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盈科技30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寶盈科技30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寶盈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寶盈科技30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寶盈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12.92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698
  • 成立日期:20140813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相對靈活的資產配置,重點投資於以科學技術創新為動力、在產業競爭中掌握核心競爭優勢的科技主題優質上市公司,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較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中小企業私募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投資策略分為兩個層面:首先,依據基金管理人的大類資產配置策略動態調整基金資產在各大類資產間的分配比例;而後,進行各大類資產中的個股、個券精選,具體由大類資產配置策略、股票投資策略、固定收益類資產投資策略和權證投資策略四部分組成。
(一)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在基金契約約定的投資範圍內,結合對巨觀經濟形勢與資本市場環境的深入剖析,自上而下地實施積極的大類資產配置策略。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1、巨觀經濟指標:年度/季度GDP增速、固定資產投資總量、消費價格指數、採購經理人指數、進出口數據、工業用電量、客運量及貨運量等;
2、政策因素:稅收、政府購買總量以及轉移支付水平等財政政策,利率水平、貨幣淨投放等貨幣政策;
3、市場指標:市場整體估值水平、市場資金的供需以及市場的參與情緒等因素。
結合對全球巨觀經濟的研判,本基金將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動態調整基金資產在各大類資產間的分配比例,力圖規避市場風險,提高配置效率。
(二)股票投資策略
1、科技主題上市公司股票的界定
科技進步是經濟成長的不竭動力,科技的發展深刻地、不可逆轉地改變著社會面貌和經濟活動的方式。從長遠來看,科技將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永恆主題;從短期來看,相關的產業與行業也面臨著歷史性的發展機遇。根據《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努力攻克和掌握核心關鍵技術,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已經成為“十二五”期間科技發展規劃的基本要求之一。因此在中國的經濟轉型之路上,掌握核心技術、以科技創新為動力的企業將會具有更大的增長潛力。
參照《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本基金所指的科技類上市公司,其主營業務應當屬於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現代農業技術、現代服務業技術和民生科技等十大產業。
未來如果由於經濟發展、技術進步或政策調整造成科技主題的覆蓋範圍發生變動,基金管理人有權對上述界定進行調整和修訂。
2、個股精選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取“自下而上”的選股策略,基於對上市公司成長性和估值水平的綜合考量,使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精選出30隻左右的股票進行集中投資,使前30大科技主題重倉股的投資比例合計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1)首先,使用定性分析的方法,從科研能力、市場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結構等方面對上市公司的基本情況進行分析。
在科研能力方面,選擇研發團隊技術實力強、技術的發展與套用前景廣闊並且在技術上具有一定護城河的公司。
在市場前景方面,需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市場的廣度、深度、政策扶持的強度以及上市公司利用科技創新能力取得競爭優勢、開拓市場,進而創造利潤增長的能力。
公司治理結構的優劣對包括公司戰略、創新能力、盈利能力乃至估值水平都有至關重要的影響。本基金將從上市公司的管理層評價、戰略定位和管理制度體系等方面對公司治理結構進行評價。
(2)其次,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通過財務和運營數據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本基金主要從行業景氣度、盈利能力、成長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進行考量。
1)行業景氣度
本基金通過一系列定量指標對行業景氣度進行研判。這些指標包括行業銷售收入增長率、行業毛利率和淨利率、原材料和成品價格指數以及庫存率等。通過與歷史和市場平均水平進行比較,並結合定性分析的結果來評判行業的景氣度水平。
2)盈利能力
本基金通過盈利能力分析評估上市公司創造利潤的能力,主要參考的指標包括淨資產收益率(ROE),毛利率,淨利率,EBITDA/主營業務收入等。
3)成長能力
本基金通過成長能力分析評估上市公司未來的盈利增長速度,主要參考的指標包括EPS增長率和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等。
4)估值水平
本基金通過估值水平分析評估當前市場估值的合理性,主要參考的指標包括市盈率(P/E)、市淨率(P/B)、市盈增長比率(PEG)、自由現金流貼現(FCFF,FCFE)和企業價值/EBITDA等。
(三)固定收益類資產投資策略
在進行固定收益類資產投資時,本基金將會考量利率預期策略、信用債券投資策略、套利交易策略、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資產支持證券投資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選擇合適時機投資於低估的債券品種,通過積極主動管理,獲得超額收益。
1、利率預期策略
通過全面研究GDP、物價、就業以及國際收支等主要經濟變數,分析巨觀經濟運行的可能情景,並預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巨觀經濟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趨勢及結構。在此基礎上,預測金融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趨勢,以及金融市場收益率曲線斜度變化趨勢。
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風險最重要的指標。本基金將根據對市場利率變化趨勢的預期,制定出組合的目標久期:預期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降低組合的久期;預期市場利率將下降時,提高組合的久期。
2、信用債券投資策略
根據國民經濟運行周期階段,分析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發行人所處行業發展前景、業務發展狀況、市場競爭地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和債務水平等因素,評價債券發行人的信用風險,並根據特定債券的發行契約,評價債券的信用級別,確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的信用風險利差。
債券信用風險評定需要重點分析企業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經營效益等財務信息,同時需要考慮企業的經營環境等外部因素,著重分析企業未來的償債能力,評估其違約風險水平。
3、套利交易策略
在預測和分析同一市場不同板塊之間(比如國債與金融債)、不同市場的同一品種、不同市場的不同板塊之間的收益率利差基礎上,基金管理人採取積極策略選擇合適品種進行交易來獲取投資收益。在正常條件下它們之間的收益率利差是穩定的。但是在某種情況下,比如若某個行業在經濟周期的某一時期面臨信用風險改變或者市場供求發生變化時這種穩定關係便被打破,若能提前預測並進行交易,就可進行套利或減少損失。
4、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著重對可轉換債券對應的基礎股票的分析與研究,同時兼顧其債券價值和轉換期權價值,對那些有著較強的盈利能力或成長潛力的上市公司的可轉換債券進行重點投資。
本管理人將對可轉換債券對應的基礎股票的基本面進行分析,包括所處行業的景氣度、成長性、核心競爭力等,並參考同類公司的估值水平,研判發行公司的投資價值;基於對利率水平、票息率及派息頻率、信用風險等因素的分析,判斷其債券投資價值;採用期權定價模型,估算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期權價值。綜合以上因素,對可轉換債券進行定價分析,制定可轉換債券的投資策略。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
本基金將分析資產支持證券的資產特徵,估計違約率和提前償付比率,並利用收益率曲線和期權定價模型,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估值。本基金將嚴格控制資產支持證券的總體投資規模並進行分散投資,以降低流動性風險。
6、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具有二級市場流動性差、信用風險高、票面利率高的特點。本基金將綜合運用個券信用分析、收益率預期、收益率利差、收益率曲線變動、相對價值評估等策略,結合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基金資產流動性影響的分析,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基礎上,謹慎進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投資。
本基金將特別關注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信用風險分析。通過對巨觀經濟進行研判,根據經濟周期的景氣程度,合理增加或減少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整體配置比例,降低巨觀經濟系統性風險。本基金同時通過對發行主體所處行業、發行主體自身經營狀況以及債券增信措施的分析,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最具優勢的個券,保證本金安全並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本基金同時關注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流動性風險。在投資決策中,根據基金資產現有持倉結構、資產負債結構、基金申贖安排等,充分評估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對基金資產流動性的影響,並通過分散投資等措施,提高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流動性。
(四)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還可能運用組合財產進行權證投資。在權證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主要通過採取有效的組合策略,將權證作為風險管理及降低投資組合風險的工具:
1、運用權證與標的資產可能形成的風險對沖功能,構建權證與標的股票的組合,主要通過波幅套利及風險對沖策略實現相對收益;
2、構建權證與債券的組合,利用債券的固定收益特徵和權證的高槓桿特性,形成保本投資組合;
3、針對不同的市場環境,構建騎牆組合、扼制組合、蝶式組合等權證投資組合,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4、在嚴格風險監控的前提下,通過對標的股票、波動率等影響權證價值因素的深入研究,謹慎參與以槓桿放大為目標的權證投資。
若未來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有新規定的,本基金將按最新規定執行。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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