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樂縣民政局

為了推動民政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有所作為。將樂縣民政局根據民政工作職能劃分以及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局工作實際,對各股室、掛靠單位、下屬單位工作崗位職責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現將《將樂縣民政局機關各股室、掛靠單位、下屬單位工作崗位職責》印發給各單位,望各單位根據工作要求,紮實開展工作,確保民政事業在新形勢下實現科學發展。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將樂縣民政局
  • 總部地點:將樂縣
  • 公司性質:民政局
  • 職責:負責傳達各級黨委
機構簡介,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為了推動民政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有所作為。將樂縣民政局根據民政工作職能劃分以及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局工作實際,對各股室、掛靠單位、下屬單位工作崗位職責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現將《將樂縣民政局機關各股室、掛靠單位、下屬單位工作崗位職責》印發給各單位,望各單位根據工作要求,紮實開展工作,確保民政事業在新形勢下實現科學發展。

機構設定

將樂縣民政局機關各股室、掛靠單位、下屬單位工作崗位職責
一、辦公室工作崗位職責
1、負責傳達各級黨委、政府和本局的指令檔案,上情下達、下情上達;
2、負責收發檔案,並處理、傳閱、催辦、立卷、歸檔;做好保密及檔案工作;負責草擬檔案,制發公文,制定、修改全局性的年度計畫、匯報材料、總結報告;負責各類檔案的列印;
3、協調機關各股室、下屬單位和掛靠單位的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掛靠單位所管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及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的管理,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
4、負責印章管理、組織實施民政幹部教育發展規劃等工作;
5、負責全縣性民政會務工作,做好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記錄,做好對決策事項的催辦、反饋;
6、負責宣傳、通訊報導、調查研究和文體活動;
7、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信訪、綜治工作,負責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及機關效能管理工作;
8、負責來客來訪的接待禮儀活動;負責車輛管理、基建管理、基建維修、機關綠化、環境衛生、安全保衛及其它後勤服務;
9、協調好局計財室的日常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救災救濟股工作崗位職責
1、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掌握和上報災情;管理、分配及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工作;
2、負責查災、核災、制定落實救災預案,組織開展減災和生產自救活動;
3、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開展減災、避災活動,指導災民恢復重建;
4、辦理全縣性社會募捐義演審批工作;
5、積極向上級民政主管部門爭取救災款物;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社會事務股工作崗位職責
1、負責社團登記、年檢,指導和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違法活動,取締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2、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取締未經註冊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3、依法辦理社會棄嬰的收養登記工作;
4、做好福利彩票發行組織與管理工作;
5、負責社會福利企業審批和管理工作;
6、協調婚姻登記中心、殯葬管理所、殯葬執法監察大隊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工作崗位職責
1、負責全縣基層政權建設,抓好《村委會組織法》、《居委會組織法》的貫徹實施,指導村民自治和村務公開活動,受理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
2、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制定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政策並指導實施;
3、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及表彰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社區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4、負責社區辦工作,認真抓好社區建設、研究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5、調研村(村)委會的組織架構,提出自治組織的合理設定,整合;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優撫安置股(含軍休所)工作崗位職責
1、負責擁軍優屬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等人員的評殘工作;
2、指導鄉鎮抓好優待工作,完善優撫制度,申報、褒揚革命烈士;
3、負責全縣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的接收安置和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4、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服務和管理工作;
5、負責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務中心工作崗位職責
1、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設工作,辦理低保對象的審查、抽查、審批工作,按“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和“分類施保”的原則把好出入口關;
2、開展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情況的督查;
3、及時向縣政府建議調整保障線標準,做好低保數據的統計、匯總和有關資料的上報,測算好保障資金確保正常運轉;
4、受理低保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抓好低保員培訓;
5、做好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督促檢查救助款的發放,確保按時足額到位;
6、負責鄉鎮社會福利中心(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抓好五保供養政策的落實;
7、負責城鄉社會救濟;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區劃地名與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公室工作崗位職責
1、負責全縣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勘定、變更管理工作,承辦村(居)委會的設立、撤銷、更名的審核報批。推廣和監督標準地名使用;組織和檢查地名標誌的設定和更新;
2、貫徹並監督執行關於地名工作的政策、法規;負責本地區地名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地區地名工作的長遠規劃和近期計畫;
3、調查、收集、整理地名資料,建立健全地名檔案、開展地名諮詢,組織地名書刊的編輯出版;
4、開展地名學理論研究,總結和推廣地名科研成果;負責全縣行政區劃邊界線的勘定和管理以及鄉、鎮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5、負責勘界成果資料的整理、保管、邊界線界樁維護。做好邊界年檢等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救助管理站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2、嚴格遵守求助人員自願受助和無償救助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及時提供救助;對不符合條件的求助人員,應該說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3、保障受助人員在站內有人身安全和隨身攜帶物品的安全,確保受助人員身心健康;不得向受助人員、其親屬或所在單位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藉口組織受助人員從事生產勞動或擔任站內管理員;
4、及時有效地處理救助工作中的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完成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
5、負責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抓好站內安全工作,維護站內秩序;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婚姻登記服務中心工作崗位職責
1、負責全縣婚姻管理工作,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晚婚晚育,優生優育和文明婚俗;
2、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結婚登記、離婚登記);
3、出具婚姻關係證明;
4、依法處理違法婚姻;負責對婚姻介紹機構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婚姻檔案管理;
5、與人口和計畫生育等部門協調好婚姻登記相關的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計財室工作崗位職責
1、負責全縣救災救濟資金、社會保障資金、福利公益金、募捐基金、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和縣財政局銜接各種款項的撥付、使用。
2、監督檢查全縣民政事業費的預算、執行情況以及物資、基建等計畫的落實情況;
3、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統計工作;收集民政事業各項情況的統計報表、災情報表和救災救濟、社會保障等工作的情況分析。
4、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民政事業費、機關行政經費的收支預決算、日常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5、負責各種會議、接待費用的審核結算工作。
6、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做好公共財產登記管理。
7、負責勞動統計工作;負責機關人員及其它人員的工資、獎金髮放工作;配合股室做好重要辦公用品政府採購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一、老齡辦工作崗位職責
1、編制全縣老齡事業的發展規劃,在老齡委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抓好落實;
2、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落實老年人優惠措施;
3、積極開展尊老敬老活動,營造尊老敬老的社會氛圍,根據老年人的特點,實施好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
4、發揮民政工作優勢,解決好老年人生活、醫療等方面的困難
5、組織、協調開展社會化養老工作,發展老年人社會福利事業。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雙擁辦公室工作崗位職責
1、根據領導小組安排,研究有關雙擁政策、規定、規劃和措施,協調、指導、督促全縣和駐軍部隊開展雙擁工作;
2、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積極主動地了解和掌握全縣雙擁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和研究帶傾向性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建議,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
3、參與縣重大雙擁活動的組織工作,督導各鄉(鎮)落實擁軍工程,協調駐將部隊參加地方重點工程、公益事業建設、搶險救災、扶貧濟困、軍民共建等愛民工程;
4、組織全縣雙擁工作會議、表彰會議和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主任會議、成員單位聯絡會議等;
5、協調軍地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督導雙擁政策和法規的落實;
6、開展雙擁宣傳和理論研究,協調有關部門、駐軍開展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報送工作;
7、宣傳雙擁典型,總結推廣經驗,指導基層雙擁工作開展;組織考核、驗收、辦理報批雙擁模範先進單位(個人)事宜;
8、組織指導創建雙擁模範縣活動的開展,收集各成員單位有關信息,負責向省、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年度工作;
9、組織協調處理軍地歷史遺留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處理軍民矛盾糾紛;
10、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擁軍優屬工作;
11、完成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三、老區辦工作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老區建設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向縣委、政府提出加強革命老根據地經濟建設和文化、教育、衛生等事業建設的建議;加強上傳下達,做好組織協調,促進老區政治、經濟和社會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2、認真做好老區建設項目的考察、論證、審核,及時提請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最大限度地向上爭取老區建設項目資金扶持,不斷修訂和完善老區項目庫,做好檔案整理。
3、加強老區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健全和完善老區建設項目資金公示制、報帳制管理制度,按照省、市下達的項目計畫搞好組織實施。
4、及時填報老區建設統計年報,準確掌握老區鄉(鎮)基本情況和老區建設項目資金使用效益情況。安排組織好老區建設有關培訓工作。
5、加強老區宣傳,開展老區調研,為老區建設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社會福利院、光榮院工作崗位職責
1、做好城鎮孤寡老人、孤兒、社會育嬰、優撫對象、“三無”人員及社會老人收養服務工作;
2、以人為本,樹立全心全意為收養人員服務的工作信念,強化服務意識,按照規範化要求抓好福利院、光榮院近期、遠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
3、抓好對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和道德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全方位地提升服務水平;
4、不斷改進對收養人員的服務水平,健全完善管理服務制度,切實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5、強化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崗位制度,營造規範的管理秩序,推進社會福利事業穩步發展;
6、按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十五、縣殯葬管理所工作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殯葬管理的政策法規;
2、掌握全縣殯葬改革情況,提出建議,擬定殯葬改革規劃;
3、協調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確保全縣火化區火化率100%;
4、督促檢查全縣殯葬改革和殯葬法規的執行情況,對違反殯葬法規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5、加強殯葬行業幹部、職工隊伍建設,指導鄉(鎮)殯葬專管員做好轄區內殯葬管理工作;
6、做好火化管理、公墓管理、喪事管理和喪葬用品管理等日常工作;
7、做好殯葬改革的宣傳工作,協助鄉鎮制止和處理喪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動;
8、做好轄區內殯葬服務行業(殯儀館、公墓、骨灰樓(堂))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9、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六、殯葬管理執法監察大隊工作崗位職責
1、積極貫徹落實殯葬改革政策,搞好殯葬行政執法,革除陳舊喪葬陋俗,反對封建迷信,反對鋪張浪費,提倡推行文明節儉辦喪事;
2、貫徹執行殯葬管理的法律和有關規定,規範喪葬行為,引導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破除舊的喪葬習俗,樹立文明辦喪事新風;
3、實施殯葬改革,依法指導和監督經營性、公益性公墓的規範化管理,杜絕亂葬亂埋現象;
4、依法加強殯葬服務管理;
5、依法加強喪事活動和喪葬用品的管理;
6、依法查處在喪葬活動中違反有關殯葬管理法律法規和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推動我縣殯葬改革步伐。
7、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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