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中

尚中是中國古代傳統的行為準則,要求恰如其分地掌握宇宙的法則和規範,做到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這一觀念最早見於《尚書·大禹謨》,後被儒家肯定和發展,強調全面把握事物對立的兩個方面,正確處理兩者關係,以達到最佳狀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尚中
  • 定義:要求恰如其分地掌握宇宙的法則和規範,做到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
  • 出自:《尚書·大禹謨》
最早提出尚中的是《尚書·大禹謨》:“惟精惟一,允執厥中。”《易經》也表現了尚中觀念,如夬卦九五爻辭謂:“中行無咎”,即行中道則無咎。孔子倡導中庸。他說:“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舜乎!”( 《中庸》)
《易傳》的尚中思想首先表現在對筮法的解釋上。在六爻卦中,二爻居下卦中位,五爻居上卦中位。《易傳》認為六十四卦一般中位為吉。《繫辭》:“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二與四爻位均系陰位,但在卦中的位置不同,故其善不同。二爻處下卦中位故多譽。《繫辭》:“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三與五爻位均系陽位,但五居上卦中位,又為全卦尊位,故多功。卦之中位,象徵事物處於正道。如《象》對訟卦九五註:“‘訟,元吉’,以中正也。”王弼謂“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周易正義》),故雖爭訟而得吉。
《易傳》提出一陰一陽之謂道,指明事物均含對立的兩個方面。因此執中就是要全面把握事物對立的兩個方面,正確處理兩個方面的關係。《易傳》把事物分成兩類,一類事物其轉化於人不利,一類事物其轉化於人有利,故尚中也相應有兩種表現。對前一類事物,尚中要求儘量使對立面保持均勢、平衡、協調,做到不偏不邪,以防止事物向反面轉化。如《彖·大過》:“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棟橈”指房梁彎曲。《易傳》稱此為“大過”,意即不中而應糾正,以保證房屋安全不倒塌。對後一類事物,堅持尚中,則應促成對立面正常消長和平穩轉化。如《彖·革》:“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指事物變革。其能大亨,須以中正為前提,即符合天道,而且做得恰切適當,無過與不及。《繫辭》說:“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事物之終始是對立面轉化的關節點,此時必須特別警惕小心,盡力做到無咎即合中,目的是使轉化進行得正常平穩。尚中包含了要準確把握事物的“度”的思想。度是量和質的統一。所謂不偏不邪,無過無不及,就是恰當掌握分寸,以使事物達於希望的最佳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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