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外國人居留許可辦理指南

寧波外國人居留許可辦理指南

寧波外國人居留許可是由公安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外國人居留許可辦理指南
  • 事項名稱:外國人居留許可
事項名稱,審批依據,申報條件,申報資料,法定時限,收費標準,

事項名稱

外國人居留許可

審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主席令第31號)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外國人簽證和居留許可工作規範》第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

申報條件

應 1.辦理探親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 2.持駐外使館、領館和香港、澳門公署簽發的Z、X、J-1簽證的外國人; 3.持L、F、J-2簽證入境,持有相關材料申請居留許可的外國人。 不應 1.可能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的外國人; 2.有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等欺騙行為的; 3.精神疾病或有嚴重傳染病患者; 4.申請人被認為有犯罪行為的不予批准。 5.公安機關認為其他不能獲得本部門審批的情況。

申報資料

1、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包括外交、公務(官員、特別)、因公普通、普通護照等證件及複印件;
2、填寫《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表》,交一張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持X簽證者須提供就讀院校註明學習期限的公函和《錄取通知書》
4、持J-1簽證者須提供記者證
5、隨行家屬須提供任職或者就業單位公函;配偶還須提供婚姻證明;父母和子女還須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6、外國企業駐華常駐機構的首席代表、代表須提供《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外國(地區)常駐代表機構工作證》和《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
7、三資企業外方投資人、法人代表以及國有、三資和私營企業聘請的外籍高級管理和技術人員須提供企業的批准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和《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
8、來華從事營業性文藝演出的人員需提供文化部、文化部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批准演出的批件
9、因學習申請居留許可,須提供就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JW201表或者JW202表和註明學習期限的公函
10、持J-2簽證入境作為常駐記者申請居留許可,須提供外交部新聞司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公
11、已滿18周歲的外國人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請1年以上有效期居留許可,還須提供健康證明;

法定時限

5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項目1:外國人居留許可(有效期不滿1年) 費用:400元; 項目2:外國人居留許可(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內) 費用:800元; 項目3:外國人居留許可(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費用: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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