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言令式

定言令式及是絕對命令(英categorical imperative;德kategorischerImperative)亦譯“無限命令”、“無條件命令”、“定言令式”、“無待令式”。德國康德用語。與“相對命令”相對。指人的行為所必須遵守的規律。康德認為:個人的行為準則必須成為人們所共同遵守的,但人除受理性支配外,也受感性支配,因而有些行為並不按照人的理性行事,對此必須以命令的形式加以強制。因此提出三條作為絕對命令的道德規律,第一,我一定要這樣行為,使得我能夠去立定意志要我行為的格準成為普遍規律。意思是我這樣做一件事,不僅我這樣做,還要求所有的人都應當這樣做。第二,你需要這樣行為,做到無論是你自己或別的什麼人,你始終把人當成目的,而不把他當成工具。它強調每個人均有其目的,有其人格,不為別人所奴役。第三,個個有理性者的意志都是頒布普遍規律的意志。
強調個性自由,個性解放。康德的絕對命令以道德自律表現人的道德生活不為物質利益與社會條件所決定,而由個人的道德意志決定。康德認為作為絕對命令的道德規律或道德規範排除一切經驗內容,不受任何經驗制約,具有客觀性、普遍性和必然性,適用於一切時代、一切民族和一切人。從判斷形式上看,絕對命令是定言命令,它是絕對無條件的,其目的在行為之內,行為本身就是目的,目的與手段不可分離,它不同於假言命令,是有條件的,其目的與手段是分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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