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縣

宣德縣是古縣名,大業五年(609年)平吐谷渾置。

(1)大業五年(609年)平吐谷渾置,治今青海省共和縣西北石乃亥。為西海郡治。隋末廢。
(2)開泰八年(1919年)置,治今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東北淤泥灘村。為德州治。大定八年(1168年)改名宣寧縣
(3)金大定二十九年改文德縣置,治今河北省宣化縣。為宣德州治。中統四年(1263年)為宣德府治。元初為宣寧府治。明洪武四年(1371年)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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