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奉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波市奉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區政府主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奉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地址:奉化區河頭路151號
科室職能,局職能,

科室職能

名稱:辦公室
工作職責: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重要政務、事務;起草擬訂奉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局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會議會務組織、重要文稿起草、信息公開、安全保密、行政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屬單位的財務指導和監督工作;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擬訂國家、省和市財政專項資金(市人才專項經費除外)分配使用方案;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對奉化區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綜合管理奉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分析工作,定期發布統計資料和發展預測報告;負責局政府入口網站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局新聞宣傳工作。擬訂奉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和獎懲工作;負責奉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工資、職稱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幹部職工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名稱:財務和基金監督科
工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分析預警;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征繳、管理、調劑、運營、支付和保值增值等進行監督;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名稱:政策法規科(勞動關係科、信訪科)
工作職責: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清理、彙編工作;牽頭辦理局外規範性檔案徵求意見;負責普法工作,指導監督奉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承辦行政複議、應訴、賠償等相關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牽頭局調查研究工作,組織協調專家諮詢事宜;參與局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國內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動態的收集、綜合和研究工作;指導12333電話諮詢服務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擬訂勞動關係協調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制定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企業工資巨觀調控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企業最低工資規定;指導企業建立用工管理制度、內部分配製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組織對企業進行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訂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市級勞動模範的評定工作;承擔市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民眾來訪的日常接待;受理、處理、督辦信訪人員提出的信訪事項;負責承辦、轉辦上級有關部門、相關領導批轉的有關信訪及信息反饋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及本系統各處(室)、單位及時處理來信來訪事宜;牽頭負責有關突發性群體上訪事件的現場協調、應急管理、維護穩定等工作;指導開展系統的平安創建、綜合治理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負責管理全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
名稱: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奉化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工作職責:研究起草公務員考錄、轉任調任、交流迴避、考核、辭職辭退、獎勵懲戒等規範性檔案和實施意見;組織實施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負責公務員職位分類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報批和人員過渡工作;組織奉化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公務員轉任調任審核、任職定級、交流迴避、日常登記工作;負責奉化區行政機關和政府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科級非領導職務的審核審批工作;參與公務員信息統計工作;擬訂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續。
承擔奉化區公務員年度考核、辭職辭退、表彰獎勵、懲戒等工作;承擔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負責公務員申訴、控告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管理辦法;指導奉化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政策、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用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奉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方案的實施以及辦理聘用手續等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競聘上崗、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政策規定並指導實施;負責奉化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和崗位聘任的認定;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大學生村官的選拔考錄工作;指導和監督編制外用工的招聘和管理工作;承擔奉化區事業單位改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奉化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配偶安置和隨遷配偶、子女落戶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部分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及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名稱:人才開發和市場科
工作職責:綜合管理奉化區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奉化區人才工作巨觀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編制發布重大人才開發指導信息;組織擬訂人力社保系統人才專項經費分配方案;牽頭對鎮(街道)人才開發目標管理的考核;組織實施大型人才開發活動;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以及人才市場、人才中介機構培育發展政策;負責人才引進調配工作;承辦企事業單位有關特殊人員的安置事項;組織開展區域人才資源開發交流與合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口支援地區幹部選派工作。擬訂留學回國人員來奉化區工作、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留學回國人員申報國家、省、市人才引進計畫和創業項目資助;參與海外引才平台建設管理和有關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各留學人員創業園、奉化區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工作。
負責奉化區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奉化區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規劃和政策;負責奉化區引進"海外工程師"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奉化區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受委託承擔"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審報工作。
名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職業能力建設科)
工作職責: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試政策、規定;負責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管理工程技術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家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有突出貢獻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管理工作;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遴選、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創新人才工程人選選拔、培養、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奉化區博士後工作。組織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政策,負責奉化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奉化區有關人才培養工作;組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負責企業職工、社會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和城鄉勞動者創業培訓工作;擬訂奉化區職業技能資格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綜合管理奉化區職業技能大賽;擬訂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發展及管理規則;綜合管理技工學校。組織擬訂公務員培訓政策、規劃、計畫和標準;負責和指導奉化區公務員培訓工作;負責實施政府選送中青年幹部攻讀研究生學歷學位培養工作。
名稱:工資福利科(奉化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工作職責:綜合管理奉化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統籌奉化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做好指導監督等相關工作;牽頭推行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擬訂奉化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休退休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工作;負責核定奉化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工資總額;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一發放、管理工作和各項福利事項的核准工作;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和連續工齡的審核等工作;負責奉化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及離退休費的核定調整和相關困難補助審批等工作;負責奉化區機關事業單位科局級及以下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相關福利待遇落實情況;承辦公務員健康體檢及優秀公務員健康療養等福利工作;參與奉化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名稱:社會保險一科(奉化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
工作職責:擬訂奉化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和其他勞動者、城鄉居民、被征地者的養老保險(障)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基本政策及社會化管理服務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社會養老基金、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等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個人賬戶和基金管理、待遇項目、給付標準的調整辦法;負責調整企業職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養直系親屬和非因工傷殘職工的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負責調整企業精減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及工齡、繳費年限計算政策;負責企業職工因病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職)的政策和管理;擬訂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政策和辦法;負責參加市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的年金方案備案工作.
擬訂奉化區工傷、生育保險規劃、政策和標準,以及奉化區工傷、生育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奉化區工傷預防、工傷認定和職業康復政策;負責在奉省部屬企業職工、奉化區企事業單位職工和民辦非企業單位職工工傷認定工作;指導奉化區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鑑定工作;擬訂奉化區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奉化區工傷、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工傷輔助器具配置定點醫療機構資格認定工作。
名稱:社會保險二科(奉化區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辦公室、奉化區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工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分析預警;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管理、調劑、運營、支付和保值增值等進行監督;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並實施奉化區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規範和標準;負責指導局系統信息機構的信息技術開發、維護和管理。擬訂醫療保險規劃、政策和標準,推進城鄉統籌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擬訂社會保障卡的服務和管理辦法;擬訂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藥和醫療服務項目的範圍及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擬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職工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離休人員、醫療照顧人員和子女統籌醫療的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障卡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執行醫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奉化區醫療機構和藥店定點資格認定和考核。
名稱:仲裁科(奉化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奉化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工作職責: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及其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奉化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的資格培訓、考核、認定工作;負責對奉化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機構的監督檢查、業務指導以及對鎮(街道)勞動關係協調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參與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處理工作。
名稱:行政審批科(外來人員服務管理科)

工作職責: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擬訂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的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審批標準和規則;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許可、審批、服務工作;綜合協調局有關科室和局屬事業單位開展行政審批的相關延續工作;指導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行政審批;負責局行政服務視窗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奉化區外來務工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
名稱:信息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全局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制定全局信息化建設計畫、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局計算機網路及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局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並保證相關數據的安全,協調組織相關業務部門、軟體開發公司做好信息系統套用功能的完善和開發工作;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制訂局信息系統相關軟硬體資源的配置計畫和網路工程方案;負責組織各業務信息系統使用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
名稱:12333電話諮詢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為公眾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規、辦事指南、業務諮詢服務;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信息查詢服務;受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的投訴舉報;擬定奉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諮詢服務規劃、標準及規範。
名稱:奉化區就業管理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促進就業、統籌城鄉就業、創業帶動就業和失業保險等政策,組織實施充分就業鎮(街道)、社區(村)創建活動,組織開展就業援助工作;制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相關制度,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制訂並組織實施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制度,開展各類勞動力資源調查工作,負責職業供求信息採集和發布,人力資源市場供需狀況的統計和發布,就業管理和失業保險信息系統開發、網路組建維護等工作;承擔申請職業中介機構設立許可的受理和審核;開展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開展跨地區人員招聘服務和技能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失業保險登記、繳費申報和稽核、失業保險待遇發放管理、失業保險基金的審核、撥付管理和結算;指導督促基層勞動保障站開展業務。
名稱:奉化區人才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奉化區內外大型公益性人才交流會的策劃,宣傳和組織工作;負責日常性和網上招聘的管理工作;負責奉化人才網組建、管理、維護工作,定期舉辦網上人才交流大會。負責奉化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的落實、執行;負責宣傳、實施人事代理工作有關法規政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接、保管、整理及相關人事代理服務工作;負責企事業單位、個人代理關係的建立和解決。負責畢業生就業簽證、檔案接收、就業報到、戶籍落戶服務工作。負責代繳事業轉制等人員的社保代繳工作。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業的總體規劃和經驗總結,引進和培育人力資源服務有序發展;負責對人力資源服務業各項工作開展行政審批、監管、檢查、受理舉報等;負責完成主管局交辦的各項工作。
名稱:奉化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
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做好奉化區人才資源開發和管理工作,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和使用;協助做好奉化區人才開發活動;制定人才市場發展規律和相關制度,規範人才市場秩序;負責人才市場的運行管理工作;依法對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舉辦人才交流會的審批工作;負責奉化區人才資源的調查工作;承辦主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名稱:奉化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奉化區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推進本區域社會保險制度的完善,提高社會保險覆蓋面;組織擬定本部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老城鄉居民養老保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規章制度、業務流程、審批批准和規則;負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老城鄉居民養老保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參保征繳工作和個人賬戶轉移接續工作;負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老城鄉居民養老保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待遇核算、發放和認證工作;負責社會保險相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各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站做好相關社會保險工作。
奉化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奉化區事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籌管理工作。
名稱:奉化區人事培訓中心(人事考試辦公室)
工作職責:組織開展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更新知識培訓及專門業務知識培訓;組織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為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民營企業培養各類高層次緊缺人才和儲備人才;組織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套用能力模組考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的考生資格審查和材料上報工作;配合奉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只能科室做好招收錄用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和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的考務工作;做好各類人事考試服務諮詢工作;完成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名稱:奉化區城鎮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工作職責:根據醫療保險的政策規定,負責奉化區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申報和基金征繳管理工作;負責參保人員、定點機構的就醫和醫療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參保人員、定點機構的醫療費用結算管理工作。
名稱:奉化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工作職責:制訂具體業務操作流程;做好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具體業務工作;負責確定定點醫療機構,配合有關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收費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審批、審核、轉院、轉診、報銷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辦理等工作;負責資金預決算草案的編制工作以及資金的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對資金的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提供資金預算報告,並基本保證收支平衡。
名稱:奉化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工作職責: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有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名稱:奉化區職業技術培訓中心 
工作職責: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推進本部門培訓工作;負責技能培訓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失業職工、奉化區外來務工人員和農村勞動力培訓。
名稱:奉化區老幹部活動中心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和宣傳黨中央、省、市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老幹部具體活動計畫,並組織活動的落實和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指導、協調老幹部各項文體活動,豐富和充實老幹部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質量;做好對老幹部文體組織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老幹部活動中心管理服務工作;加強隊伍建設,教育引導幹部職工全心全意為老幹部服務;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宜。
名稱:奉化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工作職責:承擔奉化區職業技能鑑定實施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技術監督;負責奉化區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考評人員的聘用管理;負責社會力量開辦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設立的評估;為奉化區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提供技術指導與服務;開展奉化區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問題的政策研究和諮詢服務;為學校、用人單位、勞動者提供職業培訓、鑑定的資料信息服務;承辦奉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職業技能鑑定其他事項。
名稱:奉化區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辦理單位和個人社保卡申領,批量數據報送工作和零星制卡工作,承擔社保卡驗收、發放工作;同時按就醫地屬地管理原則,為參保人員就近提供社保卡掛失補卡、損壞換卡、密碼修改、數據修改、查詢等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社保卡異地套用;社會保障卡就地屬地管理;社會保障卡業務擴展;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及基層的社會保障卡終端建設、管理、服務工作。

局職能

(一)根據國家和省、寧波市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奉化區實際,制定相應政策和實施辦法;研究制訂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編制奉化區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組織實施。
(二)研究起草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職權,指導監督鎮(街道)勞動管理服務機構的工作。
(三)綜合管理奉化區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制定奉化區就業和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組織建立和健全奉化區就業服務體系;綜合管理境內外勞動力在奉化區就業及其相關的服務機構,擬定相應的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綜合管理奉化區職業技能培訓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綜合管理市技工學校、培訓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負責管理以技能為主的各類職工培訓、職業資格鑑定及有關職業資格證書的認定和核發;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就業準入制度。
(五)綜合管理勞動關係調整工作(機關、事業單位除外);協調、指導和規範勞動契約制度及集體協商、集體契約的相關管理辦法;負責指導企業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評定上級和市級企業勞動模範。
(六)綜合管理企業工資工作,組織實施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和工資總量調控的政策;指導企業工資收入分配;按規定實施行業工資水平調節辦法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制定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
(七)依法處理勞動爭議,貫徹實施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和勞動仲裁的規劃;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八)綜合管理奉化區社會保險工作,擬定奉化區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九)制定奉化區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對奉化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制定奉化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規劃和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制定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根據規定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
(十一)承擔奉化區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奉化區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奉化區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二)組織奉化區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負責奉化區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業務技術合作。
(十三)承辦奉化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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