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蒂斯-萊特CW-21戰鬥機

寇蒂斯-萊特CW-21戰鬥機

中文名:寇蒂斯-萊特CW-21
英文名:Curtiss-Wright CW-21
機型概述:
美國CW-21是寇蒂斯-萊特公司在其CW-19R雙座教練機基礎上研製的單座輕型戰鬥機。由於CW-19R教練機銷售狀況不佳,寇蒂斯-萊特公司認為,若利用該機快速爬升性能改為戰鬥機,可作為截擊機,但該構想未被美國軍方接納。寇蒂斯-萊特公司不惜捨棄軍方資助自行開發,1938年,公司安排工程師威立·韋爾斯策以CW-19飛機為基礎研製新機。鋁合金半硬殼式結構,為平衡重心,將座艙後移至機身中段,並加強機翼結構,起落架改為向後折收式,尾輪為固定式,裝1台懷特850馬力R-1820-G5發動機,機頭裝有12.7及7.62毫米口徑機槍各1挺,無保護裝甲和自封油箱,亦未設定襟翼,該機於同年由試飛員尼德華侖首飛,命名為CW-21戰鬥機,別名“惡魔”。雖該機飛行性能不錯,但美國軍方仍無意裝備,由於中國為寇蒂斯公司長期以來最大海外主顧,加之寇蒂斯公司在我中央航空製造廠(簡稱中航廠)占有股份,經洽商後,我國同意採購該機。1939年初,寇蒂斯-萊特公司在廠將該機改為中國空軍塗裝後起運來華展示。1939年1月24日,經海運抵達緬甸仰光,換乘平底駁船沿依洛瓦底江到達緬北八莫,起岸後用大型卡車載運進入國門直至雲南壘允(今屬麗江),2月28日交中航廠組裝完成後,由寇蒂斯公司隨機押運試飛員羅伯法索試飛完畢後,3月2日飛往昆明,為我作飛行示範表演,並與中國空軍的法制地瓦丁D.510、蘇制波利卡波夫伊-152及伊-16戰鬥機進行對抗演練,證明此機性能確實優良。我國政府當即決定購買70架組件材料,交中航廠自行製造。3月16日該機飛往成都,我國航空委員會總顧問陳納德上校駕駛伊-152與之空戰對抗。事後羅伯法索在寫給寇蒂斯公司的報告中,盛讚此機性能遠遠超過其他同類機型。
我國政府雖對該機非常滿意,但也擔心我國飛行員難以駕馭,且該機價格昂貴,單價7萬美元,美國方面則疑慮日軍侵華可能致使我國付款困難,經商討,決定中航廠停止生產原計畫安排的100架蘇制伊-16戰鬥機,轉產該機,原定70架組件器材,改為20架整機及附帶50~70架組件器材。寇蒂斯公司駐中國地區代表聯洲航空公司又安排上海及香港銀行開出600萬美元信用證明,最終促成協定初步達成。但我方認為該機應換成3塊式防彈玻璃風擋,配備12.7及7.62毫米口徑機槍各2挺,增加備彈量,加裝機腹外油箱,此外,該機構造簡單且全部在華生產,其價格應下調。美方認為如改進,飛機重量將劇增,影響性能。幾經會商仍無法達成協定。1939年5月初,寇蒂斯公司發出備忘錄稱,出售整機不得少於3架。5月底雙方終於簽約,寇蒂斯公司供應整機3架,另附組件材料27架,在華示範機1架以優惠價售予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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