憲宗表示深深讚許,於是罷免汪直,削王越為威寧伯,追奪誥券,編管安陸州。兵部尚書陳鉞、工部尚書戴縉、錦衣指揮使吳綬被革職為民。原兵部尚書項忠恢復原職。並召還馬文升,升任其為左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此後逮捕韋瑛伏誅。
汪直倒台後,尚銘獨領東廠,東廠風光了一陣,後尚銘失歡於皇帝,驅逐出宮。弘治元年,員外郎張倫奏請廢黜東廠,沒有結果。但弘治皇帝仁厚施政,廠、衛不敢橫行,領東廠的羅祥、楊鵬也只是恭謹奉職。

相關介紹

二十四衙門

二十四衙門並非明代宦官體制,其主官太監也無硬性規定必用宦官,是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機構,後多派宦官掌其職,因此常被現代人誤解,甚至藉清代野史證明明代有宦官十萬人,事實上這些單位絕大多數是由南京喬遷來的工匠,北京一地含其他各部會的工匠不過27,000戶,每戶抽一丁服徭役,有五年一班服徭役者,亦有四年、三年、二年一班者,故現代稱為“宦官二十四衙門”是非常不適合的。內設十二監、四司、八局,各專設掌印太監提領。隨後清初時,清朝亦仿明朝體例設有十三衙門。
十二監有司禮監內官監御用監司設監御馬監神官監尚膳監尚寶監印綬監直殿監尚衣監都知監,其中以司禮監的職權為最大,《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一載:“……司禮今為十二監中第一署。其長與首揆封柄機要,僉書、秉筆與管文書房,則職同次相;其僚佐及小內使俱以內翰自命,若外之詞林,且常服亦稍異。其宦官在別署者,見之必叩頭稱為上司。雖童稚亦以清流自居,晏然不為禮也。內官監視吏部掌升選差遣之事,今雖稱清要,而其權俱歸司禮矣。”王振、尚銘、馮保、劉瑾、魏忠賢等皆曾任司禮監之主管。
十二監下設有四司、八局,四司為惜薪司寶鈔司鐘鼓司混堂司。八局為兵仗局巾帽局針工局內織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浣衣局銀作局
明代內廷十二監為司禮監、內官監、御用監、御馬監(後稱尚駟監)、司設監、尚寶監、神宮監、尚膳監、尚衣監、印綬監、直殿監、都知監;司禮監為首。十二監下設有四司八局,四司為惜薪司、寶鈔司、鐘鼓司、混堂司。八局為兵仗局、巾帽局、針工局、內織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銀作局、浣衣局。合稱“二十四衙門”。除專司清洗內廷衣物、便器的浣衣局外,其餘二十三單位皆設於紫禁城內。朱元璋即位初期,各監各局編制約百人,至明中後期,多數監局在各省州縣,皆派駐直屬宦官,主管與宮內需索有關的業務,並監視疆吏民情以密報內廷,宦官人數達數萬人。
各監主管設“太監”一,左右少監各一,各司設“司正”一,各局設“大使”一。以後編制擴張,各監分設“掌印太監”。司禮監以“掌印太監”為首,下設“秉筆太監”數人,首席秉筆主管東廠、詔獄等特務刑訊機構,各秉筆分管各監各司局。
司禮監同時也是明代官方主要的出版機構之一,下設“經廠”,置經廠提督太監一名,總綰印刷業務,主要是印行皇帝指示刊發的書籍,相當數量的前代經史文獻,在明代為司禮監重新排印保存。明代中央政府另一個重要出版機構是國子監。至今台灣的國家圖書館(原“中央圖書館”)存有甚多司禮監主持編印的明版善本圖書,極為珍貴。

二十四衙門結構

十二監
司禮監:為整個宦官系統中最高的權力機構。司禮監設掌印太監一人,秉筆太監數人,負責皇帝的公文處理,是相當於秘書的職權單位。
司禮監的主要職權為:
1. 在皇帝的許可之下替皇帝抄寫奏摺上內閣的批文,傳宣諭旨;
2. 總管所有宦官事務。司禮監不僅在各宦官機構中處於“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實際上也居於總管、統領其他宦官機構的地位。司禮監總管大太監為所有宦官的首領;
3. 兼顧其他重要官職。如南京守備,或專由司禮兼領,或為司禮外差。司禮監總管大太監有時會兼任東廠提督一職。
司禮監名人:王振,劉瑾,魏忠賢,懷恩,李芳,黃錦,陳矩,馮保,曹化淳,王承恩……
御馬監:宦官系統中僅次於司禮監的第二大宦官衙門。因掌握了軍隊(實為保全隊伍),對朝政有一定的影響力。
職權:1)負責龍驤衛與虎鑲衛的軍隊調度,隨時保護皇帝安全。
2)配合錦衣衛負責必要的儀仗。
3)負責御廄兵符以及草場的管理。
4)替皇帝打理皇莊皇店
內官監:主要掌管採辦皇帝所用的器物,如圍屏、床榻、桌櫃等;
司設監:掌管卥簿、儀仗、圍幙、帳幔、雨具等;
御用監:掌辦御前所用之物,照顧皇帝衣食起居。
神宮監:掌管太廟及各廟的灑掃及香燈等;
尚膳監:掌管御膳、宮內食用和筵宴等;
尚寶監:掌管寶璽、敕符、將軍印信;
印綬監:掌管古今通集庫以及鐵券、誥敕、貼黃、印信、圖書、勘合、符驗、信符等;
直殿監:掌管各殿及廊廡灑掃之事;
尚衣監:掌管皇帝的冠冕、袍服、靴襪等;
都知監:起初負責各監行移、關知、勘合等事,後來專門跟隨皇帝,負責導引清道。
四司
惜薪司:掌管宮中所用柴炭和二十四衙門、山陵等處內臣柴炭等;
鐘鼓司:掌管皇帝上朝時鳴鐘擊鼓以及演出內樂、傳奇、過錦、打稻等雜戲;
寶鈔司:掌管造辦粗細草紙;
混堂司:掌管沐浴之事。
八局
兵仗局:掌造軍器,包括刀槍、劍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各類兵器;
銀作局:負責打造金銀器飾;
浣衣局:專為宮內皇親國戚提供洗衣服務,該局是唯一不在皇宮中的宦官機構,局址在德勝門以西,由年老及有罪退廢的宮人充任;
巾帽局:掌管宮中內使帽靴、駙馬冠靴及藩王之國諸旗尉帽靴;
針工局:負責製作宮中衣服;
內織染局:職掌染造御用及宮內套用緞匹絹帛之事;
酒醋面局:掌管宮內食用酒、醋、糖、漿、面、豆等物;
司苑局:掌管宮中各處蔬菜瓜果及種藝之事。

東廠

東廠的建立者是明成祖朱棣。“靖難之役”後,朱棣即位。一方面,建文帝未死的流言不時出現,另一方面,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對新政權並不十分支持。而朱棣亦對朝廷大臣多不信任。
他覺得設在宮外的錦衣衛使用起來並不是很方便,於是決定建立一個新的機構。在朱棣起兵的過程中,一些宦官和和尚出過很大力(如著名的鄭和、道衍),所以在他心目中,還是覺得宦官比較可靠,而且他們身處皇宮,聯繫起來也比較方便。於是朱棣一反太祖關於宦官不得干預政事的禁令,重用宦官。
永樂十八年(1420年)十二月,明成祖朱棣為了鎮壓政治上的反對力量,決定設立一個稱為“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的新官署,命所寵信宦官擔任首領。
◆為了鞏固政權,朱棣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專制機構,
◆建立東廠還有監視錦衣衛的意圖。
◆東廠建立更深的背景是明代加強中央集權。
東廠的首領稱為東廠掌印太監也稱廠公或督主,是宦官中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第二號人物。通常以司禮監秉筆太監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擔任,其官銜全稱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提督東廠”。
除此以外,設掌班、領班、司房四十多人,由錦衣衛撥給,分為子醜寅卯十二顆,顆管事戴圓帽,著皂靴,穿褐衫。其餘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
具體負責偵緝工作的是役長和番役,役長相當於小隊長,又叫“檔頭”,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子醜寅卯十二顆,一律戴尖帽,著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絛。役長各統帥番役數名,番役又叫“番子”,又叫“幹事”,這些人也是由錦衣衛中挑選的精幹分子組成。
東廠不僅在機構及人員配置上更加精幹合理,而且在偵緝行動上制訂了相當嚴密的制度。如每月初一東廠都要集中布置當月的偵緝工作,廠役在東廠內抽籤決定所負責的地盤。在文獻記載中可以發現,東廠廠役的工作種類都有特殊的名稱。例如監視朝中各部官員會審大獄及錦衣衛拷訊罪犯者名為“聽記”,在各處地方官府訪緝者名為“坐記”,還有某位官員有何舉措,或某城門捕得要犯,胥吏記錄上報東廠者名為“打事件”。
東廠第一任廠主已不可考, 《明史·成祖三》記載 “是年,始設東廠,命中官剌事。”
明代大太監王振劉瑾馮保魏忠賢都曾統領東廠。
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一人掌理,委以緝訪刺探的大權。
起初,東廠只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力,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監視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匯報。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經司法審判,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而對於擔任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
東廠的偵緝範圍非常廣。東廠獲得的情報,可以直接向皇帝報告,相比錦衣衛必須採用奏章的形式進行匯報,要方便得多。
◆朝廷會審大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拷問重犯,東廠都要派人聽審
◆朝廷的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監視官員們的一舉一動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創自有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嘆也。”又“東廠之設,始於成祖。錦衣衛之獄,太祖嘗用之,後已禁止,其復用亦自永樂時。廠與衛相倚,故言者並稱廠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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