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駐兼征

專駐兼征又稱“專駐兼管”。我國五十年代貨物稅駐廠徵收的一種方式。即對距離大廠較近的小廠,交由大廠的駐廠員兼辦貨物稅徵收管理。採用這種駐征方式,能夠節省人力和徵收費用,有利於提高征管工作效率,但對大廠的駐廠員要求較高。

要求大廠的駐廠員必須掌握兼管廠的生產規律,搞好與兼管廠的民眾關係,加強工作責任性,切實負責地做好兼征工作。否則容易流於形式,造成偷逃漏洞。這種方式適用於對廠址分散,不宜專人駐征和設組駐征的小廠的貨物稅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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