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歐陽舍人書

《寄歐陽舍人書》是宋代文學家曾鞏寫給其師歐陽修的一封感謝信,文章通過對銘志作用及流傳條件的分析。來述說“立言”的社會意義,闡發“文以載道”的主張,表達了對道德文章兼勝的讚許與追求。文章結構謹嚴,起承轉合自然。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寄歐陽舍人書》
  • 創作年代北宋
  • 作品出處:《歐陽文忠公文集》
  • 文學體裁:書信
  • 作者:曾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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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寄歐陽舍人書
鞏頓首再拜,舍人先生:
去秋1人還,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2墓碑銘3。反覆觀誦,感與慚並4。夫銘志之著於世,義近於史,而亦有與史異者。蓋史之於善惡,無所不書,而銘者,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義之美者,懼後世之不知,則必銘而見之5。或納於廟,或存於墓,一也6。苟其人之惡,則於銘乎何有?此其所以與史異也。其辭之作,所以使死者無有所憾,生者得致其嚴7。而善人喜於見傳8,則勇於自立9;惡人無有所紀10,則以愧而懼。至於通材達識,義烈節士,嘉言善狀,皆見於篇,則足為後法11。警勸之道,非近乎史,其將安近12
及世之衰,為人之子孫者,一欲13褒揚其親而不本乎理14。故雖惡人,皆務勒銘15,以16夸後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為,又以其子孫之所請也,書其惡焉,則人情之所不得,於是乎銘始不實17。後之作銘者,常觀其人18。苟托之非人19,則書之非公與是20,則不足以行世而傳後21。故千百年來,公卿大夫至於里巷之士,莫不有銘,而傳者蓋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書之非公與是故也。
然則孰為其人而能盡公與是歟?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22。蓋有道德者之於惡人23,則不受而銘之,於眾人則能辨24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跡非25,有意奸而外淑26,有善惡相懸而不可以實指27,有實大於名28,有名侈於實29。猶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惡30能辨之不惑,議之不徇?不惑31不徇32,則公且是矣。而其辭之不工,則世猶不傳,於是又在其文章兼勝33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豈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雖或並世而有34,亦或數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傳之難如此,其遇之難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35所謂數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36,幸遇而得銘37,其公與是,其傳世行後無疑也。而世之學者,每觀傳記所書古人之事,至其所可感,則往往衋然38不知涕之流落也,況其子孫也哉?況鞏也哉?其追睎39祖德而思所以傳之之繇,則知先生推一賜於鞏40而及其三世41。其感與報,宜若何而圖之42
43又思若鞏之淺薄滯拙,而先生進之44,先祖之屯蹶否塞45以死,而先生顯之46,則世之魁閎豪傑不世出47之士,其誰不願進於庭48?潛遁幽抑49之士,其誰不有望於世50?善誰不為,而惡誰不愧以懼?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孫?為人之子孫者,孰不欲寵榮其父祖?此數美者,一歸於先生。既拜賜之辱51,且敢52進其所以然。所諭53世族之次54,敢55不承教而加詳56焉?愧甚,不宣57。鞏再拜。

注釋譯文

詞語註解

  1. 去秋:當指慶曆六年。
  2. 先大父:去世的祖父。曾鞏祖父曾致堯,太宗太平興國八年進士。人仕後,堅守剛直,敢於言事,屢遭貶斥,歷知州府,終戶部郎中,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卒於官,享年六十六歲。
  3. 墓碑銘:指歐陽修所作《尚書戶部郎中贈右諫議大夫曾公神道碑銘》。文中說:“慶曆六年夏,其孫鞏鞏其父命以來請曰:‘願有述。’遂為之述。”即指此事。
  4. 感與慚並:感激與慚愧之情同時而來。
  5. 銘而見之:作銘文使其顯現。《禮記·祭統》:“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惡焉,銘之義,稱美而不稱惡,此孝子孝孫之心也。”
  6. “或納於廟”三句:意謂銘文或人家廟,或存墓中,其用意相同。
  7. 生者得致其嚴:謂活著的人能藉以表樂自己尊敬之情。嚴,尊敬。
  8. 喜於見傳:謂積善之人樂於見到自己的好處流傳於世。
  9. 勇於自立:奮發起來有所建樹。
  10. 無有所紀:沒有什麼事跡可記。以愧而俱:因以慚愧和畏懼。
  11. 足為後法:足以作為後人的楷模。
  12. “警勸”三句:意謂銘的替惡勉善的作用,不與史書相近,那又與什麼相近呢?
  13. 一欲:一心只想。
  14. 不本乎理:不根據事理。
  15. 皆務勒銘:都致力於刻立碑銘。
  16. 以:用以。
  17. 不實:不合事實,意謂虛誇。
  18. 常觀其人:應當察看撰寫銘文的人本身怎么樣。
  19. 非人:不適當的人。
  20. 非公與是:意謂寫出的銘文就不公平和不合事實。
  21. 傳後:傳於後世。
  22. “非畜道德”二句:意謂不是積蓄有道德素養而又能寫好文章的人,是不能做到“公與是”的。
  23. 於惡人:對於惡人。不受而銘之:不接受為他作銘的請求。
  24. 辨:辨別清楚。
  25. 情善而跡非:心情從善但表現出的事卻不好。
  26. 意奸而外淑:立意奸詐但卻表現出善良的樣子。
  27. “有善惡相懸”一句:有善有惡極其懸殊,卻又不能切實加以指出。
  28. 實大於名:實際表現大於名聲。
  29. 名侈於實:名聲超過了實際表現。侈,誇大。
  30. 惡:怎么。
  31. 惑:困惑、迷亂。
  32. 徇:偏於私情。
  33. 文章兼勝:文章也相應寫得好。
  34. 並世而有:同一時期出現。
  35. 固:誠然、確實。
  36. 卓卓:突出貌。
  37. 幸遇而得銘:幸運地相遇而又能得到對方撰寫銘文。
  38. 衋然:傷痛的樣子。
  39. 睎:仰慕。
  40. 推一賜於鞏:推恩一次給我。指歐陽修應其所請,替他祖父作墓碑銘。
  41. 三世:指曾鞏自己以及他的父親、祖父三代都榮受恩惠。
  42. “其感於報”二句:那感激與報答之心,應當怎么樣使之實現呢?
  43. 抑:然而。
  44. 進之:使之學有所進。屯蹶困苦挫折。
  45. 否塞:閉塞不通。屯、否,皆《易》卦名,象徵艱難阻塞,時運不通。鞏之先祖曾致堯為官剛直,多次遭貶,故云。
  46. 顯之:使其平生事跡得到顯揚。
  47. 不出世:不顯露於世,即政治上不遇於時。
  48. 進於庭:意謂拜入您的門下。
  49. 潛遁幽抑:隱逸困頓。
  50. 有望於世:對於世事前途有所期待。
  51. 辱:謙詞,猶言承蒙。
  52. 敢:自言冒昧之詞。
  53. 諭:諭示。舊時上告下的通稱。
  54. 世族之次:指曾氏家族的世系排列。按歐陽修在《與曾鞏論世族書》中,指出曾鞏在陳述家族世系次序排列中,依年代考證有多處不合,故“雖且從所述,皆宜更加考正”。從中可見歐陽修的求實精神。
  55. 敢:豈敢。
  56. 加詳:加以詳細考查。這是曾鞏對歐陽修來信論及曾氏世族一事的表態與回答。
  57. 不宣:不一一細說。舊時書信末尾常用語。

作品譯文

曾鞏叩頭再次拜上,舍人先生:
去年秋天,我派去的人回來,承蒙您賜予書信及為先祖父撰寫墓碑銘。我反覆讀誦,真是感愧交並。
說到銘志之所以能夠著稱後世,是因為它的意義與史傳相接近,但也有與史傳不相同的地方。因為史傳對人的善惡都一一加以記載,而碑銘呢,大概是古代功德卓著、才能操行出眾,志氣道義高尚的人,怕後世人不知道,所以一定要立碑刻銘來顯揚自己,有的置於家廟裡,有的放置在墓穴中,其用意是一樣的。如果那是個惡人,那么有什麼好銘刻的呢?這就是碑銘與史傳不同的地方。銘文的撰寫,為的是使死者沒有什麼可遺憾,生者藉此能表達自己的尊敬之情。行善之人喜歡自己的善行善言流傳後世,就發奮有所建樹;惡人沒有什麼可記,就會感到慚愧和恐懼。至於博學多才、見識通達的人,忠義英烈、節操高尚之士,他們的美善言行,都能一一表現在碑銘里,這就足以成為後人的楷模。銘文警世勸戒的作用,不與史傳相近,那么又與什麼相近呢!
到了世風衰微的時候,為人子孫的,一味地只要褒揚他們死去的親人而不顧事理。所以即使是惡人,都一定要立碑刻銘,用來向後人誇耀。撰寫銘文的人既不能推辭不作,又因為死者子孫的一再請託,如果直書死者的惡行,就人情上過不去,這樣銘文就開始出現不實之辭。後代要想給死者作碑銘者,應當觀察一下作者的為人。如果請託的人不得當,那么他寫的銘文必定會不公正,不正確,就不能流行於世,傳之後代。所以千百年來,儘管上自公卿大夫下至里巷小民死後都有碑銘,但流傳於世的很少。這裡沒有別的原因,正是請託了不適當的人,撰寫的銘文不公正、不正確的緣故。
照這樣說來,怎樣的人才能做到完全公正與正確呢?我說不是道德高尚文章高明的人是做不到的。因為道德高尚的人對於惡人是不會接受請託而撰寫銘文的,對於一般的人也能加以辨別。而人們的品行,有內心善良而事跡不見得好的,有內心奸惡而外表良善的,有善行惡行相差懸殊而很難確指的,有實際大於名望的,有名過其實的。好比用人,如果不是道德高尚的人怎么能辨別清楚而不被迷惑,怎么能議論公允而不徇私情?能不受迷惑,不徇私情,就是公正和實事求是了。但是如果銘文的辭藻不精美,那么依然不能流傳於世,因此就要求他的文章也好。所以說不是道德高尚而又工於文章的人是不能寫碑誌銘文的,難道不是如此嗎?
但是道德高尚而又善作文章的人,雖然有時會同時出現,但也許有時幾十年甚至一二百年才有一個。因此銘文的流傳是如此之難;而遇上理想的作者更是加倍的困難。象先生的道德文章,真正算得上是幾百年中才有的。我先祖的言行高尚,有幸遇上先生為其撰寫公正而又正確的碑銘,它將流傳當代和後世是毫無疑問的。世上的學者,每每閱讀傳記所載古人事跡的時候,看到感人之處,就常常激動得不知不覺地流下了眼淚,何況是死者的子孫呢?又何況是我曾鞏呢?我追懷先祖的德行而想到碑銘所以能傳之後世的原因,就知道先生惠賜一篇碑銘將會恩澤及於我家祖孫三代。這感激與報答之情,我應該怎樣來表示呢?
我又進一步想到象我這樣學識淺薄、才能庸陋的人,先生還提拔鼓勵我,我先祖這樣命途多乖窮愁潦倒而死的人,先生還寫了碑銘來顯揚他,那么世上那些俊偉豪傑、世不經見之士,他們誰不願意拜倒在您的門下?那些潛居山林、窮居退隱之士,他們誰不希望名聲流播於世?好事誰不想做,而做惡事誰不感到羞愧恐懼?當父親、祖父的,誰不想教育好自己的子孫?做子孫的,誰不想使自己的父祖榮耀顯揚?這種種美德,應當全歸於先生。我榮幸地得到了您的恩賜,並且冒昧地向您陳述自己所以感激的道理。來信所論及的我的家族世系,我怎敢不聽從您的教誨而加以研究審核呢?
榮幸之至,書不盡懷,曾鞏再拜上。

寫作背景

這封信作於宋仁宗慶曆七年(1047年)。慶曆六年(1046年)夏,曾鞏奉父親之命,寫信請歐陽修為已故的祖父曾致堯作一篇墓碑銘。當年,歐陽修寫好《尚書戶部郎中贈右諫議大夫曾公神道碑銘》,曾鞏於次年即寫此信致謝。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第一段,文章內容結構上的“起”,敘寫信之由。“去秋人還”,“人還”猶如說“墓志銘收到了”,交代之意,“蒙賜書”及撰“銘”,點明寫信之由,“反覆觀誦”,側面寫出歐文之精采,及作者愛不釋手的情景,“感與慚井”,寫作者對歐陽修的感激與敬佩口慚,弓l申為自愧弗如之意,顯示著敬佩之情。起首賽事二十餘字,共四層意思,簡潔精當,意蘊深長。
第二段,文章內容之“承”。本段承上文“撰銘之謝”展開,敘及撰寫墓志銘的愈義。作者在段首即概括了本段論點:“銘志之著於世,義近於史。”以史作臂,把銘志的憊義淺顯地表達出來。然後,比較銘、史之異同。先言其異:史,實錄善惡之行;銘,只書美善之德,有褒揚美善之義,故人惡則無銘志之撰;此其異。次言銘、史之同:社會作用相同,即替惡勸善的作用相同。“勸”,“勉勵”之意。銘志,對好人是一種鼓勵,美德得到彭顯,流芳後世,死而無憾,活著的人,可以憑藉銘志申達敬意,因此,銘志之撰,使好人,“勇於自立”;銘志,對壞人是二種警誡,一想起死後無善可述,就又愧又怕。這一段以史為臂,藉助銘、史對比展開文章,深刻地闡述了銘志的“替勸之道”。
三、四自然段,文章內容結構之“轉”。前一部分寫的是“古墓銘之美義”;這一部分,寫“今墓銘之惡弊”及糾除弊害的條件。由美而及於惡,由古而及於今,內容是為一“轉”,這一“轉”,其實正是內容的又一縱深發展。
第三段,談今銘“二弊”。首先指出:今銘之惡弊是“不實”。文章從兩個方面剖析了銘不得實的原因:一方面是請銘的人,一心要美譽顯揚他們的親長。於是就不根據事理本來面目撰銘,所以惡人也可以憑虛美夸粗於後世,另一方面是“立言者”,即撰銘之人,受人請託,倘寫惡德,則有悖於人情,所以不得不為溢美之謚。其次,指出今銘之惡弊是“傳者蓋少”,能傳世的銘志很少。上至公卿,下至里巷之十,大家“莫不有銘”,鮮有流傳者於世是何原因,作者一語破的:“托之非人,一修之非公與是”,撰寫墓志銘的人,倘非正直有德之人,撰文亦不公止與正確,一派奉承阿談之詞,就不能行世而傳後了。儘管今銘之惡弊,產生有“請託者”和“立言者”兩方面的原因,但作者從文學家的角度剖析問題,還是重在立言者的責任方面,因此,在文字上,本段就立言者的論述,貫穿全段;而請託者只是數語帶過:這種有詳有略的文字處理,也使“立言者”的論題更加突出。
第四段,承上段“立言者”的論述,這一段特彆強調:立言者的素質是糾除今弊的根本條件。作者提出:“立言者”必須是“畜道德而能文章者”。即是說,立言者一方面要有很高尚的道德修養;一方面,又要很有文采,擅寫文章,第三段曾談及今銘二弊:一是“不實”;一是“不傳”。第四段針對“不實”之弊,提出“畜道德”;針對“不傳”之弊,提出“能文章”;環環相扣,論述層次嚴謹、周密。作者在此段先總提出“畜道德而能文章”的論點。然後再按順序分說“畜道德”與“能文章”。
“畜道德”,言道德修養對於文章識見的影響:一是,德者必不肯受託於惡人行滋美、虛美之撰;二是道德的修養能帶助人區分現象與本質的複雜表現:社會上,有內心善良而行為卻有不端之嫌者;有內心奸詐。外表卻具善良之象者,有其行髻惡懸而難決者;有實大於名者;有名大於實者。事物如此紛紜複雜,唯有德之上才能具有德之識,獨具慧眼,看透本質,不為表像迷惑。做出正確判斷。唯有德之士,才能公正不阿。不殉私情。他們筆下的銘文,才具備“公與是”的標準。
論及“能文章”,曾鞏認為,辭采不美,文章不會流傳於世,只有“文章兼勝”才行二勝,佳妙之謂,“兼勝”,這是文章流傳的條件。最後,又總說:“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作了小結。
這一小段敘述層次是:先總說——次分說——再總說,條理清楚,結構嚴謹。
第五、六兩段,文章內容結構之“合”。從“立言者”之論,歸結至於歐陽舍人之身,盛譽歐陽修“畜道德而能文章”之賢,深謝歐陽修賜銘之德。曾鞏撰此文時,這兩段未始不是文章的“重頭”部分,作為感謝信,作者的感激與頌揚,正是文章的重點,所以文字筆墨也用了許多。但從鑑賞角度看,倒是前幾段更重要。曾鞏意在寫一封感謝信;而如今曾鞏的“墓志銘論”或“立言論”成了重點,因此,後兩段簡單介紹:一是曾鞏盛譽歐陽修“蓄道德”的問題:歐陽修由於一貫堅決支持慶曆新政,且文章鋒芒畢露,如《朋黨論》、《論杜衍范仲淹等罷政事狀》,遂深為保守派嫉恨,製造事端。京城流言四起,諫官錢明逸據此彈勸歐陽修。指責他與甥女關係暖昧。《宋史·歐陽修傳》載:“邪黨益忌修,因其孤甥張氏獄傅致以罪,左遷知制誥、知滁州。”歐陽修身披污名,百口莫辯,曾鞏在《上歐蔡書》中,仗義執言:“乘女子之隙,造非常之謗,而欲加之天下之大賢。不顧四方人議論,不畏夭地鬼神之臨己,公然欺誣,駭天下之耳目。”曾鞏為此可以說是激憤到極點了,至於“廢食與寢”。在這種背景下,曾鞏特別推重歐陽修的道德之賢,認為歐陽修是“數百年而有”的德才兼具之士,這應視為是深有意味的,也是對流言的一種反擊。
另外,曾鞏盛譽歐陽修之“道德文章”,是“數百年而有者”,說的也是實話,蘇軾在《六一居士集序》中說:“歐陽子,今之韓愈也。”韓、歐分別為唐宋兩代文學運動的領袖,推動了兩代古文運動的發展,並給後世留下了深遠的影響。說歐陽修是中國文壇上“數百年而有者”。確實是句實在話,決不能視為一種吹捧。
這篇文章最大的特點行文曲折。此文作為一封感謝信,起首並不言謝字,而是紆迴曲折,慢慢道來。先論及古代撰寫墓志銘的社會意義,在於褒揚美善;進而論及今之墓銘的流弊,即“不實”、“不傳”;在論及流弊時,特別突出了立言人的作用,提出只有立言人“畜道德而能文章”,才能格守“公”與“是”的原則,才能“文章兼勝好,從而傳世;既而,又言“畜道德而能文章”者,世代罕有,文章至此才推出歐陽修來,盛譽歐陽修是“畜道德而能文章行者,是韶所謂數百年而有者”,並深致謝意,這才說到了感謝信的正題。文章由遠及近,從古及今,由慮及實,從泛論而及於歐陽修之身。曲徑通幽,層層遞進,正是這種“紆徐”之筆,把作者的感謝與敬佩,表達得酣暢淋漓。

名家評價

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鈔》卷九十九:“此書紆徐百折,而感慨鳴咽之氣,博大幽深之識,溢於言外。較之蘇長公所謝張公為其父墓銘書特勝。”
儲欣《唐宋十大家全集錄·南豐先生全集錄》卷二:“層次如累丸,相生不絕如抽繭絲,深涵光芒其議論也,溫柔敦厚其情文也。曾文至此,豈後人所能沿襲擬議。”
林雲銘《古文析義》卷十五:“是篇把志與史分別異同,轉入後世之不實,又無傳處,歸到廬陵之道德文章,欣幸一番,感恩一番,碩美一番,見得此銘便足千秋信史,可以警勸,關係非輕,與世人執筆不同。把自己祖父也占了許多地步,是善於闡揚先德者,不特文詞高妙,議論精確也。”
吳楚材、吳調侯《古文觀止》卷十一:“子固感歐公銘其祖父,寄書致謝,多推重歐公之辭。然因銘祖父而推重歐公,則推重歐公,正是歸美祖父。至其文紆徐百折,轉入幽深,在南豐集中,應推為第一。”

作者簡介

曾鞏(1019~1083)北宋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子固。建昌軍南豐(今屬江西)人。嘉佑二年(1057)進士。歷任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實錄檢討官,官至中書舍人。曾鞏出自歐陽修門下,完全接受了歐陽修先道而後文的古文創作主張,而且比歐陽修更著重於道。因此,曾鞏的散文在八大家中是情致和文采都較少的一家。但曾文長於議論,他的政論文,語言質樸,立論精闢,說理曲折盡意,近似歐陽修文。記敘文亦常多議論,如《宜黃縣縣學記》《墨池記》都於記敘中縱談古今。曾鞏亦能詩,今存詩400餘首,以七絕成就較高,但為文所掩,不大受人重視。著作今傳《元豐類稿》50卷,有《四部叢刊》影元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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