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記

小偷日記

《小偷日記》是法國作家讓·熱內創作的長篇小說。

《小偷日記》名為日記,只是託名而已,它以自述體記錄的主要是熱內1932年到1940年間的經歷。而1936年到1937年穿行歐洲8500公里的流浪生活構成主體。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小偷日記
  • 外文名稱:Jourual du voleur
  • 文學體裁:長篇小說
  • 作者:讓·熱內
  • 首版時間:1949年
內容簡介,作品鑑賞,

內容簡介

小偷日記是以第一人稱展開敘述的.小說更多的是對自己心理感受的描寫和對靈魂的解剖:我一出生便被母親遺棄在公共救濟院,我的父親一直是一個謎。直到21歲,我才拿到了一張出生證。我橫下心來當小偷.很難確定是在我人生的哪一個時刻。總之有一段時間我以偷盜為生,或者出賣色相——我是一名地道的同性戀者。從梅特勒輕罪教養所逃出來之後,為了領取入伍補助,我與軍隊簽訂了5年的服役契約,然而沒過幾天,我就偷了軍官的行李箱開了小差。在軍隊的時候,我目睹了被我偷過的士兵的絕望情緒,曾一度動了惻隱之心,然而我最終還是橫下心來,逃離友誼的枷鎖對我的束縛,同軍隊一刀兩斷。
我越過邊境逃離法國,到了西班牙,混跡於皮條客、騙子、賭徒、小偷和亡命徒中間,在這裡我認識了史蒂利達諾,很快我們便形影不離,我對他愛慕不已.甘願聽他差遣。我跟史蒂利達諾的生活極其悲慘。我靠傲男妓來維持生活,從待在公共便池的男人們身上撈點小錢。我認識一個警察,靠他的通風報信,我們也做點小偷小摸的勾當。在一場街頭賭博中,我親眼目睹了一個外號叫佩佩的男孩子殺死了另外一個賭徒,我曾經對佩佩產生過很大的好感。後來我們得到訊息,佩佩被判處無期徒刑。後來我還喜歡上了男扮女裝,這讓我感到非常滿足。後來史蒂利達諾和我一起去卡迪克斯,在路上,我跟史蒂利達諾走散了.後來得知,他因為曾經犯下的殺人罪而被捕入獄。我只好東遊西逛,靠撿食物為生,後來我離開卡迪克斯,去了韋爾瓦。從此,我走上了週遊歐洲的旅程。
在被韋爾瓦市政衛隊驅逐出城之後,我又來到克塞萊斯,爾後到了阿利坎特,一路沿著海濱走下去,之後又深入到內地。德國、波蘭、義大利、南斯拉夫……我獨自流浪,孤苦伶仃,沿街乞討.跟叫花子們結識。我孑然一身,躲避野獸和警察。從幾個地方穿越邊境,從四面八方翻越阿爾卑斯山。每次的風景都不盡相同,大自然是那么的奇異。路上我難免要小偷小摸一番,也難保不進牢房待上一段時間,但我從來沒有放棄我的歐洲之旅,反而變著花樣深入不同的國度,領略這個五花八門的世界。一路貧窮的景象讓我難過,德國已經讓整個的歐洲陷入了恐慌,卑鄙無恥的行徑每天都在上演。,
有一天,在安特衛普城埃斯科河岸邊一條最骯髒的街道上,我又跟史蒂利達諾重逢了,他一副暴發戶的打扮,原來是販運鴉片的買賣讓他發了財,他娶了一個妓女,她為他掙錢餬口。我又迷上了史蒂利達諾,他還是像以前一樣,在流氓群中混得很開.我又心甘情願地成了他的跟班.代他運送鴉片,胃各種風險。後來我們又一次分道揚鑣,我的新朋友阿爾芒也投奔了蓋世太鎘卜德國占領了巴黎。而我,繼續著我的行竊之路,我對偷竊有著不同尋常的激情,也有自己的一套手法跟理論,它就像一個巨大的誘惑,讓我欲罷不能。我所經過的每個城市,幾乎都有我認識的小偷。

作品鑑賞

《小偷日記》並不是真正意義的日記。在流浪、乞討、偷竊、坐牢的生活環境裡,他不可能堅持寫日記,即使寫了也很難完整地保存下來。他在書中坦言:“我寫這本書,住在世界一流繁華大都市的一座豪華大飯店裡。”這本書是對往昔生活片段的補記、追憶、回味、思考和重新認識,帶有明顯的自傳性質。但它又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傳,他在書中刻畫了幾個人物(有的沒用真名),講述了許多別人的故事,帶有明顯的小說特點。但它也不是真正意義的小說,不是在編排虛構的故事。我們有理由相信,他書中講的確有其人,確有其事,包括作家心靈的自我表白都是可信的。因此,這是一部以日記的形式寫成的自傳體小說,其特點可以用“真奇怪”三個字加以概括。
首先是“真”。正如薩特所說,這部日記“全都是真實”,“除了真實還是真實”,人們可以從中發現一種“可怕的真實”,一種“神聖的真實”。
真實的生活,真實的經歷,真實的苦難,真實的人物,真實的環境,真實的心態,真實的美感,真實的思想,真實的個人醜行,真實的社會病態,真實的骯髒靈魂,在書中俯拾皆是,處處可見。
問他為什麼要當小偷,他說“最簡單的動機就是要吃飯”。他沿途乞討,口乾舌燥,雙眼冒火,飢腸轆轆,身體乾癟,臉色蠟黃,形容沮喪,身上髒得無法再髒,行頭破得無法再破,走了一村又一村,進村時受到惡狗的熱烈歡迎,出村時得到惡狗的熱烈歡送。他渾身長滿虱子,“虱子是我們(叫花子)繁榮昌盛的唯一標誌,也是我們窮困潦倒的象徵。有理由認為,當我們根據我們的現狀對這一標誌做出正確的評估之時,也就是對我們的現狀作出正確評價的時候”。
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個不治之症就是日益嚴重的貧富懸殊,而西方價值觀和人權觀的一個重要特點恰恰是維護這種貧富懸殊關係。舊巴黎有一個叫花子集中的地方叫“奇蹟院”,批判現實主義作家曾有過許多精彩的描寫。《小偷日記》也有一段關於巴塞隆納“奇蹟院”鞭辟入裡的精彩描寫。
在巴塞隆納港口附近,通往蘭布拉斯街區大道的護牆底下,有一片乞丐集中棲息的空地,成群的叫花子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經常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吵鬧不休,演出了一出出滑稽戲。橋上的行人則憑欄俯視,大加欣賞,形成了巴塞隆納一個不可或缺的旅遊勝景:一邊在充分暴露貧困,一邊在盡情欣賞貧困。這個景點對外國遊客有很大的吸引力。
一天,有一條豪華旅遊船在巴塞隆納港口停泊,腰包鼓鼓的法國遊客非要到“奇蹟院”一游不可。他們個個帶著高級照相機,尋找天色層次與破衣爛衫的諧調,花幾個小錢就可以隨意擺弄乞丐模特兒作出種種“新穎的姿態”。叫花子的悲哀形象,“為腰纏萬貫的攝影愛好者的旅遊紀念冊增色不少”。作者想起了16歲那年,他在馬賽夾雜在其他小伙子中間,期待遊客先生們的挑選。誰知道,遊客要他扮演的是流氓團伙成員的角色。因為馬賽的流氓團伙構成了城市的本質,到馬賽沒有見識流氓團伙,豈不是有點冤枉?遠方的客人也許是專程來欣賞這裡的男色鬼樂園的。
從這個意義上說,《小偷日記》頗有認識和研究價值,堪稱是一面真實的社會鏡子,照出了西方文明落後、黑暗、醜陋的一面,也透視了西方價值觀和人權觀某些本質的東西。這對於我們全面觀察和認識西方社會恐怕是有啟發和幫助作用的。
再說一下“奇”。這本書觀察社會的角度奇特,是用小偷、乞丐、流浪漢的眼光去審視社會現象,觀察人際關係,表現作家的心態和社會的病態,因此《小偷日記》的真實性別具一格,從中到處可見各種耳熟能詳、卻又耳目一新的奇特景觀,奇人奇事奇思妙想無奇不有,真到出奇的程度。
例如,1936年,讓·熱內從部隊開小差之後,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曾在歐洲四處流浪,歷時一年,行程8500公里。這是熱內個人歷史的真實。《小偷日記》向我們提供了通過熱內目光反照下的風景線,因此給人的感覺絕無僅有。他剛從卡托維茲監獄出來,暫時棲息在城郊的一個“奇蹟公園”里,“我蜷縮在陰暗的角落裡,望著滿天星斗仰天長嘆,當年亞歷山大和愷撒不也望空興嘆過?可我現在只是一個好吃懶做的叫花子,一個愛偷懶的小偷。我也橫跨了整個歐洲,只是我的辦法與他們的赫赫戰功相反相成,正在為我譜寫一段珍貴的秘史,情節之離奇足與偉大的征服者相媲美。這些細節將把我塑造成天下第一奇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我繼續沿著我的歪門邪道,要閱盡無底深淵的的,不偷盜反而是非法的,“即使站在菩提樹下,我也有在強盜營里走動的感受。”因此他在那裡偷盜心安理得,得心應手,但一點刺激也沒有,“偷了也是白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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