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時期教育制度

宋朝時期教育制度

宋繼五代十國,面臨頻繁的農民起義和遼、西夏、金等少數民族的武力脅逼,現實嚴峻地提出如何維護、延續封建統治的問題,因而在學術領域內一度呈現出相對的活躍局面,先後形成以范仲淹為首的改革派、以王安石為首的新學派、以陳亮、葉適為首的事功學派、以程顥、程頤、朱熹為代表的理學派、以陸九淵為首的心學派。

各個學派在政治上一致要求加強中央集權,而在治術上則有分歧。這一特點,明顯地反映在各學派的教育思想體系之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朝時期教育制度
  • 時代:宋朝
  • 代表人物:范仲淹、王安石、朱熹、陳亮等
  • 代表書院:嶽麓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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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發展

慕各學派都強調人才的巨大政治作用。王安石把培養人才視為變法的先決條件,他說“法不能以自行”。他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就是一篇完整的古典人才學著作。各學派都反對國家注重科舉忽視學校教育的傾向,要求整頓、改革中央官學,發展地方學校,培養人才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對於培養什麼樣的人才,怎樣培養人才,各個學派的見解又是不同的。
范仲淹、王安石以及陳亮、葉適等是封建德才的並重論者。他們強調人才的封建德性的修養,又重視各種實際的治國、理財、將兵才能的訓練,要求文武兼備,經史律令兼知。凡“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的知識都應是學校的教學內容。從而達到加強各級封建吏治的目的。理學家、心學家則片面重視人才的封建綱常名教的道德素養,輕視各種有實用價值的學問,諸如軍事、律令、農藝等知識技藝。二程、朱熹提出學校的根本任務是教人“明天理, 滅人慾”。
由於程朱理學派的教育思想更符合地主階級的統治需要南宋末年以後成為封建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教育思想。但理學家對教育問題曾作過多方面的探究從而豐富了古代教育理論。教 北宋唯物主義教育家張載繼王充試圖以物質性的“氣” 解釋人性善惡智愚差別的生理原因, 首次提出“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的命題,把人性區分為二。北宋理學家程顥、程頤、南宋理學家朱熹按照其客觀唯心主義哲學思想,改造並發揮了張載的人性觀點,他們賦予仁、義、禮、智、信等封建道德觀念以“天理”的形式,“天理”則被認為是獨立的客觀實在。
“天地之性”,即是“天理”在人心中的體現。“氣質之性”是人稟受於“氣”而形成,即人的“血氣之身”,是“天命之性” 的 “安頓處”。“天命之性”是至善的;而“氣質之性”的善惡, 取決於人出生時所稟氣的清濁、純駁與厚薄。先天稟氣清、純、厚的人,其“氣質之性與“天地之性”是統一的,不僅道德完善而且睿智這便是仁且智的聖人。而在現實社會中,理學家認為天生聖人幾乎不存在,凡人的“氣質之性”都有不同程度的濁、駁以及偏、薄,不僅顯示出智愚差別,而且一旦接觸物質世界,便會萌發“人慾之私”,將“天理”遮掩,淪為道德有缺陷的人。但經過讀聖賢書、修身,氣質可變,愚而可智,人慾可去聖人可學而致。這種立論是顛倒了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的關係,出於維護封建綱常的需要。但是,理學家從這個基本點出發,論證了人人均有接受教育的先天善質。先天稟受的氣質,可以借後天的教育發生變化。這不僅突破了漢唐以來形成的“性三品”說的階級界限,與兩宋以後教育社會性的擴大趨勢相適應,而且觸及到人的生理稟賦的研究,是對古代教育理論的一種深化。論 理學家強調教育目的是培養人,即具有完善的封建道德修養的人。
具體的要求,反映在朱熹擬訂的《白鹿洞書院學規》中。為了有效地培養人,他們探討了國小和大學的教育任務及其銜接問題。朱熹在中國教育史上首次把國小和大學(即兒童和青少年教育)作為一個統一的教育過程來考慮。他提出國小教育的基本任務是向兒童灌輸道德觀念和訓練封建道德行為習慣,而以後者為重點。大學的基本任務是“格物致知”,即“即物窮理”,使其在國小養成的道德習慣提到道德信念的高度來執守。他們批評把應在國小階段完成的任務,留待大學去做。理學家們關於道德教育過程的見解,是帶有一些辯證因素的,也是對古代道德教育理論的一種發展。
理學家依據他們的“知先於行”、“行重於知”的知行觀點,援用並改造《中庸》的“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一語作為大學的教學次序即教育過程。這一教學過程的基本特徵是重知,但要求道德義理知識的傳授、學習和道德實踐有機統一。根據這個“教學次序”,理學家進而就如何讀書明理,進行德性修養問題作了總結。“朱子讀書法”及其“主敬”的修養論,曾在教育理論領域內統治了領域餘年,為封建統治者培養順從的臣民服務。
但其中尚有不少正確的讀書與修養經驗的概括,涉及到注意、思維、感情、意志、操守等心理品質以及道德的自我評價等問題的論述,是中國古代教育史中有價值的歷史遺產。有 許多理學家重視國小、大學教育用書的編輯和研究,他們突破了盛行於漢唐時期的煩瑣的傳注經學,注重精選教材。程顥、程頤從眾多的儒家經典中,選出《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作為教學的基本用書。
朱熹對上述四種書又重新加以注釋稱《四書集注》。此外,他又編寫了《童蒙須知》、《國小》,和呂伯恭合編《近思錄》。朱熹自述《國小》為兒童提供了“做人的樣子”,是國小階段的基本用書;《近思錄》是摘編宋代理學家的言論彙編而成是一本理學的通俗讀物便於青少年“得其門而入”,其特點是“要切”。《四書集注》除發揮理學家思想外,力求注釋簡練、遣辭精確。宋代理學家悉心編著了自童蒙教育到青年教育,從國小到大學彼此銜接的一套教學用書。宋以後,這套教學用書成為法定的學校教科書傳播了封建綱常名教思想嚴重地禁錮了封建士人的思想;但體現在編輯思想中,諸如選材的少而精,用語的貼切、簡潔等原則,均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

發展演變

中央官學

宋在國子監下設定教授經學的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廣文館及辟雍存在時間短暫),傳授各種專門知識和技藝的武學、律學、醫學、算學、書學、畫學。遼在國子監下曾置上京、中京、東京、西京、南京五國子學。金國和元代仿宋在國子監轄下除設立國子學外,還建置以本民族語言進行教學的學校,如女真國子學,蒙古國子學等,亦分別稱國子監。其目的在於保存和發展本民族的語言文字,保持本民族的性格特徵與傳統。

特點

封建社會後期中央官學的發展,具有如下特點:
①思想統治癒益強化。“存天理滅人慾”的理學教育思想,到南宋末年以後,更獲得正宗地位。元代開始,朱熹注的《四書集注》被御定為基本教材。
②等級限制逐步消失。宋代國子學與太學的等級限制已趨寬鬆。元、清是中國境內少數民族所建立的統一政權,統治以漢人為主體的國家,故學校的民族界限極森嚴。少數民族生員在學的待遇與出仕,均優於漢族國子監生。但就同一民族的學生而言,等級限制逐步趨向消失。
③太學教學組織形式的不斷發展。宋皇祐、嘉祐年間,太學中推行胡瑗的“分齋教學”(又稱“蘇湖教學法”)。其特點是經義與實學並重,因材施教與學友互相切磋相結合。宋熙寧、元豐期間,推行王安石創立的“三舍法”,即在太學中分置外舍、內舍與上舍,建立了一套品德與學業兼顧、平時考查與升舍考試並重的升舍及詮選制度,試圖將國家選拔人才與培養人才統一於學校。元延佑期間,繼 “三舍法” 建太學六齋,分上、中、下三等,每等各二齋,東西相向。三等之間,始有確切的程度區分。漢人升入上兩齋,蒙古及色目人進入中兩齋,實行積分制。明、清因之。明國子監首創監生“歷事”制度,即監生實習制度,時間1~年不等。。

地方官學

仍照唐制按地方行政區域建學。宋地方行政分路、州(府、軍、監)及縣三級,州以下設定教授儒經的學校。遼、金仿宋建有府學、州學及縣學。元地方行政分路、府、州、縣四級。各級均設定教授四書五經的儒學,內附設國小。

特點

宋的地方教育比漢、唐發達,其特點如下:如
①設立專管地方教育的行政長官。宋熙寧四年(1071)始設諸路學官。宋崇寧二年?11,諸路設提舉學事司。
②國家頒置學田作為地方學校的固定經費。宋天聖元年(1023)第一次賜兗州學田。宋熙寧四年田。宋詔諸州“給田十頃贍士”。凡地方官學均有相應的定額學田,田租收支由學校經理。
③注意發展地方科技教育和武學教育。兩宋繼唐在地方設立醫學。
⑤形成了較完善的學校管理制度。宋以後分別建立了府、州、縣、社各類學校的建制與廩養制度(規定教官名稱、職責以及學生人數和待遇),教學制度,考試制度,獎懲制度,以及向中央國子監輸送監生的貢士制度等,頗為詳備(見中國古代地方官學)。
總之,中國封建後期官學,就建制而言,從中央到地方,堪稱完備。但其在培養人才方面所發揮的作用則視各個朝代各個皇帝的政治統治力量強弱而轉移。而地方官學的興衰,則更與州、縣守令對待教育的態度直接相關。宋熙寧、元豐時期,明洪武、永樂時期,太學、國子監頗具特色。北宋胡瑗受聘蘇州、湖州府教授,所創造的“蘇湖教學法”,在中國古代教育史上尤為著名。一般說,歷代多數帝王熱衷於科舉取士,而忽視培養人才的學校,尤其在每一朝代後期,學校徒有形式,僅為生員取得應科舉考試的一種資格而已。宋以後,怎樣處理科舉取才與學校育才的關係,一直是封建政論家和教育家所爭論的重要課題。

書院建立

書院名稱始於唐代,原為藏書與修書之所。南唐升元四年 (940)建立的廬山白鹿洞國庠,是含有教育性質的書院之始。北宋初年,著名書院有四:石鼓書院、白鹿洞書院、應天府書院與嶽麓書院(據《文獻通考學校考》)。南宋書院興盛,著名的亦有四:白鹿洞書院、嶽麓書院、麗澤書院與象山書院。四大書院或是私人設定,或是地方郡守修建,均不納於官學系統之中,是南宋著名理學家、心學家講學的地方,是每一學派的學術基地。南宋書院重開自由講學之風,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教學風格而明顯區別於官學。
於宋代書院的教學 學生入官學要受籍貫限制,而書院沒有這一約束,學生可以越出本籍自由擇師,所以中國古代教育史上頗多弟子負笈輾轉千里求師的佳話。書院允許學生中途轉換教師。師德高尚的教師還主動向弟子推薦比自己高明的教師。師生感情甚篤。
書院教育重在陶冶人的品格。四大書院是以理學家及心學家的教育思想為指導,他們一致反對以追逐科舉及第為直接目標的學校教育和社會風氣,強調教育的首要任務在培養人的封建德性。大師以“人師”自律,弟子以“正其誼不謀其利”的“醇儒”自策。書院教學採取自學、共同講習和教師指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而以自學為基礎。書院提供充分的書籍條件。教師十分注意對學生進行讀書和研究學問方法的指導。
四大書院的大師都對讀書方法作過總結,而尤以“朱熹讀書法”最著名。教師指導主要採用答疑方式。宋代問世的“語錄”,多半是師生之間質疑或解答問題的記錄,是研究各個學派思想的重要資料。間亦講學,事先均備有“講義”。書院倡導學生、師生、師友之間開展學術爭辯,學術上的爭論並不影響彼此情誼。各書院均擬有《學規》。
《學規》中詳細闡明該書院的教育目的、教學內容以及學習方法等等,是研究書院的基本資料。其中以朱熹的《白鹿洞書院學規》影響最大。淶 書院與官學的根本不同之點,即在自由講學。自由講學為封建專制主義所不容。南宋以後書院的興廢,直接受當時政治形勢所左右。

蒙學的發展

概況

宋官學系統中都曾置有國小或社學,對兒童進行啟蒙教育。但官立國小,興廢無常,實際上承擔教育兒童的教育組織,則是私人設立的學塾。學塾在明清時期遍及城鄉。其種類有:坐館或教館(地主士紳豪富聘請教師在家進行教學);家塾或私塾(教師在自己住所設學教學);義學或義塾(地方或個人出錢資助設立的國小,招收貧寒子弟入學學習,帶有慈善事業的性質)。在明、清這一時期的學塾,與前一時期封建社會的國小相比,已較定型。

影響

在童蒙教育中,宋代理學家關於國小教育的主張發生著廣泛的影響。這一時期有關兒童道德教育的著作甚多,如宋呂本中的《童蒙訓》袁采的《袁氏世范》呂祖謙的《少儀外傳》,朱熹的《國小》、《童蒙須知》。凡著名教育家大都研究兒童的道德教育問題。

意義

蒙學的發展,形成了相對穩定的教學內容和教學程式。學塾中主要進行讀書、習字以及作文三方面的教學,是為進入官學、書院以及應科舉考試作基礎準備。而每一方面的教學,又都建立了一定的次序。如讀書首先進行集中識字。待兒童熟記千餘字後,進入讀《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和“四書”。這階段兒童主要用力在跟讀、熟讀和背誦。在此基礎上,教師進行講書,著重闡述書中的封建政治思想和倫理原則。習字的次序,則是先由教師把著手寫而後描紅再進入臨帖書寫。作文之先,必練習作對。學塾中實行個別指導,教學進度視學生的接受能力而異。一般說,都遵循由易及難的原則,前一步的學習為後一步的學習鋪墊基礎。教學中尤重視溫故,教師有計畫有步驟地組織指導學生複習舊課和新課。托
蒙學的發展使蒙學課本漸趨向多樣化與系統化。宋代著名的大學問家、教育家都以極其認真的態度,親自編著童蒙教學用書。嗣後,隨著學塾的發展,童蒙課本種類愈益增多。計有:兒童道德教育讀本,如《童蒙須知》、《國小》等。識字課本,繼《千字文》有《性理字訓》、《百家姓》、《三字經》以及各種實用雜字。約在南宋末(13世紀)已出現圖文對照的識字課本。經學課本,有朱熹注《四書集注》等。文學讀本,有《千家詩》、《神童詩》、《唐宋八大家文》、《古文觀止》等。史學課本,有各種形式的《蒙求》。習字課本,有描紅本及名家字帖。由於學塾中教學用書的配套體系化,因而積累了編寫童蒙讀物的豐富經驗,這在當代也有一定的借鑑價值。

古代中央官學

中國封建朝廷直接舉辦和管轄的、旨在培養各種統治人才的學校系統。一般說,封建國家的中央官學,在漢朝正式創辦。魏晉南北朝時期政局紛亂,官學時興時廢,及至唐朝,中央官學繁盛,制度完備,南宋以後逐漸走下坡路。到了封建社會後期,中央官學逐步衰敗實際上成為科舉制度的附庸,名存實亡。清朝末年,它就完全被學堂和學校所代替。中央官學的產生和發展,是同中國封建社會政治經濟相適應、並為之服務的。根據中央官學各自所定的文化程度、教育對象和教學內容的不同,可將整箇中國封建社會的中央官學,主要分為最高學府、專科學校和貴族學校三大類。學 中國古代的最高學府 太學和國子監是中國封建國家的最高學府,是封建王朝培養人才的主要場所。太學和國子監在辦學育才、繁榮學術、發展中國古代文化科學方面,都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在中國和世界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上 歷代太學、國子監都注重考試。但考試形式方法不盡相同。漢代太學為了培育“賢士”、“英俊”,“數考問以盡其材”。漢初定“歲試”“一歲輒課”定後實行二歲一試(之制。考試方法有口試、,策試、(“特重章句師法”)和“設科射策”(“射策者,謂為問難疑義書之於策量其大小署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顯,有欲射者,隨其所取而釋之以知優劣。”此法近似現代的抽籤命題、自行解答的考試方法。到了東漢桓帝時取消了甲乙科改為上中下三等,每等規定錄取名額和授官的名義。桓帝永壽二年永壽二更定課試之法,每兩年考一次,不限錄取名額,以通經多寡授以不同的官職。這種注重課試、以試取士的做法,打破了世卿世祿、任人唯親的制度⑷對於選拔封建賢德之才貧具有積極的意義。兩千年前的漢初賢就創造出太學課試的經驗在當時世界教育史上也是罕見的。以後唐朝中央官學的旬試 、歲試、畢業試;宋代太學的三舍試法法明清國子監一年積滿八分為合格的積分試法八都可看成是漢朝太學課試方法的繼承和發展。  太學、國子監強調自修、自由研究學術。特別是在太學生日益眾多的漢朝更是如此。漢代太學生由50人發展到展萬餘人,但博士甚少。教學除了採取大班上課形式“至一師能教千萬人必由高足弟子傳授”之外,還特彆強調自修引導學生在課餘自由研究探討學術。藏焉修焉,息焉游焉”,正是當時太學自由修業、探究學術的生動寫照。以後歷代太學、國子監都不同程度地繼承和發揚漢代太學這一優良傳統,並培養出許多大學問家。啻 中國古代的專科學校 如東漢末創立的鴻都門學;南朝的史學、文學、儒學和玄學;唐宋明三代分別創辦的書學、算學、律學、醫學、畫學、武學等,都是屬於培養某種專業人才的專科學校。它們的教師、教材、教法、生徒及管理制度等都有比較完備的規定(見中國古代專科學校)。此外,還有兩種專門研究神學、玄學的唐代咒禁學、崇玄學,是屬於特殊的專科學校。咒禁學習“除妖術”,以咒禁驅邪,迷信神仙方士。此類荒誕邪說,過去為私人宣講,唐朝政府正式設科教學,並設博士一人,教授生徒。唐朝統治者十分重視玄學。因為唐代皇家姓李氏,自附會老子李耳之後,認李耳為始祖,因而對老子的玄學特別推崇。高宗儀鳳三年,詔定老子的《道德經》為上經,令天下貢舉人皆須兼通。玄宗開元二十九年詔立崇玄學兩京置博士、助教各一員學生百人,專習老子、莊子、文子、列子。天寶二年,改崇玄學為崇賢館,博士升為學士,助教升為直學士。
中國古代的貴族學校 如東漢的四姓小侯學,唐朝的弘文館、崇文館宋代的宗學、諸王宮學及內國小明朝的宗學,清代的旗學、宗學,都是屬於這一類型。庖 宋朝的宗學是專為皇族子孫開設的貴族學校。此學在宋初由諸王附設在王宮裡面,屬私立性質,由王室聘請儒師教8~?4歲的皇族兒童。每日誦習童個生字。宋徽宗崇寧三年,分別在南京、西京設立兩敦宗院,置大國小教授人,專教皇族子弟,稱為“宗學”,並改私立為公立。大觀三年,在宗學畢業的生徒共有的人。皇帝對這些畢業生甚為優待,特許不經考試,便可賜第授官。宋高宗紹興十四年,又於臨安設立宗學,專教南宮北宅之子孫,後來隸屬於宗正寺,規定生徒百名,其中大學生笱名,小學生名,職事各賂名。置博士、學諭掌管教務。同宗學情形相似的諸王宮學、內國小,也是貴胄子弟學校。
此外,宋朝中央政府在京都設立的普通國立國小也屬於中央官學範圍內。
中國古代中央官學的特點 ①不僅具有階級性,而且具有明顯的等級性。一般來說,只有地主階級子弟才能入中央官學讀書。國子監生的身份資格要比太學生的身份資格高一些。胄子、“貴遊子弟”才有資格入國子監就讀,而一般中小地主的子弟只能在太學讀書。這種統治階級內部入學對象上“殊其士庶,異其貴賤”的等級差異,正是地主階級士庶兩個階層政治經濟鬥爭在教育上的反映,說明了封建社會中央官學的等級差別是十分明顯的。而歷代貴族學校的開設更充分證明了這一點。②中央官學的辦學宗旨是培養各種封建統治人才,以供朝廷之用。封建朝廷辦太學,是為了培養封建社會地主階級的“賢士”、“英俊”,進而教化於民,以維護封建統治。他們置國子監的目的,是為了把國子生徒培養成為能“安邦定國”的“文武之才”和封建皇帝的“忠臣清官”。③封建朝廷設定了專門教育行政機關和教育長官來管轄中央官學。如唐、宋、元、明、清各朝均設國子監和國子祭酒這些教育行政機關和教育長官,來管理太學、國子學、部分貴族學校及部分專科學校;唐宋分設太醫署(局)管理醫學;宋設太史局、翰林書藝局、翰林圖畫局分別管轄算學、書學及畫學。④中央官學的教學內容以儒家經籍為主一般以五經、“四書”為主要教材。⑤中央官學的學校制度比較完備,形式多樣名目繁多,但以太學、國子監以及其他高等學府、各種專科學校為封建國家培養人才的主要場所。他們在培育各種優秀人才、承繼中國古代文化遺產、繁榮科學、學術事業等方面,曾經起過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們在促進中國與亞歐諸國文化交流、加強古代中國與各國人民友誼方面,也曾起了積極的作用。

專科學校

概況

宋初依唐制置律學博士,掌授法律。神宗時銳意改革舊制。有鑒於當官的沒學過法,典獄者未習過獄,所習非所學之積弊,十分重視培養有法律知識和執法能力的人才,於熙寧六年(1073)下詔在國子監設律學。置教授 4人,凡命官、舉人皆得入學,各處一齋。舉人得命官 2人保任,先入學聽讀,而後補試,入學考試分斷案、律令兩類,習斷案的,試案一道,每道敘列刑名五事或七事;習律令的,試大義五道。學生在校學習斷案、律令、古今刑書和新頒條令。凡朝廷所頒條令,刑部立即送學。每月公試1次,私試3次,略如補試法。學生畢業後,經過新科明法的科舉考試,進入仕途。

醫學

中國古代培養醫藥人才的高等專科學校。中央醫學內部有明確的學科,即醫、針、按摩和咒禁四科。醫科又詳分體療、瘡腫、少小、耳目口齒、角法(拔火罐等療法)五科。設博士1人醫學助教人醫師1人,學生生人。以《本草》、《甲乙經》、《脈經》為基本學習內容。體療科學習堵年;瘡腫科與少小科學習年耳目口齒科與角法科學習年。針科設博士人助教人,針師師人,學生生人。學習《素問》、《黃帝針經》、《明堂脈訣》、《神針》等,使學生掌握人體經脈孔穴之道,辨別浮沉澀滑之候,以針灸手術治療疾病。當時針的種類已經很多有鑱針、圓針、專門研究人體內部各種疾病。學習訊息導引之法,治療風寒暑濕饑飽勞逸及損傷折跌等病,此外也兼習骨科。咒禁科設博士人咒禁師科人,學生生人,學習使用咒禁迷信手段,驅逐邪惡病痛。學生膳食均由學校供給。考試制度極為嚴格,每月終由本科博士考,每季由太醫令丞考,每年終由太常丞總試。學習期滿並通過畢業考試的學生,待遇與國子監所轄學生相同。此外,還有獸醫學,附設於太僕寺,教授治療牲畜疾病的知識和技術,考試合格者,補為獸醫。藥學與藥園設在一處,教學生識別各種藥物,掌握藥材的種植、收采、貯存、製造等技術,教學與勞動相結合。 宋代醫學設定較早,中間變化很多。宋初隸太常寺,神宗時改隸提舉判局,徽宗崇寧年間(1102~?106歸入國子監,大觀四年四年(1併入太醫局。南宋孝宗時,廢太醫局留醫學科,光宗時又恢復太醫局。宋代醫學分方脈科、針科、瘍科三科目。細分為大方脈(內科)、眼科、口齒咽喉科、風科、瘡腫兼折傷科、產科、小方脈(兒科)等。教授由翰林醫官、上等學生及在外良醫擔任。學生共啤⒋人規模比唐代有所擴大。學習內容方脈科教材以《素問》、《難經》、《脈經》為大經。以《巢氏病源論》、《龍樹論》、《千金翼方》為小經。此外各科另加該科的專著如大方脈加學《傷寒論》等。針、瘍兩科去《脈經》,增三部針灸經。宋時,曾修訂《新修本草》;《素問》等醫學名著也有新的注本和校訂本,這些也是醫學的學習用書。宋太宗時,編輯了《太平聖惠方》;後來據此書選編了《聖惠選方》作為教材。宋代醫學為了進行直觀教學,採用圖解、教具,如《仲景三十六種脈法圖》、“針灸銅人”等。還仿唐制,開闢藥園。學生畢業考試分三場:第一場為普通考試,問三經大義五道,三科皆得受試;第二場方脈科試脈證運氣大義各二道;針、瘍二科試小經、大經各三道;第三場按各科性質,分別假定治病法三道。學生畢業後,或參加科舉,或直接授職成績最佳者成為高尚醫藥師,其餘或任本學博士正錄,或委為外府、州醫學教授。州

武學

中國古代培養軍事人才的高等專科學校。最早創置於北宋仁宗慶曆三年!W,不久即廢。神宗時王安石針對當時教育文武異事,培養出來的人只能治人事而不知武事的弊害力主士之所學應文武並重不論其才之大小,都要學習武事。不僅把武學列為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主要內容,而且要嚴其選、高其選。熙寧五年其選。,樞密院上言請復武學。神宗同意王安石的主張,下詔建武學於武成王廟,由兵部尚書韓縝掌管學務。選文武官知兵者為教授,學生限額限額人,入學資格有小臣、門蔭子弟及庶民,學校供給食宿。學習諸家兵法、弓矢騎射等術,歷代用兵成敗的經驗教訓,前世忠義之節足以為訓者等等。有願意學習操練陣隊的,量給兵伍,任其演習。學習期限Q年,期滿考試及格者授與官職,不及格者留學吡年再試。1
北宋末年徽宗崇寧年間,還曾令地方諸州設定武學。主考選州貢法,仿儒學制,宣和二年(1120)罷廢。稀 南宋時期,武學為歷代皇帝所重視,南渡後高宗紹興十六年(1146),重視武學,置弟子員百人。高宗趙構還提出“習兵馬稍知書則不負教養”的主張。紹興二十六年。紹興,詔武學博士Р員,以文臣有出身或通過武舉高選的人充任。並置學諭高員,由武舉人擔任。學生H巍人,分外捨生?人,內捨生?人,上捨生?人。越年,規定武學學例與國子監同。淳熙五年蹺迥?置武學國子員。寧宗慶元五年子員。,詔諸路、州學置武士齋,選官按其武藝。宋代武學興盛,與外敵入侵的危亡處境有關,也與其重視武舉的考試制度分不開,王安石文武並重的教育思想也不無影響。

算學

北宋元豐七年(1084),刊“算經十書”於秘書省供學生學習。其中《孫子》、《五曹》、《緝古》、《海島》系趙彥若校定。宋徽宗崇寧三年?11,設定算學,隸太史局。入學分命官、庶人兩種。學生官、人,較唐代規模大。教學內容與唐制無多大變化。以《九章》、《周髀》及假設疑數為算問仍兼《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算法並歷算、三式,天文書等為本科。本科之外,還要占一小經或一大經。畢業考試及待遇,均與太學同。?

地方官學

宋代地方行政區劃為路、州(府、軍、監)、縣三級。每一路管轄若干州或若干府、軍、監;每一州(府、軍、監)各管轄若干縣。州治常設,府、軍、監則為特殊設定。但地方官學只有州(府、軍、監)學和縣學兩級。宋代地方官學於仁宗慶曆四年(1044)開始設立,詔諸州府軍監立學,學者 200人以上允許設定縣學。徽宗崇寧元年(1120)撤銷限制,所有州縣一律置學。學生名額沒有詳細規定,只在崇寧三年(1104)明確:“增縣學子弟員,大縣50人、中縣40人、小縣30人”。各學教官稱教授,州學2人、縣學1人。教授之選,初由本路使者選派屬員或聘請地方的宿學名儒充當。熙寧六年(1073),詔諸路學官委中書門下選差。權力歸於朝廷,由於遴選嚴格,至神宗元豐元年(1078),州府學官只有53員,諸路唯大郡有設,軍監未盡置。哲宗元祐元年(1086),詔齊、廬、宿、常等州各置教授 1員,自此列郡各置教官。州縣地方學校的教學內容為“以經術行義訓導諸生,掌其課試之事,而糾正不如規者”。與漢唐以來的地方儒學別無二致。宋代地方官學在學校管理方面有其特點,表現在:①設定主管地方教育的行政官員。置各路提舉學事司,掌一路州縣學政,每年前往各州縣巡視一次,考查教師之優劣及學生的勤惰。南宋或設專員或由明文規定地方長官兼任提舉學事。②實行“三舍法”。三舍法本系王安石熙寧變法改革太學的措施,決定太學為上舍、內舍、外舍,在一定年制及條件下,外捨生得升入內舍;內捨生得升入上舍。最後經過考試分別規定其出身並授以官職。哲宗元符二年(1099)通令諸州行“三舍法”,考選、升補,悉如太學。崇寧元年(1102)規定由縣學生選考升入州學,由州學生可貢入太學,每年許上舍1人,內舍2人。③劃撥學田,保障經費。仁宗即位初即詔賜兗州學田。神宗熙寧四年(1071)詔諸州給田10頃以贍士。宋代地方官學發達,還表現在地方官員重視興學,宋人文集裡常有州縣建學的碑記,范仲淹甚至在自家宅基地興建蘇州州學,可見地方興學之盛。同時有若干地區的少數民族紛紛請建番學。此一時期開始,有鄰國遣士到中國地方官學學習的記載。

中國古代書院

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教育組織和學術研究機構。一般為著名學者私人創建或主持的高等學府。從唐中葉至清末,它對中國古代教育、學術的發展和人才的培養,都產生過重要的影響。
書院的名稱始於唐代,最初是官方修書、校書和藏書的場所,如麗正修書院後改名為集賢殿書院建於唐玄宗開元十一年唐玄宗,書院主管人員的職責是“掌刊輯古今之經籍以辨明邦國之大典而備顧問應對應兼作皇帝的侍讀,“以質史籍疑義”。此外,唐代有些私人讀書講學之所,也稱為書院,如:皇寮書院,在江西吉水縣,唐通判劉慶霖建以講學;松州書院,在福建漳州府,唐陳珦與士“講學處;義門書院,在江西德安縣,唐義門陳袞即居左建立聚書千卷以資學者,子弟弱冠皆令就學梧桐書院在江西奉新縣莧唐羅靜、羅簡講學之處。? 書院盛於宋初。唐末五代時期,由於連年戰亂,官學廢弛,教育事業多賴私人講學維持,宋初的統治者仍在忙于軍事征討,無暇顧及興學設教,於是私人講學的書院遂得以進一步發展,形成影響極大、特點突出的教育組織。宋呂祖謙在《白鹿洞書院記》中說:“國初斯民,新脫五季鋒鏑之厄,學者尚寡。海內向平,文風日起,儒生往往依山林,即閒曠以講授,大率多至數十百人。嵩陽、嶽麓、睢陽及是洞為尤著,天下所謂四書院者也。”宋初最著名的書院,除公認的白鹿洞、嶽麓、睢陽(應天府)、嵩陽之外,還有茅山、石鼓等。這些書院一般是由私人隱居讀書發展為置田建屋,聚書收徒,從事講學活動;設定地點多在山林僻靜處,後世認為這是受了佛教禪林精舍的影響。
北宋時期書院曾一度衰落,這是由於統治者為了更直接地控制教育,一方面大力興辦官學,一方面推重科舉。讀書士子就學門路增多,而且非經科舉,難得入仕之途,因而不願長守山林對書院失去了興趣,以至“書院至崇寧末乃盡廢”。然而北宋的官學很快變成科舉的附庸日漸腐敗因此南宋時期興辦書院之風再起。南宋書院發達同理學的盛行有密切關係。書院成為研究和傳播理學的重要基地。朱熹對南宋書院的復興起了重要的作用,並對後世書院的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他在淳熙六年羈痰撓守南康軍時在廬山發現白鹿洞書院故址1申請興復,於次年告成。朱熹為書院確定了條規,對書院的宗旨,為學之序以及修身、處事、接物之要作了系統而詳細的規定,名曰《白鹿洞書院學規》,後世書院大都仿此辦理,對中國封建社會教育事業的發展也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
宋初,朝廷大力利用科舉選拔人才,而忽視培養人才的學校。宋仁宗時的范仲淹,宋神宗時的王安石,先後嚴厲批評這種只取才不養人的錯誤作法,如同農夫只坐等收穫而不事耕耘一樣愚蠢,終於導致人才的枯竭。范仲淹認為,擇賢固然重要,但擇而不教,久則乏人,賢將不繼,所以教是第一,擇尚其次。主張必嚴科舉方能得才,必敦教育方有才可得。王安石認為,科舉僅以強記博誦取人,學校費了許多光陰,專門去做科舉考試的預備工夫,而不教以天下國家實用之事,及第之後,所學完全無用。為了扭轉社會重科舉輕學校的風氣,他強調要發揮學校在培養人才中的積極作用。他建議逐步使取才與養才統一於學校,即凡在中央官學學習的學生,通過了學校的考試,不必再經由科舉而直接授官。把取士納入養士之中,即把選拔人才的職能部分地賦予學校與學校教育工作緊密結合,既充分發揮了學校培養人才的積極作用,又提高了學校的社會地位。范仲淹和王安石的改革,都被因循守舊勢力所挫敗。

宋朝著名書院

嶽麓書院

在嶽麓山東面山下,為我國古代四大書院之冠。始建於宋太祖開寶九年(公元976年),潭州太守朱洞採納劉*的建議,由官府捐資興建。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宋真宗召見山長周式,並賜書“嶽麓書院”四字門額。宋室南遷後,書院於高宗紹興元年(公元1165年)湖南安撫史劉珙重建。宋代著名理學大師朱熹、張栻二人主持講學期間,是嶽麓書院全盛時期,學生達1000人。當時有民謠“道林三百眾,書院一千徒”。並且稱書院為“瀟湘洙泗”,將它與孔子在家講學的地方並稱。恭帝德佑二年(公元1276年),元將阿里海牙兵毀書院,元世祖運載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郡人學正劉必大才又重建。此後,數經兵災,屢經修復,到清康熙(公元1662-1720)年間,書院又有大的復興。康熙以“學達性天”賜給書院,乾隆(公元1736--1795)亦賜書“道南正脈”匾額。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改為高等學堂,後又改為高等師範,1918年湖南高等工業專門學校遷此。1926年,工專、商專與政法專校合併,改為湖南大學。現存建築為清代所建,1981-1987年按原貌分期修復。書院前廳左右兩壁石刻“忠孝廉節”四個大字,為朱熹所寫。
嶽麓書院嶽麓書院

白鹿洞書院

白鹿洞書院位於江西廬山五老峰南山谷中。此處原為唐朝人李渤、李涉兄弟的隱居處,李渤曾養一白鹿自隨,人稱白鹿先生。以後李渤為江州刺史,在隱居舊址創建台榭,號為白鹿洞。至南唐時這裡建為“廬山國學”,北宋初擴為書院,與嵩陽、石鼓、嶽麓並稱天下四大書院。1179年,朱熹為知南康軍等事,曾在此主持教務和講學,並奏請賜額及御書,書院於是聲名大振。以後,陸象山、王陽明等人都曾在此講學。

嵩陽書院

嵩陽書院位於登封市城北3公里峻極峰下,因坐落於嵩山之陽,故名。是宋代四大書院之一。嵩陽書院原名嵩陽寺,創建於北魏太和八年(484),隋大業年間(605~618)更名為嵩陽觀。唐弘道元年(683)春、冬,高宗兩訪潘師正,以嵩陽觀為行宮。五代後唐清泰元年至三年(934~936)進士龐士曾在嵩陽觀聚德講學,後周時改名太乙書院,宋至道年間(995~997)賜名“太室書院”,並賜九經子史,置校官,生徒數百人。宋景佑二年(1035)賜名嵩陽書院,並設院長掌理院務,撥學田百畝以供開支。名儒司馬光、范仲淹、程頤、程顥等相繼在此講學,一時聲名大振。金大定年間(1161~1189)書院更名承天宮,明重修後復改為嵩陽書院,並建二程祠。清康熙十三年(1674)知縣葉封重修,清康熙十六年(1677)耿介又復興書院並增建修補。耿介親自執教,傳經授業,成績顯著。嵩陽書院經金、元、明、清多次增補修建,規模逐漸形成,布局日趨嚴整。特別是清康熙年間(1662~1722),先後修建了先賢祠、先師殿、三賢祠、麗澤堂、藏書樓、道統祠、博約齋、三益齋,並增設場垣。

應天書院

應天書院在北宋時與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長沙的嶽麓書院、河南嵩山的嵩山書院並稱為四大書院。宋真宗時,因追念太祖自立為帝,應天順時,將宋太祖趙匡胤發跡之處宋州(今商丘)於1006年改為應天府,1014年又升為南京,處陪都地位。l009年,宋真宗將該書院正式賜額為“應天府書院”。宋仁宗時,又於l043年將應天書院這一府學改為南京國子監,使之成為北宋的最高學府之一。 應天書院的前身是後晉時楊愨所辦的私學,後經其學生戚同文的努力,得以發展,出了不少人才。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范仲俺是其中之一。後該書院在曹誠等人尤其是應天知府、著名文學家晏殊的支持下,得以大的擴展。范仲淹等一批名人名師在此任教,更是人才輩出,顯盛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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