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提瓜和巴布達教育制度

安提瓜和巴布達教育制度(education system Of Antiguaand Barbuda),安提瓜和巴布達原為英國殖民地, 1981 年 11 月獨立。人口 6.388 萬(1991 年),多數為黑人。居民多信奉基督教。通用英語。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4595 美元(1989 年)。殖民地時期留下的教育系統基本上只能提供基礎教育,不能培訓獨立國家經濟發展需要的高級人才。20 世紀 70 年代開始教育改革,以培養熟練勞動力和實現教育機會均等為目標。1988 年成人識字率達 97%。整個教育系統分三級。初等教育 8 年,其中幼兒教育 2 年(一般由國小附設幼兒班),國小 6 年。中等教育 5 年。國內無大學,只有 1 所國立專科學院,設有大學前高級中等教育、師範教育和職業教育(工程、商業、旅遊)等科。

上大學者須留學英、美等國,或上西印度大學。20 世紀 70 年代前,中等教育實行優選制,只有國小考試成績合格者(約占 1/3)才能上中學,落選者通常要留校繼續學習 3 年國小後課程,直至年滿 14 歲。70 年代後,部分地區已廢除這種制度,所有國小畢業生均可直接升入綜合中等學校。初等教育和國小後教育(5 歲~16 歲)為免費義務教育。學校分公立和公助私辦兩類。私立中國小(主要是教會學校)學生約占學生總數的 1/4。國小教師由國立專科學校師範科培訓,修業兩年。中學教師按傳統規定由大學畢業生擔任。1988 年有國小 45 所,中學 17 所。中、國小課程中,宗教是必修課。國小重基本技能訓練,特別是英語和數學。部分地區仍有國小後課程,範圍較窄,一般只有衛生保健、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以及英語、數學課程。中學課程深受劍橋普通教育證書考試影響,重文學和生物課程,輕科學技術課程。企業主有為本企業僱工提供在職訓練的傳統。非正規教育不受重視。教育管理實行中央集權制。教育經費、教師任命、課程設計等均由教育文化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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