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統計局

宣威市統計局是宣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威市統計局
  • 直屬單位:宣威市人民政府
工作職責,科室職責,

工作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省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規定下達的統計調查計畫、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體制改革方案,並監督檢查其在各鄉(鎮、街道)、市直各部門、駐宣單位以及轄區內有關單位的貫徹執行情況。
(2)根據國家和省、曲靖市統計局的部署,組織實施重大國情國力的周期性普查、調查和全市性的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統一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全市各鄉(鎮、街道)、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工作。
(3)貫徹執行國家統一的統計標準,組織審批鄉(鎮、街道)、市直各部門、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開展的統計調查方案和統計報表。
(4)蒐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地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學進步等基本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
(5)針對領導關心、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匯集整理提供有關縣(市)域經濟的基本統計資料,並進行分析對比研究,為市委、市政府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提供諮詢建議。
(6)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國民經濟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7)協調國家統計局駐宣威調查隊,指導全市各鄉(鎮、街道)、市直各部門加強統計基礎工作。
(8)負責全市統計人員持證上崗資格的核准、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9)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職責

1、辦公室職責
(1)協調局機關各科(室)工作,處理局機關行政後勤事務。
(2)草擬有關行政檔案,負責信息的蒐集、傳遞與反饋。
(3)負責文稿列印、檔案管理、報刊定購、檔案材料收發等文秘工作。
(4)搞好本單位的人事、工資、年度考核、財務、物品管理使用以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
(5)負責全市統計人員報考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職務及統計上崗培訓、統計職業道德教育等工作。
(6)組織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負責執法監督、檢查和宣傳工作。
(7)協調各科(室)加強統計執法基礎工作,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綜合科職責
(1)負責對全市經濟社會運行情況進行分析、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 。
(2)管理巨觀統計數據,完成國民經濟核算、綜合平衡統計及上報任務,定期整理、編輯統計公報、統計年鑑等綜合性統計資料。
(3)負責綜合統計資料信息的上報和對外諮詢服務。
(4)配合各科(室)做好計算機的程式調試、數據管理傳輸和計算機網路管理工作,搞好計算機的開發利用。
(5)協調指導統計局所轄事業單位做好調查數據的處理及錄入傳輸工作。
(6)協調指導人口普查、經濟普查等各項統計調查業務技術工作。
(7)協調配合各科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及對全市統計專業人員的業務指導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二產業科職責
(1)組織實施工業企業、能源、原材料、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的統計調查制度。
(2)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轄區內上述行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統計數據並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上述行業的統計基礎和統計現代化建設工作。
(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下達的有關二產業(包括企業景氣、重點大中型企業跟蹤等)抽樣調查任務。
(4)協調指導工業、建築業、固定資產投資、經濟普查等與二產業社會經濟有關的統計調查業務技術工作,積極開展統計調研。
(5)負責本科業務範圍內的統計法規宣傳工作、統計執法基礎工作和對違法統計案件的查處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三產業科職責
(1)組織實施交通運輸業、郵電企業、批發零售貿易業 (含國內商業、外貿企業、物資供銷業)、餐飲業、三資企業、旅遊業、科技、服務行業、行政事業、勞動情況、財政、金融、稅務等涉及第三產業的統計調查制度。
(2)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轄區內上述行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包括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城市基本情況統計在內的調查統計數據並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上述行業的統計基礎和統計現代化建設工作。
(3)協調指導交通運輸業、郵電企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三資企業、旅遊業、科技、服務行業、行政事業、經濟普查等與三產業社會經濟有關的統計調查業務技術工作,積極開展統計調研。
(4)負責本科業務範圍內的統計法規宣傳工作、統計執法基礎工作和對違法統計案件的查處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農產品信息中心職責
(1)協調管理各鄉鎮(街道)信息人員,主要負責各鄉鎮(街道)信息員的錄入傳輸技術指導,保證信息的正常上報。
(2)做好市內農產品信息的催報工作。
(3)積極向曲靖市農產品信息中心提供農產品信息。
(4)對全市上報的農產品信息進行跟蹤調查。
(5)完成曲靖市農產品信息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普查中心職責
(1)負責制定全市各項普查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建各項普查辦公室工作。
(3)負責普查人員的抽調和培訓工作。
(4)負責普查資料的蒐集、匯總、上報工作。
(5)指導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普查工作。
(6)對數據資料的質量進行評估,確保普查數據質量。
(7)對普查數據進行開發利用,積極開展統計分析工作。
(8)承擔其它臨時性的抽樣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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