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保險

定期保險,是指在一定時間內承擔保險標的損失風險的保險。常用於船舶保險。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船舶保險條款第5條規定:“定期保險:期限最長一年。起止時間以保險單上註明的日期為準。保險到期時,如被保險船舶尚在航行中或處於危險中或在避難港或中途港停靠,經被保險人事先通知保險人並按曰比例加付保險費後,本保險繼續負責到船舶抵達目的港為止。”

保險船舶在延長時間內發生全損,需加交6個月保險費。該條規定,在保險到期時,若船舶仍處於海上或處於危難中,則在事先通知保險人,並按月計算比例加繳保費的情況下,保險期限可延長至船舶到達目的港為止。這種保險單在貨物運輸保險中很少使用,一般是在船舶保險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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