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國海潛力組合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國富潛力組合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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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林國海潛力組合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國海富蘭克林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富潛力組合混合A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國海富蘭克林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87.57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450003
  • 成立日期:20070322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注重基金資產長期增值,投資未來收益具有成長性和資產價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為投資者賺取長期穩定的資本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債券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資範圍包括所有在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A股;債券投資範圍包括國內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和可轉換債券等。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下而上”的組合構建方法,從上市公司的具體發展前景和未來的盈利分析,到行業的發展趨勢,再到巨觀經濟形勢,確定大類資產的配置。
在運用了“自下而上”策略之後,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市場出現的各種套利機會和未來的發展趨勢判斷,確定本基金資產配置最終的選擇標準。
1、股票選擇
本基金在學習和借用富蘭克林鄧普頓基金集團潛力組合基金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科學制定規範的股票選擇流程
2、資產配置
在具體的資產配置過程中,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的資產配置方法,即通過深入的數量化分析和基本面研究,最大程度地排除市場波動對基金收益的負面影響,並充分利用市場上漲的動力藉以獲取資產配置所帶來的超額回報。在資產配置過程中,本基金將通過對巨觀經濟的分析,市場風險的觀察及相對價值指標的評估進行股票倉位的調整和板塊配置的調整。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的債券投資為股票投資由於市場條件所限,不易實施預定投資策略時,使部分資產保值增值的防守性措施。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獲取的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4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75%。基金契約生效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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