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基於制度環境視角

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基於制度環境視角

《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基於制度環境視角》是2008年上海三聯書店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陽。

基本介紹

  • 書名: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基於制度環境視角
  • 作者:張陽
  • ISBN:9787542628978
  • 頁數: 208頁
  • 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
  • 出版時間:2008年8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 尺寸:22.6 x 16.8 x 1.8 cm
  • 重量:358 g
  • 條形碼:9787542628978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上海三聯書店; 第1版 (2008年8月1日)
平裝: 208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9787542628978
條形碼: 9787542628978
尺寸: 22.6 x 16.8 x 1.8 cm
重量: 358 g

作者簡介

張陽,江西瑞昌人,1971年9月出生。1993年南昌大學經濟學專業本科畢業,2002年中山大學管理學院碩士畢業,2006年中山大學管理學院博士畢業,獲管理學博士學位,現為廣東商學院會計學副教授,主要從事資本市場會計審計專題的教學與科研工作,並在《會計研究》、《當代財經》等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三十餘篇。

內容簡介

《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基於制度環境視角》主要內容:在資本市場,審計制度安排的初衷在於以其專業素養、客觀獨立的地位鑑證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降低資本市場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雙方信息不對稱程度,最佳化資源配置,審計制度實現上述功能,需要審計師提供高質量審計服務。高質量審計服務取決於審計師的獨立性與專業勝任能力,但在審計制度發展進程中,困擾審計理論界、實務界乃至審計行業發展痼疾的是“獨立性”問題而非專業勝任能力。審計師在執業中獨立性受到威脅是不爭的事實。Mauts & Sharaf(1961)指出,審計職業內含與獨立性相悖的因素。因此,探討獨立性威脅的制度起源,成為《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試圖深入思考的第一個問題。
根據制度經濟學的相關理論,任何一項具體制度安排總是“嵌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制度環境)中,其效率除了取決於自身安排的合理性以外,還取決於與制度環境的相互作用,如直接約束、產生對該項制度的有效需求等。因此,將審計制度放人制度框架中作整體的考察,探求獨立性威脅的根源所在,成為《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的基本著眼點。具體探討的制度環境如何約束和影響審計獨立性威脅,成為《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努力深入思考的第二個問題。
對上述問題的理論思考與邏輯論證,使得《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第一階段的研究——博弈分析按如下內容展開:(1)以委託代理理論為基本分析框架,構建審計關係人博弈模型,探討審計制度安排的起源;(2)結合對現行審計關係異化的思考,博弈分析結果表明,審計制度中企業代理人掌握審計師選聘權是獨立性威脅的制度起源;(3)但這並不必然導致審計制度失效。進一步的分析圍繞制度環境如何制約審計獨立性威脅、令審計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並得以存續展開。博弈分析與經驗證據顯示:制約獨立性威脅最重要的制度環境:一是市場機制;二是政府監管機制。《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推導出兩組研究命題:(命題一)有效的制度環境(市場機制與政府監管機制)可約束獨立性威脅;(命題二)有效的制度環境(市場機制與政府監機制)有利於產生高質量的審計需求。
《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第二階段的實證研究,以我國基礎數據檢驗上述理論推導命題,具體按如下內容展開:(1)結合我國的制度背景分析,將上述兩大命題具體化為可檢驗的研究假說;(2)研究方法設計中充分分析討論並確定“制度環境”、“選聘權威脅”與“審計質量”的替代變數;(3)運用經驗研究,從制度環境對獨立性威脅的約束、制度環境對審計師選擇偏好的影響兩方面,檢驗了我國制度環境對獨立性威脅的制約與影響。
制度環境制約獨立性威脅的實證分析結論如下:
關於市場化程度與獨立性威脅。(1)市場化程度越低(政府干預程度越強、法律制度執行力度越弱)的地區,上市公司實施的審計師選聘權力度越強,越能系統地獲得顯著更為“乾淨”的審計意見;(2)市場化程度越低(政府干預程度越強、法律制度執行力度越弱)的地區,事務所對抗選聘權威脅堅持說真話的力度越弱,表現在上述地區的事務所出具顯著更為“乾淨”的審計意見;(3)我國的法律制度環境對審計師的約束作用不明顯;(4)存在顯性選聘權威脅,即上一年的審計意見顯著導致本年審計師的更換。
關於政府監管與獨立性威脅。(1)更換審計師信息披露的監管確能起到一定作用,因為更換審計師的上市公司在當年並沒有顯著地獲得更為“乾淨”的審計意見,但有可能存在選聘權威脅的延遲現象,因為更換後一兩年之內,上市公司顯著地獲得了更為“乾淨”的審計意見;(2)我國的審計委員會制度未能有效地減少審計面臨的威脅,並且也未能有效地抑制公司因未獲得滿意的審計意見而更換審計師行為。進一步的調查分析表明,原因在於我國審計委員會在審計師選聘環節參與程度太低所致。
制度環境與上市公司不同質量審計師選擇偏好的實證分析結論如下:
關於市場化程度與審計師選擇偏好。市場化程度越高(政府干預力度越弱、法律制度環境越嚴即相關法律制度執行力度越強)的地區,上市公司越傾向於選擇高質量的事務所。
關於政府監管與審計師選擇偏好。(1)更換審計師之後的上市公司顯著地傾向於選擇低質量的事務所,說明更換信息披露政策未能有效地監管上市公司重新選擇事務所的行為;(2)我國的審計委員會制度也不足以令其顯著選擇高質量審計師,即審計委員會制度不足以產生對高質量審計的需求。
《審計師選聘權與獨立性》的主要研究假設得到數據支持。在不改變現行審計制度安排的前提下,審計制度中存在獨立性威脅的因素是不爭的事實,但有效的制度環境(市場機制與政府監管)確實能夠制約與影響獨立性缺陷,並在一定程度上達成均衡。脫離制度環境單純地討論或要求審計師的獨立性是不現實的。在不同效率的市場機制下,審計質量的本質在於獨立性威脅與相應的制度環境的相互制約與均衡的結果。在我國,減輕政府的干預程度,相關法制的執行力度越強,有助於促進市場化程度的提高;而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無論是在制約獨立性威脅及審計師的機會主義行為方面,或是在引導對高質量審計的需求方面,都能夠起到很好的作用。市場不可能完全有效,因而適度的政府監管確有必要,我國政府對更換審計師信息披露的監管在一定程度有效,但政府所要求設立的審計委員會制度,因審計委員會在審計師選聘過程中參與程度過低而暫時未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關於選題
第二節 研究內容及結構安排
第二章 博弈分析:獨立性威脅之制度起源
第一節 博弈分析:獨立審計制度起源
第二節 博弈分析:獨立性威脅的制度起源
第三節 獨立性威脅現象:相關文獻
第三章 博弈分析:制度環境之約束性
第一節 市場機制約束獨立性威脅
第二節 政府監管約束獨立性威脅
第四章 制度背景與研究假說
第一節 我國審計制度的強制性變遷及選聘權安排
第二節 市場化程度與獨立性威脅相關假說
第三節 中央政府監管與相關研究假說
第五章 研究方法設計與變數選擇
第一節 獨立性威脅替代變數的理論分析與實踐調查
第二節 變數的選擇與設定
第三節 研究方法設計
第四節 事務所類型與審計質量替代變數的檢驗與確定
第六章 獨立性威脅與制度環境
第一節 獨立性威脅與市場機制約束
第二節 獨立性威脅與中央政府監管
第七章 制度環境與審計師選擇偏好
第一節 市場化程度與審計師選擇偏好
第二節 中央政府監管與審計師選擇偏好
第八章 全書總結
第一節 研究結論和啟示
第二節 全書的創新與局限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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