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核與輻射安全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核與輻射安全局是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直屬事業單位。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輻射環境保護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起草自治區輻射環境保護工作的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對本地區放射性廢物實行集中管理,收貯本地區輻射技術套用中產生的放射性廢物和廢放射源。
(三)負責對本地區伴有的輻射設施事故的應急回響,參與核事故、輻射事故處理,負責對來自轄區外事故影響的監測。
(四)負責本地區輻射環境質量監測上報工作。
(五)負責對本地區從事輻射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和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工作。
(六)協助海關對放射性物質、放射性設備、物件和放射性廢物的進關檢查。
(七)完成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交辦的與其業務相關的其他工作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