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農田水利支出

小型農田水利支出是國家財政專項撥款,用於支持農業企事業單位進行小型貯水、灌溉、排澇、治鹼、防洪、護田、打井設施,以及植樹造林、草場改良、水土保持等所需的材料費、機耕作業費、小型設備購置費等。人工工資一律不準列支。

此項專款支出,須由農業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共同調查研究,經過論證選優,重點安排,並參與施工檢查,監督其支出的合法與合理性,評價其投資效益。年度終了,根據實際支出編制“專用撥款支出明細表”和詳實的效益說明,報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審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