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科技局

根據中共宣威市委第五十七次常委會議研究,宣威市科學技術局為宣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知識產權局牌子。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科技、專利及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組織研究宣威市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並指導全市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發展的領域;協調指導宣威市區域性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3、編制部門預算、決算;管理市級科技“三項費”、本局科學事業費和科技專項業務費;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
4、研究提出宣威市科技體制改革中的問題及對策和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管理體制及技術創新機制,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5、制定並組織實施宣威市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和計畫,管理全市專利等工作;負責科技行政執法,調處智慧財產權糾紛,查處和打擊假冒商標、假冒專利、盜版侵權等違法行為;管理專利文獻,指導協調全市專利文獻的研究和開發利用。
6、制定宣威市各項科技計畫指南、相關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編制年度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
7、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先進適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
8、負責宣威市內科技合作的聯繫、協調,推動與國內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研究提出科技合作的規劃,制定年度合作項目指南,編制年度科技合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9、引進先進科學技術,組織專家對科技項目進行前期研究、論證和評估;建立科技項目儲備庫。
10、協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等;參與宣威市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的培養引進工作。
11、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做好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等管理工作。
12、協調全市科技管理工作;協助抓好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13、加強宣威市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加大高新技術引進力度,提升傳統產業的技術水平。
14、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服務;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有關重大事務的政治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工作。
15、編輯出版學術期刊,開展科技論證、科技培訓、諮詢服務,提出政策建議,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接受委託的技術服務。
16、開展市內外和民間國際科技的交流與合作,促進科技工作為全市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17、承辦宣威市科教領導小組科技辦公室,宣威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制度辦公室,宣威市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宣威市民營科技機構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18、負責承辦市委、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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