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桑村(山西省晉中市祁縣古縣鎮小桑村)

小桑村(山西省晉中市祁縣古縣鎮小桑村)

古縣鎮小桑村位於縣城東南部,距縣城約8公里。全村共有165戶,511人,黨員22人,村民代表9人,總耕地面積1875畝,果園面積1000畝,酥梨是小桑村的主要產業,占人均收入的78﹪,發展優質酥梨特色產業已成為全村農民增收的主要渠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小桑村
  • 所屬地區:山西省晉中市
  • 人口:511人
  • 總耕地面積:1875畝
簡介,村規民約,地圖信息,

簡介

小桑村村兩委班子6人,平均年齡49歲,年齡結構較以前有所改善;村內有黨員22名,在村黨支部的帶領下,始終堅持黨內各項方針政策,依法辦事,受到了大家的好評。支部班子經常性地開展黨員素質教育,並開展黨員帶動民眾一幫一活動,小桑村村兩委幹部很好地發揮了各自的職能,並積極帶動民眾搞好村內各項工作,推進小桑村穩步向前發展。

村規民約

為提高本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能力,促進村內的安定團結,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特制定如下村規民約。
一、全體村民均有保護耕地的義務。村內任何組織和個人使用土地都應服從統一規劃和調整,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須服從規劃,並按照規定程式申報,在領取《建房許可證》後,按批准的地點和面積施工建房。
三、嚴禁荒廢耕地,對荒廢耕地者,除責令限期復耕種外,報鎮人民政府依法收取拋荒費。
四、實行計畫生育。計畫外生育者,漫罵、侮辱、毆打計畫生育工作人員等行為者,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嚴肅處理。
五、學齡兒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其法定監護人應保證子女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六、村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招用16周歲以下的人做工。違者責令其限期辭退,情節嚴重的,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社區居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應積極主動參加兵役登記、體檢和應徵,對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參加初檢、不參加復
檢和體檢合格拒絕服兵役)的居民,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要尊老愛幼,保護老人、婦女、兒童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禁止虐待、遺棄、傷害行為。任何人不得剝奪已婚女子的合法繼承
權。喪偶女子有繼承遺產和帶戶再婚的權利。
九、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對未成年的子女、繼子女和養子女必須依法履行撫養義務。成年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及其配偶,對基本喪失勞動
能力或無生活來源的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必須依法履行贍養義務。
十、村民發生贍養糾紛時,由村內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鎮調節委員會申請調解。
十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製造、經銷、買賣、私藏管制刀具、火槍等兇器和危險品;嚴禁吸毒、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種藉口煽動民眾
到機關、學校、企業、村民委員會辦公地、他人住宅起鬨搗亂、鬧事、製造事端,不得尋釁滋事,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十二、不準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準誹謗他們和侮辱婦女,鄰里之間發生糾紛不得採用威脅、要挾的方法,對毆打
他人造成傷害的,應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情節嚴重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三、不偷拿國家、集體、他人財物,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設定障礙,不損毀、移動指示標誌,不損毀機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機械等集
體公共設施,不亂砍濫伐樹木。違反者,或作價賠償、或予以清除、修復和補種,情節嚴重,損失重大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四、嚴禁傳播淫穢物品,嚴禁賣淫嫖娼,嚴禁賭博和小偷小摸,反對迷信活動,嚴禁利用迷信活動造謠惑眾、騙取財物。
十五、積極推行殯葬改革,服從殯葬管理。提倡勤儉節約,反對婚嫁、喪葬大操大辦。
十六、嚴格執行信訪條例,不得違法違規上訪。
十七、違反本村規民約的,除觸犯法律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外,村委會可作出如下處理:
1、予以批評教育;
2、責令其恢復原狀或作價賠償;
3、取消享受或者暫緩享受村內的各種優惠待遇。
十八、凡違反本村規民約要進行處理的,必須在調查核實後,經村委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擅自處理。
十九、凡被依法處罰或違反本村規民約的農戶,在本年度不評先進、文明戶、五好家庭戶、遵紀守法戶。外來人員在本村居住的參照執行本村
規民約。
二十、本村規民約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十一、本村規民約自2010年元月1日起施行。

地圖信息

地址:晉中市祁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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