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武功山風景名勝區旅遊管理委員會

根據吉安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同意設立安福武功山風景名勝區旅遊管理委員會的通知))(吉編髮[2011] 28號),設立安福武功山風景名勝區旅遊管理委員會,為吉安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正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委託安福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福武功山風景名勝區旅遊管理委員會
  • 類型:政府機構
  • 類別:管理委員會
  • 隸屬:安福武功山風景名勝區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黨政辦公室,規劃監管科,開發建設科,計畫財務科,宣傳行銷科,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風景名勝區管理和旅遊業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武功山總體規劃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擬定風景名勝區規劃、建設、保護、開發、管理和旅遊業管理相關政策、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武功山風景名勝區規劃範圍內建設項目的改建、擴建、新建的審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三)負責國內、國際旅遊市場開發、組織旅遊品牌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行銷活動,主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建設。
(四)負責國家和省、市等制定的景區內各項目的設施標準及服務標準的實施;負責旅遊項目行業管理。
(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風景區和城鄉規劃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景區建設相關規劃,指導區內集鎮和村莊規劃編制和實施;研究擬定區內建設規範性檔案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
(六)協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建設用地、建築工程的分級規劃管理、核發“一書兩證”工作。
(七)依照法律法規,經縣有關部門委託,負責對違章建築的查處及安全生產等監管工作。
(八)負責景區及旅遊區(點)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管理;依法保護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維護生態平衡。
(九)負責旅遊資源的調查和評估工作。
(十)協調景區涉及範圍內四鄉三場一湖相關工作,共同抓好景區的建設、規劃、保護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政監察規定;依規負責管委會紀律檢查、違紀案件的受理和查處。
(十二)負責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各項財經紀律,研究擬定管委會財務、國資管理制度,編制年度預算並組織實施,負責協同物價主管部門制定門票及其他收費標準。
(十三)負責各類旅遊項目的申報、立項及向上爭資工作;負責景區外事和對外貿易合作、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負責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部門設定

管委會內設6個職能科(室):黨政辦公室、規劃監管科、開發建設科、旅遊管理科、宣傳行銷科、計畫財務科及紀委(監察室)

黨政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接待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和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協調工作;承擔管委會的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黨員教育、發展、培訓等組織工作;負責後勤保衛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規劃監管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風景名勝區和城鄉規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報批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管委會指令性建設規劃,指導區內集鎮和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協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規劃區內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分級規劃管理,對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分級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依法實施規劃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建設項目的批後管理、監督檢查以及規劃建設的有關行政複議工作;協助做好區內建築行業管理工程招標、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規劃區範圍內綠化造林、林木採伐的監督管理。

開發建設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風景名勝區開發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景區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按照景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擬定旅遊資源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景區設施建設工程的施工和管理;負責景區建設項目的報批工作;負責指導景區周邊農家樂旅遊開發。

計畫財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各項財經紀律,研究擬定管委會財務、國資管理制度,編制年度預算並組織實施,負責協同物價主管部門制定門票及其他收費標準。

宣傳行銷科

負責制訂旅遊市場行銷戰略、中長期規劃;編制實施年度旅遊促銷活動和促銷資金安排方案;負責旅遊總體形象的策劃宣傳工作,組織參加全國、省級旅遊交易會和市場促銷活動;負責旅遊產品形象設計和包裝推介工作,以及旅遊客源市場的拓展與開發工作;策劃籌辦旅遊節慶活動;負責旅遊線路圖、旅遊宣傳品、廣告牌、門票的設計製作工作;負責旅遊線路的區域合作,推動周邊旅遊市場連線成網;負責研究旅遊市場動態,提供市場信息服務;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旅遊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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