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門正眼初版自序

《宗門正眼初版自序》是蕭平實居士於1996年創作的一篇議論文體的序言,正本清源闡述宗門正法。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宗門正眼自序》
  • 創作年代:1996年
  • 作品體裁:議論文體
  • 作者:蕭平實居士
  • 作品出處:《宗門正眼》
  • 作品題材:大乘佛法禪門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宗門正眼初版自序
修般若禪者,若不能一言之下使人開悟明心,即非真悟。世尊說法,觀眾生根器之善者而為明說,一言之下,百萬人天悟無生忍,豈有說不出口之理?但非其人不可說耳。何以故?不許密意為外道盜法者所竊故,不許未具信之佛子聽聞故。若為彼等明說密意,必生疑謗、壞如來法,故不許明說,非無法一言明之。
故佛云:“若與法城作障礙者為是大賊,毀壞法城,盜我密法向外道說。是人常來我所,我與共語示其教法,不說密要。”佛尚不為此等人說密要,何況吾人焉敢違佛旨意?為免宗門正法被不具信佛子及外道盜法者所壞,故不得不隱其密意,藏之於言語機鋒,非無法明說也。
當知一切外道無有能破佛法者。唯有不具信佛子,忽聞真如密意而不能忍者,能破佛法、毀壞法城。是故佛云:“舍利弗,如是因緣如來悉知:我諸弟子以種種門、種種因緣、種種諸見、壞我正法。”
佛告迦葉:“我般涅槃七百歲後,是魔波旬漸當壞亂我之正法。譬如獵師身服法衣,魔王波旬亦復如是作比丘像、比丘尼像、優婆塞像、優婆夷像,亦復化作須陀洹身,乃至化作阿羅漢身及佛色身。魔王以此有漏之形作無漏身,壞我正法。”
故末法佛子不應著相,魔化比丘或優婆塞,非肉眼天眼之所能辨,唯法眼能知。今人不知,每以末學現在家相而未之信,每以月溪法師現出家相而迷信不疑,乃未具道眼所致也。
為有魔化比丘、比丘尼把持部份伽藍,穿如來衣、吃如來食、以如來法毀如來法,致使正信比丘二眾必須速離,不能安住寺院。或于山林割茅結蓬,或於市廛建立精舍,清淨自修。末法佛子大多不知其故,著於名聲表相,舍諸離居淨修比丘二眾,夤緣攀附大名聲大道場,少有宗門正法之可得者。
錯悟之師每喜說言:“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明心開悟非言語之所能說。”此則顯示彼為錯悟或未悟。開悟明心所證之真心“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然不妨妄心依舊並行運作;妄心可以一言一語指陳“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之真心,非無法明說也。
末學多次闡釋此理,未具信之見慢禪子仍未能信,堅執將彼能知之心借修定之法,進入無覺無知之境中,謂為“能所雙亡”,以此為悟,錯解能所雙亡之義。此乃錯將未到地定作為般若禪--智慧,便錯認已臻能所雙亡之境,便生見慢,謗一切人。猶不知此乃未到地定境界入出之法,“境界分段計著生”,意識境界有入有出之法也,以此為悟,乃大妄語也。
是故明心開悟,非無法一語道破,乃至不需言語,便能使人剎時相應,悟明本心。歷代諸祖大多如是,或棒或喝、或鋤田擇菜、或吃飯喝水,一剎那間便得悟去,非以打坐進入定境之無覺知言語謂之為悟。
世尊住世亦曾明說真如密意,言下數億人天夜叉悟無生忍--開悟明心。真悟之人皆能如此,第以吾人非如世尊能觀眾生根器,恐信不具足者聞之謗法,故不可明說。昔年佛說法華,尚有五千退席不信,何況今處末法,去聖日遙,禪子頗多崇古貶今、賤近貴遠、崇拜表相名聲者。信未具足,執見取見而生見慢,不信末學所言,乃可逆料。
末學早年不觀根器而為多人一時明說,有部份人因無參究之過程體驗,後因信不具足,反生疑謗。執能知之心為“我”,不能忍於如來藏之無生,乃改信月溪法師邪法,為我《護法集》所破而不能自圓其說,視為奇恥大辱故,乃以謠言對末學作人身攻擊,其誹謗內容之荒誕不經,簡直匪夷所思,令人膛目結舌。
末學弘法以來,既不收學費,亦不受供養,復隱其本名不求名聞,乃竟著書立說而得罪諸方大老,所為何事?欲維繫宗門正法命脈而已。
吾早期同修中之信不具足者,已因否定真正之如來藏而不能忍於如來藏之本來無生,堅執七轉識境界為我、我所,追求有入有出之意識境界而退失無生忍;如佛預記,絲毫不爽。今諸同修少有枝葉,多屬貞實,能了知七轉識之虛妄,能忍於阿賴耶識之本來無生,故能信解《楞伽經、成唯識論》,殊堪告慰。
既於明說之弊有所體驗,乃改弦易轍,縮小規模,舍大量而求質精,冀宗門正法綿延不絕,能至彌勒世尊降世。然雖如是,仍須勉力摧邪顯正。建立佛子正知正見,乃有此書問世。然疑者恆疑,末學雖於書中多所指陳,必不能使信,皆往世疑根不斷,今生著於表相故也。凡此等人,非此書所能起其信,須俟彌勒世尊降生說法時,彼才得信。故此書之問世,乃為信根慧根淳熟者,非為彼等。
末學作此公案拈提,普於雜誌連載半年,未開頂門眼而自以為悟者,不解密意,故於末學多所誹謗,謂我貢高我慢……等。殊不知公案拈提之摧邪顯正,向來一針見血,無比尖銳,自古風格如是。末法濁世,欲殺禪子見慢,更須如是。此則要憑大慈悲所生之仁心勇氣,及無生忍之無我智慧,才敢為之,世間悟者少有敢能偶一拈提者,何況結集流通得罪當代名宿?何利於己乎?故此公案拈提之問世,乃因慈愍及為護法,非為貶抑諸方。未審諸方老宿有能諒解末學者否?
複次,學人閱此公案拈提,若有“悟者”誹謗否定我所說法者,學人無妨對彼恭敬供養,從彼修學,或三年、或十載,俟彼悟者為汝印證後,即以彼之印證內容,對照《正法眼藏——護法集》及佛說諸唯識——如來藏經典,以及《成唯識論》,若皆能印證契合,乃是真悟。真悟則能具足了知此書公案拈提之密意,亦能“理解”拙著《正法眼藏--護法集》之真義。若彼之印證內容,不能以諸唯識經論印證,不能解知此書公案拈提之密意,即是錯悟,應速捨棄,改弦更張,重新修學,才是智者。
吾諸同修,凡曾歷經參究過程而有體驗者,皆能以《如來藏經、楞伽經、成唯識論》印證,故能忍於如來藏之無生而不退轉。彼諸退轉者,因無參究如來藏之過程體驗,於真正之如來藏不能安忍,乃不信我法,不信《如來藏經、楞伽經、成唯識論》,而落入意識境界,或以一念不生時寂照之靈知心為真如,或以定中能觀能知之心為真如,或以妄想所得之虛空中的勝性、能量、覺知性為真如,或以入定而捨去覺知之心為真如,皆屬錯悟,末學已於《正法眼藏——護法集》中多所破斥。彼等將來設或另立他說,亦皆不出《正法眼藏——護法集》所破斥之範圍,無能超越;必落斷常入出二邊,非中道法。唯如來藏--異熟阿賴耶識非斷非常,明此心者才是證悟,才是中道。唯願禪子索閱拙著余書,細心體會,明辨邪正,方是智者。至於他人加之於末學之人身攻擊,一笑置之可也。
譬如佛陀在世時,外道無有能破其法者,乃設計誣陷世尊,多所中傷,無智者便信受而誹謗世尊,成就大惡業。再如鴦掘魔羅殺害九百九十九人,然無妨得度,成大阿羅漢。此阿羅漢,吾等可不信敬供養乎?三如諸大羅漢斷盡思惑,乃一切人天福田,而仍有瞋慢習氣對人,吾人於彼聖眾仍應恭敬供養,不可因其身口意行習氣而有異心。
今有宣稱已悟之人,於我《正法眼藏——護法集》所說不能印證,深覺顏面有失,生大瞋恚,乃對末學多所中傷,以茲泄憤。彼諸反應,事屬必然,無足為奇。此界眾生剛強難度,世尊尚且不免眾生誹謗,我何人斯?獨能得免?若明此理,何有牽縈?末學於諸中傷謠言,耳聞已多,習以為常,不忤不逆。然諸禪子或有一時不察者,往往落彼情見中,恐障聖道,故於此序先行提醒,才能心平氣和,於此書中探究真實。若能誠心探究,此生或有悟處,亦未可知。
此公案拈提之不同於祖師所作者,一為擷示“錯悟”知見予以分析,二為配合聖言量以資佐證,三則提示開悟非即是佛,僅見道耳。四乃兼示修道次第,以免狂禪生慢,障斷思惑。凡此皆為護持宗門正法,消弭狂禪,落實佛法而作,期能“宗、教”合一,正法永住。仰惟諸方大德、一切善信,體察下情,共護宗門正法。
菩薩戒子 蕭平實 謹序
時惟西元一九九六年隆冬

作者簡介

蕭平實,甲申(1944)年生於台灣中部小鎮農家,世代務農,父祖皆三寶弟子。作者早年游於世務,厭惡迷信。中年歸命三寶,矢志求道,自成念佛功夫。未幾復探驪龍,額下得珠,發明智慧。遂發悲勇,誓願度眾,護正法眼,創辦台北市佛教正覺同修會、佛教正覺講堂。著有《無相念佛》等書問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