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官院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993)置。宋代主管中下級文官考課銓注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官院
  • 時代
  • 屬性:官署名
  • 時間宋太宗淳化四年(993)置
太平興國六年(981)設差遣院,負責少卿、監以下考課、注授差遣事務。淳化三年(992),又設磨勘京朝官院,次年,改稱審官院,並以差遣院併入審官院,掌考校京朝官殿,分擬內外任使。設知審官院2人,以侍御史知雜事以上充任。熙寧三年(1070),改稱審官東院。並設審官西院,負責考核、差除原由樞密院差注的內殿崇班至諸司使武臣。元豐改制,廢除審官東、西院其權歸尚書省吏部。金承安四年(1199)至大安二年(1210),亦曾一度設定,掌奏駁任用官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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