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人的權利

少數人的權利

《少數人的權利》是2010年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書籍,作者是李林、李西霞、(瑞士)麗狄婭·R.芭斯塔·弗萊納(Lidija R.Basta Fleiner)。

基本介紹

  • 書名:少數人的權利
  • 原版名稱: On Minority Rights
  • ISBN:9787509715093
  • 頁數:995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年8月1日
  • 裝幀:平裝
作者介紹,內容介紹,目錄,擴展閱讀,

作者介紹

編者:李林 李西霞 (瑞士)麗狄婭·R.芭斯塔·弗萊納(Lidija R.Basta Fleiner)
李林,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主任。
主要兼職有: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宣部、法務部中高級領導幹部學法講師團成員,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憲法學)首席專家,法治浙江建設顧問,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顧問等。
主要研究領域:法理學、憲法學、立法學、法治與人權理論、憲政與民主理論。已出版論著、譯著30餘部,發表論文150餘篇,撰寫內部研究報告60餘篇。
2003年9月十六屆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主講人之一;十屆全國政協2005年第六次集體學習主講人之一。1997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講座“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撰稿人之一;2000年中央政治局法制講座“西部大開發與中部發展的法治保障”課題組成員;2002年十六屆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認真貫徹實施憲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2004年第十二次集體學習“法制建設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主要撰稿人之一。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學習講座“法學理論的幾個基本問題”課題組成員。
少數人的權利
李西霞,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科研外事處副處長、法律碩士。主要研究方向是社會保障法和衛生法。英國內維爾·哈里斯著《社會保障法》第一譯者、《社會保險改革與法制論文集》副主編,在《亞洲法論壇》、《社會保險改革與法制論文集》、《21世紀與法制》等期刊和文集中分別發表數篇學術文章和翻譯文章。
麗狄婭·R.芭斯塔·弗萊納(Lidija R. Basta FleinerPh.D.) (Belgrade University), Permanent Guest Professorof Constitutional Law and Political Theory, BelgradeUniversity; former Professor, University of Fribourg(CH); founder and former Director of the InternationalResearch and Consulting Centre of its Institute ofFederalism.
She is the author or co-author of many books,including Politics under Law (1984) and Theory ofSocialist Constitutionalism (1986) - both in Serbian.With Thomas Fleiner she wrote Allgemeine Staatslehre(2004) and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and Democracyin a Multicultural Globalized Worm (2009). Co-editorof: Federalism and Multiethnic States: The Case ofSwitzerland (1996), Rule of Law and Organisation ofthe State in Asia: The Multicultural Challenge (2000),Democratic Transition and Consolidation in Centraland Eastern Europe (2002). For the China Forum of theRule of Law, co-editor with Xia Yong and Li Lin and oneof the authors of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21st Century(2004); co-editor with Xie Pengcheng of the Chinese -English Constitutional Concepts Bilingual Series (2009);with Thomas Fleiner wrote the book on The Rule of Law.
She was also Secretary General of the InternationalAssociation of Constitutional Law (2002-2005) andFirst Vice-President of the Advisory Committee on theFramework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NationalMinorities, Council of Europe (2004-2006).

內容介紹

《少數人的權利(套裝上下冊)》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舉辦的“少數人權利國際研討會”文集。全書圍繞“少數人權利保護:國際法與國內法視角”、“少數人權利的平等保護”、“反歧視政策與少數人權利保護”、“保護少數人權利國際標準的實施”、“民族或種族上的少數人權利的國內法律保護: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專題,從國際人權法、區域人權法和國內法的角度,進行了深入討論。本文集的出版有助於深入研究少數人權利保護的理論學說與法律制度,有助於國際社會和西方國家全面了解中國的進步,學習借鑑中國的經驗,有助於中國學者觀察和了解國際和區域人權法關於少數人權利保護的規範和實踐,進而使中外學者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促進全球的人權保障事業。

目錄

序言:尊重和保障少數人的權利
第一單元 少數人權利保護:國際法與國內法視角
會通中外文化共建和諧世界
——寫在《世界人權宣言》發表六十周年和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周年之際
論少數人權利的保護
——基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視角
歐洲理事會語境下的《歐洲保護少數民族框架公約》
威尼斯委員會和歐洲人權法院在保障少數人權利
國際標準方面的作用
論社會弱勢群體保護的正當性
——一個原理角度的評述
第二單元 少數人權利的平等保護
平等權與少數人及土著人權利保護之間的平衡:國際人權法上的一個比較方法
少數人權利的平等保護:以中國的少數民族為視角
人權事務委員會在保障少數人保護國際
法律標準中的角色
少數人權利的合憲性
——兼論西部大開發戰略政策的人權價值基礎
少數民族教育平等的憲法省察
以制度、法治和優惠政策保護少數人權利
——中國民族區域自治的路徑與經驗
第三單元 反歧視政策與少數人權利保護
中國城鎮就業中的身長歧視研究
——以1995~2005年上海市和成都市30萬份報刊招聘中的身長條件為例
反歧視、歐洲化與多層次決策
殘疾人的社會權利及其實現
中國殘疾人就業保障制度
——以反歧視和按比例就業制度為中心
第四單元 保護少數人權利國際標準的實施
《歐洲保護少數民族框架公約》的基礎——參與權
論反就業歧視公約的國內實施
——以國際勞工組織第111號公約為例
瑞士對少數人權利的理解及其與國際法律標準的一致性漫說中文語境中的“少數人”論國際人權法對婦女健康權的保護
第五單元 民族的或種族上的少數人權利的國內法律保護:立法、行政和司法
瑞士在語言方面對少數人權利的立法和司法保護
語言歧視和少數人保護
少數人生存權與尊嚴權保護研究
少數人權利國際保護的一般法理
——淵源、概念與國際保護標準
民族一國家與少數人權利保護:歐洲移民政策及其發展前景

擴展閱讀

國際及各國法律保障
最早通過並頒布少數人權利法案的,是正處於革命中的匈牙利的國會,當時是1849年7月。到了1867年,少數人權利也在奧地利的法律里得以成文化。對於各民族、宗教、語言方面的少數群體以及各地的原住民而言的少數人權利,是國際人權法的必要組成部分。少數人權利和兒童權利、女權難民權一樣,也是為了保障一些處於社會弱勢或邊緣地位的群體而設立的法律體系,目的是讓他們能達至平等的地位、免受迫害。聯合國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二戰後第一項用以保障少數群體的國際公約,旨在使其免卻遭受生存上最大的威脅。
之後同樣有訂定少數權利的人權標準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七條)、聯合國的《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語言上屬於少數群體的人的權利宣言》、兩項歐洲委員會條約(分別是保護國內少數民族架構條約和歐洲區域或少數民族語言憲章),以及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於1990年發布的《哥本哈根檔案》。
少數人權利包含以下幾方面:保障該等人士得以生存、讓其免於遭受歧視和迫害、認同其身份並加以宣揚,以及保障其政治參與權。對於LGBT人士的權利,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已通過了日惹原則;至於殘疾人權利方面,《殘疾人權利公約》也已獲聯合國大會通過。
為了保護少數人權利,有許多國家都訂立了具體的法律,或設立專門的委員會、申訴專員等來處理相關事宜,例如匈牙利國會設有民族及少數族裔申訴專員。
雖然聯合國最初視原住民為少數民族的一種,但現時已有越來越多的國際法是特地為原住民而訂立的,當中有國際勞工組織的《第169號公約》(即《土著和部落人民公約》),以及2007年9月14日通過的聯合國土著人民權利宣言
2008年,有一份關於LGBT權利的宣言獲呈交至聯合國大會審議,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2011年就通過了有關LGBT權利的決議(詳見聯合國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議題)。
另外有很多政治團體也因顧及到少數人權利而實施了像平權法案這樣的政策,或在協商民主制度下確保少數意見同樣獲得充份反映。
歐盟及歐盟委員會對少數民族的法律保障
歐盟本身及其委員會所訂的法律,在保障少數民族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到目前為止還是很有限(在保障人權方面普遍亦然)。歐盟過去所依賴的是一般的國際法,以及另外一種歐洲地區體系的國際法(基於歐洲委員會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等),而在必要時會跟隨這些法律的慣例。不過自從1990年代起出現“歐洲一體化但去經濟化”的現象,便開始令這個狀況改變。對少數民族的保障變得與政治息息相關。
截至2009年,雖然對少數民族的保障還未成為獲歐盟普遍接受、受法律規範的原則,但在幾項法案里都有提到少數民族。在對外關係方面,保障少數民族已成為和歐盟合作或要求加入某些協定時的主要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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