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慶芳

宋慶芳,男,湖南雙峰梓門橋鎮低坪村人。2005年,宋慶芳被人陷害,因“運輸毒品”被抓,一審被判死刑,二審改判死緩。直到2007年,長沙海關破獲一起毒品大案,真兇露面,宋慶芳冤案才有所轉機。2009年,在羈押1517天后,宋慶芳被宣告無罪釋放。2011年3月份,他拿到國家賠償金169888.83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慶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雙峰縣梓門橋鎮低坪村
蒙冤入獄,真兇落網,無罪釋放,

蒙冤入獄

2005年宋慶芳高中沒讀完就輟學了,考了駕照,去廣東打工。2005年7月,他接到在廣州打工的同村人江衛軍的電話,介紹他到雲南開車。他趕到雲南,對方卻說,車子壞了,工作的事泡了湯。他很沮喪,準備回廣州,這時,江衛軍吩咐他,順便從雲南瑞麗的一位朋友那裡帶個旅行包回廣州。旅行包不重,裡面裝的都是衣服,他也就很隨意地帶著包上路了。不料,7月8日,他經過雲南芒市時被武警抓住了:旅行包有道夾層,裡面藏有800克海洛因。
2005年12月2日,雲南德宏州中院以運輸毒品罪判處宋慶芳死刑。宋慶芳說,被抓後,次次審問,次次喊冤,他不斷提到,自己是被江衛軍等人陷害了。2006年4月4日,雲南高院改判宋慶芳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與此同時,湖南警方正在追捕販毒嫌疑人江衛軍等人。

真兇落網

2007年夏天,長沙海關破獲江衛軍等19人跨國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大案。12月,案件被移送湖南省檢察院公訴三處審查起訴。檢察官肖建平、劉有仁、馮麗君等人發現,江衛軍供述了一個驚人內幕:宋慶芳“運輸毒品”完全是被騙的,他並不知道旅行包夾層里藏有毒品,因此,雲南方面對宋慶芳的判決可能存在錯誤。
湖南省檢察院公訴三處副處長劉有仁說,通過對宋慶芳案件的了解,一個細節讓他印象深刻。宋慶芳被抓後,按警方意圖,讓他打電話誘捕江衛軍。宋慶芳說:“包里有毒品,你們必須給我打錢來,否則,我會扔掉毒品。”後來,江衛軍果然打來600元辛苦費。
劉有仁分析,宋慶芳在接旅行包前,對方並沒給錢。這一情況可以間接證明,宋慶芳並不知道包里藏有毒品,如果他知道,肯定會事先收錢,因為,誰都知道這趟行程“要冒生命危險”。多名嫌犯的口供一致,宋慶芳根本不知道旅行包里藏有毒品。

無罪釋放

湖南省檢察院公訴處檢察官多次往返於雲南、湖南,宋慶芳蒙冤的事實越來越清晰。2009年9月2日,雲南省高院宣告宋慶芳無罪釋放。由於誤抓誤判,宋慶芳獲賠169888.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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