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鐘官所鑄判

《對鐘官所鑄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鐘官所鑄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鐘官所鑄判
〈庚為锺官,所鑄不充歲計。工部按其罪。訴稱“鉛錫未足”。〉
辨方制位,大明治國之典;立教富人,必先因地之利。設泉府,列锺官,將欲布金刀之饒,盡銅山之積。庚以伎能從職,鎔鑄為勞,獸炭炎爐,非煙上出,鳧工動扇,驟吹傍飛,無名歸張氏之封,因寵入鄧通之室。自合預圖歲計,先備年支。不見請於文符,空有辭於鉛錫。撫《周書》而太息,有愧川流;披漢史而長懷,無聞岳峙。仙台按罪,實為通規。主局致詞,憑何逃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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