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人社局

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性質:政府部門
  • 所屬:宿松縣人民政府
  • 職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人力資源的統一管理,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定全縣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落實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工作;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
(五)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城鄉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農村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的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六)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負責全縣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政策,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政策。
(八)擬定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職業能力建設工作,組織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錄用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的有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獎懲工作;承辦縣政府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任免事宜; 承辦縣獎勵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貫徹落實勞動保護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
(十三)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人事考試。
(十四)組織實施人才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承辦政府間有關人力資源協定、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宿松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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